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邑大学2019年夏季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为了保证五邑大学夏季高考的顺利招生,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学校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国务院、广东省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精神,并根据教育部和省招生委员会的相关规定,全面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教发函〔2013〕9号)的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定、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考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学校名称:五邑大学学校名称:第四条学校国标代码:11349第五条学校地址:广东江门市东成村22号,邮编:529020第六条办学层次:本科第七条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第八条办学类型: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第九条学校主管部门:广东省教育厅第十条毕(结)业证书: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的学生,在学校学习期间,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理论与实际教学环节,成绩合格,取得规定的学分,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毕(结)业证书颁发条件。发放证书的学校名称:五邑大学,证书种类: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证书。对于本科毕业生,满足学士学位授予条件,授予学士学位,颁发学位证书。退学的,视具体情况发给肄业证书或结业证书。第二章:招生工作的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十一条学校成立招生委员会,由学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学校教师、学生和校友代表组成,在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教育部和广东省招生委员会有关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政策,负责制订学校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办法,确定招生规模,调整专业招生计划,组织和管理招生工作,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第12条五邑大学招生办为本校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招生工作的管理机关,并为其执行机关,其主要职责是:依照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招生工作,办理普通全日制本科招生日常事宜。录取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招生纪律,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监督。第13条学校设立招生工作监督小组,由学校领导和纪检监察机关组成,对招生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录取过程中设立信访组,负责处理考生的信访、投诉、申诉等事项。第五条五邑大学在国家政策方针指导下,在教育部的统筹安排下,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制定学校的分专业、分省生源计划,报教育部批准后,以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在广东省内,学校录取批次为本科批次。其它省具体招生批次请参照生源省招生办公布的招生目录。第16条学校保留之计划,不得超过本科入学总计划的1%。留用计划用于调整生源质量和解决考生专业服从调剂、增列计划等问题。第5章录取规则第十七条五邑大学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制度,招生工作严格遵守教育部和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政策和规定,以考生的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第18条在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划定的最低录取分数线上,严格执行招生计划,并制订具体的录取标准,按文科、理科、舞蹈、美术等专业分列录取。第19条投档比例,依生源地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检查合格的考生,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符合学校投档要求,学校根据考生志愿,择优录取。第21条专业录取以专业志愿为优先原则。也就是根据考生所填报的第一专业志愿,由高到低进行录取,在第一专业志愿额满时,根据考生的第二专业志愿进行录取,依次类推,不设专业志愿级差。当考生总分相同时,按省排序方法依次录取。对不分等级的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当考生总分相同时,按高考单科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文科为语文、数学、外语、文科综合,理科为数学、语文、外语、理科综合。对内蒙古自治区实行“1:1招生计划内按专业志愿排班”的录取办法。第22条应试人员之专业志愿未满者,如依专业调剂之规定调往计划有空额且符合有关专业规定者,得依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作调剂;依专业调剂之规定但不符合计划有空额之专业规定者,作退档处理。第23条艺术专科学校之招生,应依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委员会所公布之文件规定。第24条艺术类(美术、舞蹈)专业录取时,在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身体健康状况、文化课和术科统考成绩均达到生源省(市)规定的相应批次录取分数线的前提下,按术科统考成绩由高到低,文化课和术科统考成绩均达到生源省(市)规定的相应批次录取分数线,由术科统考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如果术科统考分数相同,文化分较高者优先;如果文化分仍然相同,则按各省排名方法进行排序,对没有排名的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则按普通高考语文、英语、文科综合、文科数学/理科数学科目成绩进行排序。第25条各专业录取时,应依各生系省(自治区、直辖市)考试院公布之当年《普通高等学校照顾加分考生资格证书》之规定办理。各学校对符合国家和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布的各类优录条件的考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对于享有加分政策的考生,专业录取时以加分后的总分为准。第26条有关之专业说明及要求(一)凡以分科模式培养之专业,均依《五邑大学交通工程等专业分科模式培养管理办法》办理,具体分科模式之培养专业,应于当年招生目录公布后公布。建筑学、工业设计专业招生要求绘画基础扎实,入学后加试素描。本校公费外语教学以英语为主,请非英语考生慎重报名。第27条入学时,应依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之考试等级,依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之考试等级办理。广东:(一)报考学校文科、理科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物理、化学、生物3门科目的考试;(二)报考学校艺术类(美术)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物理、化学、生物3门科目的考试,且至少有2门科目成绩达到C级以上;(三)报考学校艺术类(美术)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高考文科类文化课考试,且有2门科目成绩达到D级以上;第6章录取体检标准第二十八条学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录取考生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有关规定执行。对残疾考生,如果他的生活能自理,符合报考专业的要求,并且高考成绩达到规定的标准,则可以正常入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