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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河南科技职业大学招生章程

河南科技职业大学2019年招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贯彻上级普通高中招生政策,确保我校2019年招生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众多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规定,特制本章程。第二条:本章程是我校向社会公布招生政策、规定和相关信息的最主要方法,是我校开展招生工作和招生的最重要依据。第三条:学校性质1.学校全称:河南科技职业大学2.学校代码:141693.学校性质:民办本科水平职业学校4.学校水平:全日制职业书,专业5.学校地址:河南省周口市文昌大道东段6号6.证书种类:学业合格者发行河南科技职业大学毕业证书,给符合学位条件的学生相应的学科学士学位。第二章招生机构和监督机制第四条:学校设有招生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招生根据国家招生政策制定招生计划、招生方法,决定招生重大事项。第五条:招生就业所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日常工作。第六条:学校成立以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人为领导,有关部门领导参加的招聘工作监察组,负责监察招聘全过程,接受社会监督。第三章招生计划第七条:招生计划由河南省教育厅发布,学校根据学校条件、学科要求、学生状况和社会需求制定招生计划。第八条:学校在规定时间内向省、市、自治区招生事务所报告招生来源计划,省、市、自治区高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学校也通过不同渠道向社会公布。第四章录取规则第九条:我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开选拔、德智体全面评价、综合评价、优秀录取原则。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聘监督录取体制。第十条:学校书籍、专业合格以分数优先,按志愿者原则合格,专业安排尊重考生志愿者。第十一条:对于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照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的规定加分,合格时按照合格特征的成绩合格。第十二条:录取基准分数相同时,根据所报专业要求选择科目分数的高低优先录取。例如,理工科学生的基准分数相同时,按物理、化学、生物优先顺序从高到低录取,考文史类、管理类的学生按政治、历史、地理优先顺序从高到低录取,其他省(区)按该省录取规定执行。第十三条:根据教育部的规定,学校本科预约计划超过国家认定本科招生规模的1%。预约计划的使用由学校招生工作指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统一通过全国普通高中招生源计划在线管理系统的调整使用,主要用于学生优秀的专家在平行志愿者登记时登记考生超过执行计划时的合格。我校预约计划使用的基本原则是集体决议、顺延录用、公开透明。受到很多考生和家长的监督。第十四条: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根据双线,根据专业成绩+文化成绩的总分从高到低选择优秀录取,总分成绩相同时,根据专业成绩从高到低选择优秀录取。有特殊要求的省份,实行考生所在省(区、市)的合格规定。第十五条:对男女比例没有特殊要求的考生身体状况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行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第十六条:新生报告后,学校应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和身体复查,虚假,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取消入学资格。第五章费用、奖金补助金、勤务补助金等情况第十七条:各专业学费标准严格按照河南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教育厅批准文执行。新生入学时,按照河南省物价部门当年认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收取学费、住宿费等。

2019年本科招生专业及收费标准如下:

序号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费
1 740101 土木工程 12900
2 760101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12900
3 760301 机械电子工程 12900
4 760702 汽车服务工程 12900
5 810101 电子信息工程 12900
6 810201 计算机应用工程 12900
7 870101 学前教育 13900
8 820201 护理 13900
9 830901 物流管理 12900
10 850103 服装与服饰设计 12900

第十八条:学校所设奖学金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综合奖助学金。第十九条:学生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向银行申请助学贷款。第二十条:学校设有勤工助学岗位,用以帮助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第六章 招生咨询 录取信息公布方式第二十一条:招生咨询方式:电话:0394-8385111学校网址:http://www.zkkjxy.net通信地址:河南省周口市文昌大道东段河南科技职业大学招生办公室。第二十二条:录取信息公布通过我校网http://www.zkkjxy.net公布。第二十三条:在招生咨询过程中我校咨询人员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学校录取承诺。第二十四条:学校没有委托任何社会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对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第七章 附则第二十五条:本章程适用于本年度普通本科、高职层次招生。第二十六条:我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一律废止,以本章程公布的为准,本章程若有与上级部门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上级部门有关政策为准。第二十七条:本章程由河南科技职业大学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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