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德镇陶瓷大学2019年招生章程
一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文件规定,结合景德镇陶瓷学院本科招生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规范招生行为,切实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该规定只适用于景德镇陶瓷学院本科普通类专业的招生。第二条学院全称:景德镇陶瓷大学,国标代码:10408第三条学校性质:全日制公营多科学院,第四条主管部门:江西省教育厅第五条学院是全国首所31所独立设立本科艺术大学之一,同时享受中国政府奖学金攻读硕士(学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的大学之一,拥有中西部大学基础能力建设工程资助高中、教育部优秀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教育部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中、江西省首所转型发展试验高中。学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综合评价、选择优秀录取原则,接受纪检监察、考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监督。组织机构第七条学校设立本科招生工作委员会,由学校主要领导、分管学校领导和纪委书记等人员组成,负责研究制定学校招生工作政策,讨论决定学校招生的重大事项。高考委员会下设美术类专业高考领导小组,其主要职责是负责组织、实施和高考的相关工作。招生办公室执行学校本科招生事务所和美术专业领导小组的决定,全面管理所有招生事务所。学院不允许或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招生。学校招生工作单位具体负责实施本科招生工作。其主要责任是执行国家和教育部招聘政策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招聘主管部门招聘政策的招聘章程和本校本科招聘委员会的决定。根据学校年度招生计划,科学合理地编制和实施省级专业招生计划。组织开展学校招生宣传工作,做好招生信息服务和咨询等工作;代表学校招生各类考生,负责处理招生中的各种问题。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被录取的新生进行资格审查。第二章:招聘计划和招聘原则第九条严格执行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招聘规定。第十条各学校应根据教育部和相关省(区、市)教育部文件精神,结合本校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一考虑各省(区、市)招生人数、学生质量、地区协调发展和重点支持政策、往年招生计划、就业形势等因素,制定省专业招生计划。经教育部批准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专业招生计划、考试科目及相关考试要求由各省招生考试机构公布。根据国家认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计划以不超过招生计划的1%的比例留出机动计划,主要用于调整和解决高考招生中学生不平衡的情况。第十一条各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计划和考生申请,调整数量和调整分数线。第十二条文史类、工科类考生,在学校调动后,根据大学入学考试总分优先的原则,根据考生报告的专业志愿顺序,决定录用专业,不分专业等级差,部分专业录用时,有关科目的大学入学考试成绩可供参考。对于江苏籍普通类考生,我校采用先分后分的录取方法。对于内蒙古籍普通高中学生,我校的录取规则是分数清晰。对于浙江省和上海市的普通考生,其志愿者填写、排序规则、投票规则、录用方式等按照与考生相应的省(市)的相关规定执行,专业录用按照分数优先、专业志愿者的原则,参考考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第十三条艺术专业学校学生录取,依据《景德镇陶瓷大学2019年美术与设计学类本科录取方法》(请登录我校招生信息网)。体育类入学考生根据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队合格。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普通高中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卫生部关于取消普通高中招生体检乙型肝炎项目检查问题的通知》,考生应根据有关规定选择符合自己身体条件的专业。第十六条男女比例无限。第十七条除日语专业外,其他专业的外语教育语言是英语。第四章新生入学资格审核及其他第十八条新生入学后,学校应在三个月内进行入学资格审核。如果审查不合格,学校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处理,直到取消入学资格。发现虚假行为,验证后,取消入学和学籍。第十九条为了帮助贫困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在新生入学时设立了绿色通道,建立了奖学金、来源信用补助金、勤工补助、生活补助和困难补助制度,积极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为了鼓励优秀学生努力学习,学校设立了新生特别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和其他各种补助金。具体奖励、资助办法可登录景德镇陶瓷大学招生信息网查询。第20条新生入学登记后,符合本专业毕业规定年限者,发放景德镇陶瓷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发放学士学位证书。第21条学校学费、住宿费的收费标准,按江西省物价机构认定的标准执行。第22条学校地址:江西景德镇湘湖学院邮件编辑:33403咨询电话:0798-8463033,849720(传真),网站:http://zs.jci.edu.cn/电子邮件地址:tyzsb@vip.163.com第23条学校本科招生工作委员会说明本章程和其他未完成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