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师范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
信阳师专2019年招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有关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规定,结合我校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第2章学校概况信阳师院(学校代码10477)是河南省的一所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河南省的一所重点师范院校。学院成立于1975年,1978年经国务院批准成为本科院校建制,现已更名。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于1998年批准硕士学位授权单位。学院现有文学、史学、理学、工学、经济学、管理学、法学、教育学、艺术学、农学等10大学科门类,设有本科专业81个,硕士学位一级学科15个,硕士学位二级学科8个,与闽南师范大学、中国林科院等单位联合培养博士生。组织机关:信阳师范学院设立普通本科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学院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编制招生计划,决定招生重大事项。四、招生就业处(设在信阳师范学院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第五条学校2019年计划招收普通本科毕业生,少数民族预科班新生,共招收普通本科毕业生。根据上级要求,学校本科预留计划为人,主要用于本科平行志愿等遗留问题的处理。学校的生源主要分布在河南省,同时,也面向26个省(区、市),如湖北、湖南、广西、江西、吉林、黑龙江、辽宁、山西、甘肃、陕西、安徽、江苏、山东、天津、内蒙古、河北、云南、贵州、重庆、四川、浙江、广东、海南、福建、宁夏和新疆。第5章招生条件第六条招生条件按照教育部普通高校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和省(区、市)招生工作有关文件规定执行。体检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规定执行。第8条有特殊要求的专业1.报考旅游管理(对口)、酒店管理(对口)专业,除第五章第七条规定的身体素质要求外,男身高1.70米,女身高1.60米以上,身体匀称,步态正常,五官端正,肢体及面部无缺陷,裸眼视力在4.9以上。二、报考体育类专业的考生,除符合第五章第七条规定的身体素质条件外,男、女身高均须在1.70米以上。三、报考播音主持艺术专业的考生,除须符合第五章第七条规定外,还须具备身体匀称,五官端正,发音器官无疾病,无色盲,夜盲;男、女身高均在1.70米以上,1.60米以下。第9条外语语言。我们学校非外语专业学生的外语教学语种是英语,请非英语的考生慎重报名。第6章录取规则第10条学校应根据考生所在省(区、市)招生部门规定的调档比例,在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检查合格且高考成绩达到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按考生所在省(区、市)确定的调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第11条普通类专科学校,依本办法规定,依学生成绩,由高到低,依志愿优先之原则录取。第一志愿未填完的考生,如第一志愿未填完,第二志愿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类推,直到填完专业计划为止;如专业志愿未填完,又同意专业调剂的考生,按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调剂;如专业志愿未填完,但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按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调剂;如同分数考生,按语文、数学、外语(河南省为外语听力测试成绩)的顺序,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调剂,不限单科成绩。第12条艺术类各专业录取文化课成绩和专业成绩(专业成绩使用考生所在省(区、市)统考成绩)达到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下列规则录取(在艺术类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我校按其投档规则,进档考生按以下规则录取):1.美术、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动画专业,按文化课成绩和专业成绩之和为考生总成绩,录取时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二、绘画专业按专业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三、音乐专业考生总成绩按文化课成绩的50%与专业课成绩的50%相加,录取时按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四、河南省音乐表演专业按专业主科成绩由高到低(如专业主科成绩并列,再按专业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列),其他省份按专业主科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列)。5.河南省舞蹈表演专业根据专业主科成绩由高到低(如专业主科成绩并列,再根据专业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其他省份根据专业主科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选拔。6.播音主持艺术专业根据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考试成绩的50%加为考生总成绩,录取时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7.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专业考生总成绩按文化课成绩的60%和专业成绩的40%相加,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第13条体育专科学校之文化课成绩及专业成绩均达及格标准者,依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之分配办法,依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之分配办法,依专业成绩从高到低之分配办法,第14条申请少数民族预科生志愿,应为少数民族人士。第15条录取男、女学生之比例不限。第7章收费标准:根据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规定,我校文史类专业学费标准(2019年暂定)、住宿费标准按省调整后的学费标准执行,具体收费标准见附表:1.文史类本科专业学费标准为3400元/生/学年。二、理工本科专业每学年收费标准为3700元;三、本科艺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学年5700元。四、体育本科专业学费标准为每学年3700元人民币。5.对应专业本科毕业生的学费标准为每学年3400元。六、中外合作办学本科专业每学年收费标准为16000元。7.小学教育本科专业(全科教师)免除学费。8.住宿标准为每学年500-900元,本科学历(全科教师)的初等教育专业学生免费住宿。第8章奖学金、助学金、勤工助学和国家助学贷款学校建立了完善的“奖贷助补”五位一体的资助体系,每年资助学生近6000万元,每年接受资助的学生占在校学生的85%左右。国家奖学金,每生每年8000元;二是国家励志奖学金,约占在校学生的4%,每年5000元人民币。3.国家助学金,约占在校学生总数的33%,每生每年平均发放3000元,具体标准为:三个档次:4000元/人,3000元/人,2000元/人。4.学校综合奖学金:一类奖学金为2000元/年,占学生总数的3%;二类奖学金为1000元/年,占学生总数的6%;三类奖学金为500元/年,占学生总数的12%。五、各学校单项奖学金每人100-2000元。六、工学助学金,依职位而定,每月300-400元。七、学生家庭经济困难补助资金,根据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的情况,给予临时困难补助。八、国家助学贷款,包括学校园地和生源地两类,每生每年最高贷款8000元。9.对新生家庭特别困难的交通补助和短期生活补助。10.学习态度良好、工作努力的家庭特别困难的学生,可以申请全部或部分减免学费的减免。11.应征入伍学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每年最高补偿8000元。12.全科教师的小学生活补助为每生每年3000元。13.其他社会方面的资助。第9章附则第十八条本章程只适用于信阳师院2019届普通本科招生工作。本章程经学校招生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该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所有关于我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政策和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