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建设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夏季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为确保夏季普通高考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国务院、广东省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和教育部、省招生委员会的相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章程。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机关、考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第2章学校概况第三条学校名称:广东建设职业技术学院第4条学校国标代码:12741第五条学校地址:广州校区:广州市白云区广花二路638号第六条层次:专科(高职)第七条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第8条办学类型: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第10条学校地址:广东省教育厅第10条学校地址:广州市白云区环城东路38号38号楼;邮政编码:511500第六条学历教育:专科(高职)学历教育:普通高等学校第10条学历教育:根据国家招生管理规定,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在学校完成规定的理论和实际教学环节,取得毕业证书,取得规定的学分,达到普通高等学校毕(结)业资格。发证机构名称:广东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发证类别:全日制普通高校毕(结)业证书。退学的,视具体情况发给肄业证书或结业证书。
血液透析术是指学校根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取消普通高校招生体检中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取消普通高校招生体检中乙型肝炎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对新生进行体检,并根据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对新生进行转学或取消其入学资格。第7章第30节:学费和住宿费按照广东省发改委批准的标准和办法执行。见各省的专业目录。学费标准按照广东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调整普通高等学校收费标准的通知》。文理科专业每生每年收费5250元;理科专业每生每年收费6410元;美术类每生每年收费10000元;住宿:广州校区980元/生/年,空调200元/生/年;清远校区每生/年收费1000元-1500元,空调200元/生/年,标准间4人。在招生过程中,如有调整,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第8章学生资助政策第三十一条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助学措施,依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及学校有关规定执行。设置奖学金的情况说明:1.学院设立优秀学生奖学金;2.学校设立高考成绩优秀新生奖学金;3.提供优质的勤工俭学、实习实习岗位。招生工作中的咨询、监督和投诉第三十二条学校纪委办公室、监察处对学校招生工作进行监督和投诉,并接受有关投诉。联络:谭老师监督电话:020-36409819传真:020-36409819电子邮箱:jwb@gdcvi.net学校招生咨询和联系方式:020-36409106传真:020-36409819电子邮箱:zhaoban@gdcvi.net学校网址:http://www.gdcvi.net学校网址:http://zb.gdcvi.net学校第十章附则第三十四条本章程由学校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适用于本校2019年夏季普通高考专科招生工作。第35条本章程由广东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授权其招生办公室解释。凡与国家和省(区)的规定相抵触的,按国家和省(区)的规定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