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工业大学华立学院2019年夏季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2019年夏季广东工业大学华立学院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为确保夏季普通高考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国务院、广东省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和教育部、省招生委员会的相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章程。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定、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考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学校名称:广东工业大学华立学院第四条学校国标代码:136565学校地址:校本部:广州市增城区广州华立科技园华立路11号邮政编码:5113256办学层次:本科第七条办学性质:独立学院第八条办学类型:全日制第九条学校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第十条毕(结)业发证机构:根据国家招生管理规定,经教育部批准,学生在校期间,完成教学计划中规定的理论与实际教学环节,成绩合格,取得规定的学分,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毕(结)业发证条件,发给普通高等学校毕(结)业证书。发放证书的院校名称:广东工业大学华立学院,证书种类:全日制普通高校结业证书。对于本科毕业生,满足学士学位授予条件,授予学士学位,颁发学位证书。退学的,视具体情况发给肄业证书或结业证书。第3章招生委员会的组织与职责第十一条学校应成立招生委员会,由学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学校教师、学生和校友代表组成,全面负责招生工作,贯彻执行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招生政策,负责制订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办法,确定招生规模,调整学科招生计划,指导和监督招生工作,协调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招生办公室是学校招生委员会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招生工作,按照学校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办理招生事宜。招生办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招生纪律和考试命题相关规定,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第13条学校设立招生监督小组,由学校领导和纪检监察机关组成,对招生工作进行监督。招生过程中设立了信访组,并有专人负责处理考生的投诉、申诉和申诉。第4章招生计划,第十四条广东省文科、理科、美术、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的招生批次为本科,广东省以外的招生批次详见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及相关要求,以生源省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学校本科招生计划不得超过本科招生计划的1%,以调节生源质量,解决考生专业服从调剂、增加计划等问题。第5章录取规则第十六条实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制度,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和省招生办的相关政策和规定,以考生的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情况,择优录取。第17条依省招生委员会所定之最低控制分数线,并于保证招生计划完成后,订定具体录取标准,依文科、理科、艺科、广播剧编导等类别录取。第18条投档比例:1.广东省本科招生实行平行志愿,根据生源情况确定投档比例,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计划数的100%-105%。2.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科、理科专业录取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00%-120%之间,学校根据生源情况对这一比例进行适当调整。此外,学校还可根据各省级招办公布的平行志愿投档规则,结合生源情况,确定微调招生计划和调整比例。第19条广东工业大学华立学院,如经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及身体健康检查合格,统考成绩均达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广东工业大学华立学院投档要求,则依考生志愿及学校规定的录取原则择优录取。在广东省,普通本科层次的普通类专业,文科考生必须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物理、化学、生物3门科目的考试,理科考生必须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思想政治、历史、地理3门科目的考试,并且每门考试都要取得等级成绩;同时,普通本科院校的普通类专业,每个科目至少要取得2门C级及以上等级成绩。第21条在广东省内,参加美术、广播电视编导专业高考文理科选考的考生必须参加物理、化学、生物3门普通高中考,参加高考理科文化科选考的考生必须参加思想政治、历史、地理3门普通高中选考,并有2门科目成绩达到D级及以上等级。第22条专业录取规则:文科、理科专业按各省投档规则出档后,按“专业志愿优先”原则录取。按照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由高到低进行录取,第一专业志愿数满的,按照考生所填报的第二专业志愿录取,类推,不设专业级差。按专业填报顺序,投档总分相同的考生,按考生志愿排序择优录取。在投档总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修习相关专业基础(模块)的考生。第23条艺术类、广播电视编导统考专业,按各省投档规则出档后,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序。根据考生的专业要求,按照“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录取。按照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录取,第一专业志愿满的,按照考生所填报的第二专业志愿满,依次类推。在同等分数的情况下,考生可以根据自己的排名进行选择。在投档总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修习相关专业基础(模块)的考生。广东艺术类、广播电视编导类统考成绩合成方式及同分点考生排位原则:美术类统考专业投档总分档750分,按普通高考文化课总分与术科统考总分(文化课占40%,术科统考60%)排序进行投档。综合成绩的计算公式为:考生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40%+术科统考成绩×2.5×60%。考试成绩的排序规则如下:综合总分由高到低排序,综合总分相同时,按术科统考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术科统考成绩仍相同时,按普通高考语文、英语、文科综合/理科综合,文科数学/理科数学科目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广播电视编导统考(专业)投档时,按普通高考文化课总分和术科统考分数(文化课成绩占60%,术科统考成绩占40%)排序,按文化课成绩占40%进行投档。综合成绩的计算公式为:考生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60%+术科统考成绩×2.5×40%。考试总分的排序规则如下:综合总分由高到低排序,综合总分相同时,按术科统考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术科统考成绩仍相同时,按语文、英语、文科综合/理科综合、文科数学/理科数学科目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第24条学校学分互认专业只招收自愿报考该专业的考生。第25条应试人员之专业志愿未满者,如依专业调剂之规定,被计划有空额且符合相关专业要求之专业录取,则依应试人员投档成绩由高至低之顺序,作调剂处理;应试人员不依专业调剂之规定,或依计划有空额之专业要求,作调剂处理。第26条外语语种要求:我院公费外语教学为英语,请考生慎重报考。第27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得视实际情况,规定加分或照顾录取政策。附加分适用于投档和专业成绩。学校对符合国家和省招生办公布的招生条件的考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按照省统一规定的标准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