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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江师范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

为确保学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学校名称:内江师专,学校代码:10640,地址:四川省内江市东桐路1124号,学校网址:www.njtc.edu.cn,电子邮箱:zjc1097@163.com。学校是由四川省人民政府主办,四川省教育厅管理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学院以普通本科教育为主体,适度发展研究生教育,扩大留学生教育,同时开展各种成人本专科教育。三、达到所学专业毕业要求的,颁发内江师范学院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相关规定的,颁发内江师范学院学士学位证书。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新闻媒体、考生和家长的监督,学校的监督举报电话是0832-2341639。录取时,学校设立考生咨询及来信来访接待处,电话:0832-2340613,0832-2341097。第2章:组织机构第五条学校成立招生委员会,由校领导牵头,有关部门负责人、教师代表、校友代表、学生代表组成,负责研究拟订学校招生政策和规定,研究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学校招生就业处是学校组织和实施全日制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招生工作在学校纪委的全程监督下进行。第八条学校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学校自身发展规划、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率和各省(区、市)的生源状况等因素,制定各专业在各省(区、市)的分省招生计划,由学校校长办公会审定,报四川省教育厅批准后实施。其录取计划按本科计划的1%安排,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其使用原则和办法由学校招生委员会研究决定。第9条学校在四川省及其他省(市、自治区)的招生计划,由生源所在地的招生主管部门按规定的程序,并在学校招生网上公布。第4章录取原则第10条学校应严格按照教育部和有关省(市、自治区)招办的规定,遵循德智体美劳综合考核、择优录取、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的原则录取新生。11.招生工作在省教育考试院领导下,由省招办统一组织,实行网上远程招生。第12条各专业男、女比例不限。第13条英语、翻译、商务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其他专业之外语语种不限,但一旦入学,公共外语课程均以英语授课。第14条符合国家及有关省(市)、自治区规定的加分、降分政策,达到录取分数线的考生,可按同等条件录取。15.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校招生中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执行。与此同时,报考体育教育专业的考生建议男生身高不应低于1.68米,女生不应低于1.58米;报考舞蹈表演专业的考生建议男生身高不应低于1.68米,女生不应低于1.58米;报考播音主持艺术专业的考生要求五官端正,身体健康,发音器官无疾病,男生不应低于1.70米,女生不应低于1.60米。第16条普通类(含四川省少数民族预科、彝文一类)专业录取规则:1.关于选考科目:有选考目的省(市)的,学校根据专业特点及与选考科目的相关性,确定考生应选考的科目。与此同时,对有选考目的省(市、自治区),除招生主管部门明确规定外,原则上以学校确定的考生必考科目和选考科目成绩之和作为录取依据。如果网上有一门选修课程的成绩不合格,学校还可以与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协商后,再录取其他兼考科目的考生。第二,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当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不接受第一志愿的考生,对进入第一志愿的考生,按照“专业志愿优先”的录取原则,根据考生专业志愿的顺序,由考生根据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录取专业,投档成绩相同时,文史类以语文、文科综合、数学、英语成绩为优选;理工类以数学、理科综合、语文、英语成绩为优选。如果考生在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则转入其他按专业志愿未满额录取的专业,如果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第17条艺术类、体育类专业的录取规则:1.美术、体育类及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对四川省考生,要求专业、文化成绩均达到省最低控制线后,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参考文化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参考文化成绩从低到低的顺序,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参考文化成绩从低到低的顺序,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参考专业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专业志愿优先”录取。二、音乐、舞蹈等专业要求在专业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最低控制线后,对于进档考生,按“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按专业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专业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参考文化成绩择优录取;文化成绩相同时,按专业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参考应科类单科成绩择优录取;3.艺术类、体育类专业招生的省份,均承认该省专业统考(联考)成绩。对于没有单独设置艺术文理类专业招生计划的省份,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按照我校相应专业的录取原则进行择优录取。第18条对应类录取原则:专业志愿优先,按考生专业志愿的顺序,按投档成绩的高低,由高分到低分,投档成绩相同时,以专业成绩、语文、数学、英语单科成绩为优选。如果考生在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则转入其他按专业志愿未满额录取的专业,如果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第19条公费师范生按专业设置一般课程,按进档分数优选;艺术学、体育教育类专业按进档分数优选,按进档分数优选;如第一志愿未满者,将被录取,但不设志愿级差。免费师范生招生政策按照四川省招考委、教育厅有关规定执行。第20条新生应凭《身份证》、《入学通知书》按时到学校报到。录取后,学校将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对考生进行复查,如有不合格或弄虚作假的考生将被取消录取资格。阿坝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少数民族预科班、彝文一类预科班和西昌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少数民族预科班在经过一年的培训和考试后,进入我校本部学习。第21条学校根据各省(市、自治区)招生计划及考生报考情况,与各省(市、自治区)教育主管部门协调后确定调档比例。第22条各省(区、市)实施「高考改革」,考生等效基准分相同时,主要参考考生综合素质评价及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第5章收费标准和其他第二十三条按照国家的规定,学生在入学和在读期间,必须缴纳学杂费和住宿费。学校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严格执行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对入学学生收取学杂费和住宿费。其中,民族预科班学生第一年学费标准以阿坝师范学院为准,彝文一类模式学生第一年学费标准以西昌学院为准,预科班学生第一年学费标准以西昌学院为准,预科班学生第一年学费标准为准。为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采取了多种资助措施,如奖学金、助学金、勤工助学岗位和临时困难补助等,为家庭困难学生申请助学贷款提供了多种帮助。对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学生,鼓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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