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2019年夏季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广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为了保证学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发[2014]35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19年广东省普通高校招生章程>的通知》(粤教考[2014]2号)等有关规定,经省教育厅同意,现就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严格执行《广东省普通高校招生章程》(以下简称《章程》)、《广东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广东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广东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第二章学校概况第三条学校名称:广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第四条学校国标代码:129605学校地址:1.龙洞校区:广州市天河区龙洞龙腾路245号;2.石井校区:广州市白云区石井石潭西路30号;5104306等级:专科(高职);7.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位授予单位:广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学位授予类别: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结)业证书。退学者,视具体情况发给毕业证书或毕业证书。第三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十一条学院设立专门的提前批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招生领导小组"),由省司法厅政治部与驻厅纪检、监察机关及学校共同组成,全面负责落实教育部和省招生委员会有关招生工作政策,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办法,确定招生规模,调整学科、专业,指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我校招生办是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执行机构,主要职责是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招生工作,按照学校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办理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的招生事宜。第十三条学校设立招生监督小组,由学校领导和纪检监察机关组成,负责监督招生工作。入学考试期间设立信访组,由专人负责处理考生的投诉、申诉和申诉。第四章招生计划,第十四条各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及相关要求详见生源省公布的专业目录。第十五条招生批次和专业:(一)广东省的司法警察专业,包括刑侦、行政执法、刑侦技术、罪犯心理测试与矫正技术、司法信息安全等专业,提前批次招生。女生入读专升本人数控制在计划数的12%以内,具体男、女招生人数详见专业目录。社会工作、司法助理员、法律秘书、法律事务、社区矫正、司法信息技术、司法鉴定技术、司法警察、安全防范技术等专业在广东省普通专科批次招生。广东省以外招生的专业按生源省公布的有关规定执行。第五章专科学校提前批次招生条件第十六条专科学校招生对象为广东省常住户口(生源)考生;考生必须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忠于祖国,忠于人民,作风正派,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和法制观念,热爱司法工作,志愿从事监狱、戒毒等工作,16岁以上,22岁以下(从1997年9月1日至2003年8月31日出生),未婚,思想政治素质好,符合司法行政机关录用政治条件,身体和心理健康,符合司法行政机关录用体检标准。参加省司法厅组织的体检、体能测试、面试、政审。具体要求:1、政治条件要求考生政治条件符合司法行政工作要求,须经过司法行政机关政治审查;身体条件要求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监狱、戒毒管理部门录用人民警察的有关规定,详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同时必须满足下列条件:1)身高:男170厘米以上,女160厘米以上;2)体重:体重指数(千克/米²),男17.3至27.3,女17.1至25.7。视觉能力:单侧裸眼视力4.8及以上;色觉:无色盲、色弱;依据考生承诺的患病经历及相关情况,由省招生办提供高考体检表有关内容审核后,组织考生身高、体重、面容、体貌、血压、视力、色觉、听觉、嗅觉等重点项目的体检,并严格按照相关操作规范进行现场检查,综合得出体检结论。身体条件:凡报考我校提前批次的考生,必须参加体能测试,体能测试的项目和标准,按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版)执行,具体标准为:50米跑。测验次数:1次,测验标准:男9.2秒,女10.4秒;立定跳远。可测次数:3次,合格标准:男≥2.05米,女≥1.5米,男1000米,女800米,男1000米。符合标准:男4分35秒,女4分36秒;引体向上(男)/仰卧起坐(女)次数:1次。检验次数:1次,检验标准:男性≥9次/,女性≥25次/。以上四项中,有三项符合或超过了标准,体能测试结论为合格。体检、面试和体检地点:广东司法警官学院龙洞校区(广州市天河区龙洞龙腾路245号);时间:一般安排在7月初(具体安排详见学院招生网站http://www.gdsfjy.cn)。第六章专科提前批次录取规则及普通专科批次第十七条实行教育部“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原则,招生工作严格遵守教育部、省招生办有关政策和规定,以考生高考成绩和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为依据,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第十八条本办法所称文科类专业,是指文科类专业提前批次和一般批次,分别按照省招生办规定的最低控制分数线,在保证完成招生计划的前提下,确定具体录取标准。19.学校根据生源情况确定投档比例,由学校所在省(区、市)招生委员会根据生源情况确定投档比例,并按规定的批次进行投档,学校可根据生源情况申请作适当调整。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在有关省份执行投档办法。第二十条通过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及身体健康检查,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广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投档要求,按学校规定的考生志愿和录取原则择优录取。申请参加广东省普通高考文科、理科的高中毕业生,必须在物理、化学、生物或政治、地理、历史三科考试中取得合格成绩,其中至少有一科达到C及以上水平。第二十二条专科提前批次录取原则:本科院校根据省招生办提供的考生电子档案按1:1投档,学校根据省招生办提供的考生档案按1:1投档,对考生的体能测试、体检、面试、政审合格的考生,按1:1的比例进行电子档案投档,学校根据省招生办提供的考生档案按“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对考生的投档总分和志愿进行排序,专业录取以“专业志愿优先”为原则。根据应试人员填写的专业志愿进行报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