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夏季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广州市番禺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普通高考招生章程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机关、考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三条学校名称: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第四条学校国标代码:120465学校地址:校本部:广州市番禺区市良路1342号;邮政编码:511483第六条办学层次:专科(高职)第七条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校第八条办学类型:全日制普通高校第九条学校主管部门:广州市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
第10条结业考试:凡依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学校学籍之学生,在完成教学计划所规定之理论及实践教学环节后,成绩合格,取得规定学分,符合普通高等学校结业考试条件者,发给结业证书。发证机构名称: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发证类别: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结)业证书。退学的,视具体情况发给肄业证书或结业证书。第3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十一条学校成立招生委员会,由学校领导和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学校招生工作,全面贯彻执行教育部和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关于普通高校考试招生的政策,负责制定学校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办法,确定招生规模,调整专业招生计划,组织和管理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招生办公室是学校招生委员会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招生工作,按照学校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办理招生事宜。招生办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招生纪律和考试命题相关规定,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纪检监察机关组成的招生考试监察小组,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招生过程中设立了信访组,并安排专人负责处理考生和社会上的信访、投诉和投诉。第4章招生计划,第十四条学校的招生批次为专科批次。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及相关要求,以生源省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第16条本校机械制造及自动化专业与广东技术师范大学机械设计制造及自动化专业联合进行“三二分段升本协同育人项目”。学校“三二分段专升本协同育人项目”实验班经广东省普通高考录取,与学校其它专业同批次单独编班录取。实验班学生按照五年人才培养计划的要求,完成了三年的高职学段学习,通过了各项考核,并达到了相应的条件和要求,即可获得本校普通高职(专科)毕业证书。经转学选拔,经考核合格的实验班学生,在广东技术师范大学(本科)试点专业学习两年,符合有关条件和要求的,可获得广东技术师范学院(本科)普通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不能转至试点专业实验班学习的非实验班学生。
第8章学生资助政策第三十一条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助学措施,依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及学校有关规定执行。学院设立了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优秀学业奖学金、学业成才奖学金、素质奖学金、新生奖学金、旅港番禺学院奖学金、旅港番禺学院奖学金、英语四六级奖学金等,并设立了“十佳标兵”、“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等多个奖项,激励学生奋发有为,全面提高自己的素质。高校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方面建立了比较完善的政策体系。学院还设立了“绿色通道”,提供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为大学新生提供特殊困难补助,校内勤工助学,“理想技术人才”助学金,番禺旅港俱乐部助学金等多项资助项目,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解决基本学习和生活费用。对于有个人困难的学生,学校会考虑给予适当补助。招生工作中的咨询、监督和投诉第三十二条学校纪委办公室、监察处对学校招生工作进行监督和投诉,并接受有关部门的投诉。联络人:赵良梅监督电话:020-34832269电子邮箱:jwb@gzpyp.edu.cn学校地址:http://www.gzpyp.edu.cn学校地址:http://www.gzpyp.edu.cn学校地址:http://zs.gzpyp.edu.cn学校地址:http://zs.gzpyp.edu.cn学校地址:http://zs.gzpyp.edu.cn学校地址:http://zs.gzpyp.edu.cn其他第三十四条学校校长办公会对本章程进行审议通过后,适用于本校2019年夏季普通高考专科招生工作。第35条本章程由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授权学校招生办公室解释。凡与国家和省(区)的规定相抵触的,按国家和省(区)的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