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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女子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夏季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广东女子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夏季普通高考招生章程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机关、考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三条学校名称:广东女子职业技术学院第四条学校国标代码:127422第五条学校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市莲路南浦村段2号,邮政编码:5114506,办学层次:专科(高职),学校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第八条: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校主管部门:广东省教育厅第十条毕业证书颁发给:在读学生,在读学生,在学期间,完成教学计划中规定的理论与实践教学环节,成绩合格,取得规定的学分,符合毕业证书颁发条件,取得毕业证书颁发给普通高等学校。发证机构名称:广东女子职业技术学院,发证类别:全日制普通高校毕(结)业证书。退学的,视具体情况发给肄业证书或结业证书。第3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十一条学校成立招生委员会,由学校领导和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学校招生工作,全面贯彻执行教育部和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关于普通高校考试招生的政策,负责制定学校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办法,确定招生规模,调整专业招生计划,组织和管理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招生办公室是学校招生委员会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招生工作,按照学校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办理招生事宜。招生办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招生纪律和考试命题相关规定,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纪检监察机关组成的招生考试监察小组,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招生过程中设立了信访组,并安排专人负责处理考生和社会上的信访、投诉和投诉。第4章招生计划,第十四条学校在广东省的录取批次为专升本批次,外省(湖南、湖北、海南、广西、江西)的录取批次按各省规定执行。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及相关要求,以生源省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第16条我校电子商务专业与广东科技大学电子商务、学前教育、肇庆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动画专业、肇庆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动画专业联合进行“三段式升本协同育人项目”。我院“三二分段专升本协同育人项目”实验班经广东省普通高考录取,与本校其它专业同批次单独编班录取。实验班学生按照五年人才培养计划的要求,完成三年的高职学段学习,通过各项考核,并符合相关条件和要求,可获得我校普通高职(专科)毕业证书。经转学选拔,经考核合格的实验班学生,在广东技术师范大学、肇庆学院试点专业学习两年,符合有关条件和要求的,可获得广东技术师范大学、肇庆学院普通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不能转至试点专业实验班学习的非实验班学生。第5章录取规则第十七条我校实行“学校负责,招生办监督”的录取制度,严格遵守教育部和省招生办的有关录取政策和规定,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考生的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综合衡量德智体美劳,择优录取。第18条本办法施行前,依省招生委员会所定之招生最低控制分数线,依文科、理科、艺术类(含音乐、美术类)分列之。学校根据生源情况确定推荐人选,推荐人选一般应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00%-120%之间,学校根据生源情况在此比例内作适当调整。对于有平行志愿的省份,我校可以根据各省招生办公室公布的平行志愿投档规则和生源情况,决定微调招生计划和调整比例。第20条学校根据考生志愿,经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次最低录取分数线,并符合本校提档要求的,择优录取。第21条在广东省,考生报考我校的普通类专业,文科考生必须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物理、化学、生物3门科目的考试,理科考生必须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思想政治、历史、地理3门科目的考试,并且每门考试都要取得等级成绩;其中至少有一门科目成绩达到C及以上等级。在广东省,报考我校艺术(音乐、美术)专业的考生,参加高考文科文化课考试的考生,必须参加物理、化学、生物学3门普通高等考试,而参加高考理科文化课考试的考生,必须参加思想政治、历史、地理3门普通高等考试,且至少有2门科目成绩达到D级及以上。第23条专业录取规则:文科、理科专业按各省投档规则出档后,实行“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也就是说,按照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以投档总分从高到低的顺序录取,在第一专业志愿额满时,按照考生的第二专业志愿,依次类推。投档总分相同时,按专业排名依次排序录取;在投档总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修习相关专业基础(模块)的考生。省(湖南、湖北、海南、广西、江西)不分先后,按高考单科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处理:文科是语文、数学、外语、文科综合,理科是数学、语文、外语、理科是科学综合。第24条学校艺术类专业按省出档规则出档后,总分合成计算公式:考生总分=文化课成绩×40%+术科统考成绩×2.5×60%。学生综合成绩的排序规则:综合总分由高到低排序,综合总分相同时,按术科统考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如果术科统考成绩仍相同,则按语文、英语、文科综合/理科综合、文科数学/理科数学科目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专业录取以“专业志愿优先”为原则。按照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由高到低进行录取,当第一专业志愿数满时,按考生的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以此类推,不设专业志愿级差。投档总分相同时,按专业排名依次排序录取;如果考生的排名相同,则优先录取修读相关专业基础(模块)的考生。第25条学校公共管理(中外合作办学)(人力资源管理)、旅游管理(中外合作办学)(旅游管理)等中外合作办学/学分互认专业,只招收已报名参加本专业志愿的考生。第二十六条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未被接受时,如服从专业调剂,被计划有空额且符合相关专业要求的专业录取,按考生投档成绩由高到低进行调剂录取;如不服从调剂,或服从调剂但不符合计划有空额的专业相关要求,作退档处理。外语语种不限,各专业不再进行英语口语加试。本大学除了商务日语专业外,其他专业的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请非英语语种的考生慎重报名。各专业只招收女生。第28条各省得依各省招生办所公布之加分或照顾录取政策,实施加分项目及分数。附加分适用于投档和专业成绩。学校对符合国家和省招生办公布的招生条件的考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按照省统一规定的标准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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