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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信息工程大学2019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成都市信息工程大学2019年全日制本科招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章程和教育部有关文件的规定,特制定本章程。学校全称成都信息工程大学,英文译名为ChengduUniversityofInformationTechnology,是一所公立全日制普通高校,由四川省人民政府主办。学院原隶属中国气象局,2000年划归四川省,实行中央与地方共建,以地方为主的管理体制。学院以信息与大气学科为核心,以交叉学科为特色,以工学、理学、管理学为主干学科,实现多学科协调发展。学院主要开展本科教育和研究生教育。对于符合学校有关毕业与授位要求的普通本科毕业生,学校将向其颁发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有航空港、龙泉两个校区。航空港区位于成都市西南航空经济开发区学府路一段24号,龙泉航空港区位于成都市龙泉驿区阳光城幸福大道10号。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受教育纪检监察机关、新闻媒体、考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监督。第2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学校本科招生委员会由学校主要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校友代表、教师代表和学生代表组成,全面负责贯彻教育部关于招生工作的相关政策;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招生工作,并由学校领导担任组长;成立纪检监察组,对招生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学校在招生就业处设立招生办公室,作为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的常设机构,在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日常事务。第六条每年的招生工作,学校根据发展战略、办学条件、社会需求和学科建设规划等情况,提出年度招生计划。录取人数以教育部批准的各省(市、区)招生管理部门向社会公布的普通高校招生计划为准。7.根据各省(市、区)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区域均衡、生源结构、生源质量、社会需求等因素,将招生计划分配的主要依据向中西部地区倾斜。八、学校按规定不得超过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的预留计划。招生计划和使用原则经主管部门审核后,向社会公布,并在招生结束后予以公布。利用预留计划,学校优先向生源数量多、质量高的地区和中西部地区倾斜。第9条学校与成都航空职业技术学院合作进行高端技术技能本科人才培养,实行专业专设、计划单列、单独录取,四川生源代码为“5507”,不允许在录取后转专业。第4章招生学校根据“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符合条件的考生。11.学校对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其他有关规定执行,因身体健康原因不能正常完成学业的考生,不得参加体检。录取后,学校将对新生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中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录取资格。第12条视觉传达设计专业只招收艺术类美术类考生,考生文化和专业考试成绩须达到各省(市、区)美术类本科合格线。第13条学校非外语专业之公共外语必修课程均以英语为准,非英语语种之考生应谨慎报名;英语专业、翻译专业则须加试口语。14.学校认可生源省教育行政部门确认的有关加分政策。15.学校根据省(市、区)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原则上,实施平行志愿的省(市)应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05%以内,实施非平行志愿的省(市)应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第16条学校录取规则为:位次优先,志愿服从。进入考场的考生按指定的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没有指定分数的考生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总分相同的,文科按语文、文综、外语,理科按数学、理综、外语的顺序比较、排序)。每个考生都要确定自己的位置,然后根据自己的位置和专业志愿顺序来安排专业。对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或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学校将不予录取。第17条非平行志愿之院校,依文化成绩加专业联考成绩由高到低,以优等成绩为准;相同专业成绩者,以优等成绩为准;四川省平行志愿之院校,依文化成绩由高到低,以优等成绩为准,以优等成绩为准,以优等成绩为准,以优等成绩为准。平行志愿录取的其他省份按照当地招生部门制定的录取规则执行。第18条学校在内蒙古自治区实施地方“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班”的录取规则;江苏省进档考生采用“先分数后等级”的排序方式录取,选考科目和等级要求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为准;对实行新高考计划的省份选考科目和录取规则,以各省(市)公布的为准。第19条学校经教育部批准,可在部分省(市、区)气象部门定向招生,对有意向报考的考生,须按照各省的报考要求填报。对于单独设置定向招生批次的省份,考生须在相应批次正确填写我校定向招生专业代码;对于没有单独设置定向招生批次的省份,考生应在我校相应批次的招生批次中按要求填写我校定向招生专业代码,或选择“服从定向调配”选项。具有上述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名,学校根据各省(市、区)招生办规定的录取分数线,从已投档考生中按总分由高到低择优录取。定向学生在入学报到前,须按规定与有关定向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若拒绝签订协议,将被视为自动放弃招生资格,并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不得转入普通院校学习。第20条新生入学后,学校依招生政策及录取标准对其进行资格审查,如有不符合录取条件或徇私舞弊者,取消其入学资格。第21条有家庭经济困难者,学校应依教育部规定,提供相应的奖助、贷款及助学金。第5章收费标准第二十二条:根据四川省发改委批准文件,我校收费为:理工类:4900元/生·年;文管类:4400元/生·年;艺术类:7200元/生·年(四人间);文管类:7200元/生·年(六人间);其他类:550元/生·年(六人间);第53条: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办公电话:(028)85968271866857传真:(028)85966857学校网址:www.cuit.edu.cn招生信息网站:zjc.cuit.edu.cn电子邮箱:zhaosheng@cuit.edu.cn第二十四条学校不得委托任何其他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事宜,如伪造成都信息工程大学名义从事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第25条本办法适用于当年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的录取。第26条本章程如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上级有关政策有抵触,则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本章程由成都信息工程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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