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夏季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2019年清远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考招生章程目录。
一、学校概况。二、组织机构与职责。三、招生计划。四、招生办法。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机关、考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学校名称:清远职业技术学院第四条学校国标代码:129585学校地址:清远市清远市东城街蟠龙园;邮编:511510第六条办学层次:专科(高职)学校第七条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校第八条办学类型:全日制普通高校第九条学校主办单位:清远市人民政府学校主管部门:广东省教育厅第十条毕业证书发证机关:经国家招生管理部门批准,学生在我校就读,在校期间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毕(结)业证书》发放条件,并报广东省教育厅电子注册。发证机构名称:清远职业技术学院,发证类别: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结)业证书。退学的,视具体情况发给肄业证书或结业证书。第3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十一条学校成立招生委员会,由学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学校招生工作,全面贯彻执行教育部和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关于普通高校考试招生的政策,负责制定学校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办法,确定招生规模,调整专业招生计划,组织和管理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招生办公室是学校招生委员会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招生工作,按照学校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办理招生事宜。招生办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招生纪律和考试命题相关规定,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纪检监察机关组成的招生考试监察小组,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招生过程中设立了信访组,并安排专人负责处理考生和社会上的信访、投诉和投诉。第4章招生计划,第十四条学校的招生批次为专科批次。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及相关要求,以生源省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第16条本校「三二分段专升本协同育人实验班」,经广东省普通高考录取,与其他专科学校同批录取,并分别编班。实验班学生按照五年人才培养计划的要求,完成了三年的高职学段学习,通过了各项考核,并达到了相应的条件和要求,即可获得本校普通高职(专科)毕业证书。经转段选拔考核合格的实验班学生,在本科院校试点专业学习两年后,符合有关条件和要求的,可获得普通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不能转至试点专业实验班学习的非实验班学生。今年,我院共开设了6个专业,分别与三所本科院校的6个试点专业合并,具体情况如下:我院旅游管理专业与韶关学院旅游管理专业合并,我院机电一体化技术与计算机网络技术合并,与广东工学院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与网络工程合并,我院食品生物技术与药品生产技术合并,我院食品科学与工程合并,我院制药工程合并,我院护理与中山大学新华学院护理学合并,我院药学系合并。录取规则第二十条学校实行“学校负责,招生办监督”的录取制度,严格遵守教育部和省招生办的有关录取政策和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考生的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综合衡量德智体美劳,择优录取。第21条依省招生委员会所定最低控制分数线,依文科、理科、艺术类(含音乐、美术)分列,但须符合下列规定:第22条根据生源情况确定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00%-120%之间,学校可根据生源情况对该比例进行适当调整。对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份(区、市),学校可根据各省招生办公室公布的平行志愿录取规则,结合生源情况,确定微调招生计划和调整比例。第23条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及身体健康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次最低录取分数线,并符合本学院提档要求,根据考生志愿,择优录取。第24条:在普通专科层次的普通类专业中,文科考生必须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物理、化学、生物3门科目的考试;理科考生必须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思想政治、历史、地理3门科目的考试;艺术(音乐)、艺术(美术)考生必须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3门科目的考试;专科层次的普通类考生必须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理科考生必须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艺术(音乐)、艺术(美术)考生必须参加高考文理结合3门科目的普通中学考试;理科考生必须参加普通高中历史、历史、地理3门科目的考试;艺术(艺术)、艺术(艺术)、体育(体育)考生必须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第26条专业录取规则:文科和理科专业按各省投档规则出档后,实行“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根据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按考生投档总分排序由高到低进行录取。当第一专业志愿数满时,按照考生第二专业志愿的顺序类推,不设专业志愿级差。如果考生的投档(综合)总分相同,则按考生的排名顺序进行排序。如果考生的排名相同,则优先录取修读相关专业基础(模块)的考生。对没有等级划分的省份,按高考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序:文科类为语文、数学、外语、文科综合;理科类为数学、语文、外语、理科综合。第27条艺术类统考专业,依各省投档规则出档后,实行“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依据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按考生投档总分的先后顺序,由高到低录取。在同等分数的情况下,考生可以根据自己的排名进行选择。如果考生的排名相同,则优先录取修读相关专业基础(模块)的考生。广东艺术统考成绩合成方法及同分点考生排位原则:音乐、美术统考(专业)投档总分档750分,按普通高考文化课总分与术科统考总分(文化课占40%,术科统考60%)的排序进行投档。综合成绩的计算公式为:考生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40%+术科统考成绩×2.5×60%。考试总分的排序规则如下:综合总分由高到低排序,综合总分相同时,按术科统考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术科统考成绩仍相同时,按语文、英语、文科综合/理科综合、文科数学/理科数学科目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第28条考生之专业志愿未满者,如依专业调剂之规定,被计划有空额之相关专业录取,并符合有关专业之规定,则依考生投档成绩由高到低之顺序,予以调剂;不依专业调剂之规定,或依专业调剂之规定,但不符合计划有空额之相关专业之规定,作退档处理。第30条本校公共外语教学以英语为主,非英语语种考生须谨慎报名。第31条各省得依各省招生办所公布之加分或照顾录取政策,办理加分或照顾录取手续。附加分适用于投档和专业成绩。学校对符合国家和省招生办公布的招生条件的考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按照省统一规定的标准进行。第6章入学体检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