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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警官学院2019年夏季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广东省警察学院2019年夏季普通高考招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学校概况第三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五章招生计划第五章录取规则第六章录取与体检标准第九章收费标准第九章咨询、监督与投诉第十章附则第一章为确保夏季普通高考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以下简称《治安管理处罚法》)、《广东省公安机关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以下简称《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广东省公安机关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以下简称《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公安机关治安管理处罚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机关、考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26条大学本科批次录取之学生之体检标准,依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之《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体检中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有关规定执行。对残疾考生,如果他的生活能自理,符合报考专业的要求,并且高考成绩达到规定的标准,则可以正常入学。第27条提前批录取之学生,应参加由省公安厅举办之体格检查、体能测试、面试、政审。特别要求:1、政治条件要求考生政治条件符合公安工作要求,并通过公安机关政审;身体条件要求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的有关规定执行,详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与此同时,必须满足以下条件:身高:男170厘米以上,女160厘米以上;身体质量:男性身体质量指数(单位:公斤/米2)为17.3至27.3,女性为17.1至25.7。视觉能力:裸眼单侧视力4.8以上。颜色感觉:无色盲,色弱。根据考生所承诺的患病经历及相关情况,省招生办提供的考生高考体检表相关内容审核后,组织考生身高、体重、面容、体貌、血压、视力、色觉、听觉、嗅觉等重点项目的体检,并严格按照相关操作规范进行现场检查,综合得出体检结论。体能条件:凡报考我校的考生,必须参加体能测试,体能测试的项目和标准,按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本)的有关规定执行,即:50米跑。考试次数:1次,合格标准:男为9.2秒,女为10.4秒;立定跳远。可以测量的次数:3次,合格标准:男性≥2.05米,女性≥1.5米;男子1000米、女子800米、男子1000米。合格标准:男性为4分35秒,女性为4分36秒;引体向上(男)/仰卧起坐(女)次数:1次。检测次数:1次,合格标准:男性≥9次/分,女性≥25次/分。上述四项中有三项达到或超过标准,体能测评结论为合格。体育考试、面试及体检地点:广东警官学院嘉禾校区(广州市白云区东平文盛庄路118号);时间:一般安排在七月初(具体事宜请登陆嘉禾校区招生网站http://zsb.gdppla.edu.cn)。如果国家和省有关部门对公安院校招生的体能测试、体检项目和标准有新的规定和要求,按新规定执行。第28条新生入学后,学校应根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体检中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对新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复查,对体检不合格或不宜继续学习已录取专业的,应按照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处理,并将其转专业或取消入学资格。第7章收费标准。

第29条学杂费及住宿费,依广东省物价主管机关核定之标准执行。学杂费标准:每学年4590元的治安学、侦查学、经济犯罪侦查、禁毒、警务指挥与战术、法学、行政管理和社会工作专业;每学年5190元的刑事科学技术、交通管理工程和网络安全与执法专业。住宿:每学年1350-1700元。在粤东西北专项培养的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免收学费、住宿费和培训费。第8章学生资助政策。

第30条国家助学金、奖学金及其他助学金之发放,依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及本校有关规定办理。学校设有一等功、二等功和三等功的奖学金;在学校表现特别突出的学生,可以申请国家奖学金。在学校学习期间,家庭经济困难的优秀学生可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可以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和勤工助学。对于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学院视情况给予一定的临时生活补助。第9章招生咨询,监督和投诉。

第31条学校招生工作的监督,由省公安厅政治部及学校纪委办公室负责,并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省级公安机关政治部:联系电话:020-83922216广东警官学院:联系电话:020-36194876,020-34068666传真:020-36194875电子邮箱:1871722357@qq.com第三十二条招生咨询和联系方式:招生简章和广告:电话:020-34068339传真:020-34067794电子邮箱:413766086@qq.com学校网址:http://www.gdppla.edu.cn招生简章和广告附件:http://zsb.gdpla.edu.cn

第33条本章程经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后,适用于本校2019年普通高考本科招生工作,并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第34条本章程由广东警官学院授权学院招生办解释。凡与国家和省(区)的规定相抵触的,按国家和省(区)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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