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理工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洛阳理工学院高考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河南省教育厅相关规定,根据我校招生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学校全称洛阳理工学院(国标代码11070),是公营、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校地点在河南省洛阳市,王城校区位于洛龙区王城街90号开元校区位于洛龙区学子街8号九都校区位于涧西区九都西路71号。第三条本章程适用于洛阳理工学院普通全日制本科和专业水平的招生。第四条洛阳理工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评价、综合评价、选择优秀录取,为国家和学校选择优秀人才。第五条洛阳理工学院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委监察所、考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六条学校成立招生委员会,负责研究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领导、监督招生工作具体实施,协调、处理相关招生重大事项。第七条洛阳理工学院招生办公室是学校常设的招生机构,在学校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组织和实施学校招生的日常工作。第八条学校从未委托社会中介机构或个人招生。第三章招生计划第九条招生办公室根据教育部、河南省教育厅发布的招生计划制定招生计划,经招生委员会审议、校长办公会批准后,向河南省教育厅和教育部报告。招聘事务所同时将学生来源计划按要求立即向各相关省(区、市)招聘考试事务所(招聘考试院)申报,通过相关途径向社会公布。第十条学校将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以下作为本科预约计划,向主管部门报告审查、教育部申请,主要用于学生质量控制和解决同分考生的录取问题。在录取过程中,坚持集体决议,公开透明原则,根据各省、直辖市、自治区考生的来源情况,经招生委员会研究,经有关部门批准,可适当使用。第四章录取规则第十一条对符合学校招生要求的考生的专业安排,我校按照分数优先,按照志愿原则录取,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水平差。也就是说,首先,根据考生的入学成绩从高到低排队,根据考生填写的专业志愿者顺序确定专业,优先分配专业志愿者的专业,最后由于考生的入学成绩低,专业志愿者的入学金额不能满足志愿者的专业,如果专业服从调整的话,将其馀的专业调整合格。专业计划合格金额满足,不同意专业调整和其他特殊情况的考生,根据相关政策撤退。第十二条,投稿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相关科目分数高的人。相关科目分数比较顺序:文史类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理工类考生依次比较数学、语文、外语。第十三条我校艺术类专业成绩均采用省统一考试专业成绩,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1.美术类专业在大学入学考试文化课和省统一考试专业课成绩均超过考生所在省相应批量艺术类控制线的前提下,专业课成绩为60%,大学入学考试文化课成绩为40%,从高到低优先录取,总成绩优先录取专业课成绩高的考生。2.音乐类专业在大学入学考试文化课和省统一考试专业课成绩超过考生所在省相应批量艺术类控制线的前提下,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合格,专业成绩同时优先考试文化课成绩高的考生。3.对录取规则有特殊要求的省份,按照该省相关文件政策执行。第十四条我校公共外语只开设英语,建议非英语考生慎重考试。第十五条对政策加分考生的录取,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执行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加分政策和录取规定。第十六条考生的健康要求,根据教育部、原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行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原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体检取消乙型肝炎项目检查的问题》实施。第十七条新生报到时,由学校组织初步审核,开学后组织复核,审核和复核不符合条件,或者有欺诈、不正当行为的,取消入学资格或者取消学籍。第五章收费标准和其他第十八条学校2019年各专业学费标准暂定为普通类别:文史类本科(包括文理兼收专业)每人每年3400元,理工类本科每人每年3700元,文史类专业(包括文理兼收专业)每人每年3300元,理工类专业每人每年3600元,艺术类本科每人每年5700元,艺术类专业每人每人每年5600元,中外合作学校本科土木工程专业(与爱尔兰阿隆理工学院合作学校)每人每年14000元,中外合作学校机械设计和制造专业每人每年5600元,中外国联合学校每人每人每年800元,中外国联合学校每人每人每人每人每年100元。收费标准如遇收费政策调整,按河南省有关规定执行。第十九条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补助金、学校优秀学生奖学金和多家企业奖学金,为部分困难学生设立勤工补助岗位,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国家补助金。第二十条学校实行学分制,新生入学登记后,学校根据培养计划培养学生,合格后发放洛阳理工学院本、专业毕业证书。符合学位颁发条件的本科毕业生颁发学士学位证书。符合第二学士学位条件的,可以自愿申请第二学士学位专业,取得专业毕业资格,取得专业学士学位,符合授予第二学士学位条件的本科毕业生,可以取得第二学士学位证书。第21条经河南省教育厅批准,洛阳理工学院与河南机电职业学院合作培养应用型本科人才。洛阳理工学院负责招生、学籍管理和毕业证书的发放。合格的学生在河南机电职业学院学习(地址:郑州市南龙湖大学城泰山路1号)。第六章附属第二十二条,我校以往招生相关政策、规定如与本章程发生冲突,以本章程为基准,遇到原政策、规定立即废除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和上司相关政策的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基准。第23条,本章程由洛阳理工学院招生办负责说明。第24条本章程自发表之日起实施。第25条咨询招生部门:洛阳理工学院招生事务所地址: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王城街90号咨询电话:0379-6592855、6592856、6592857、6592858招生网站:http://zs.lit.edu.cn专业名称专业代码类型学制师范艺术招生人数学费(元/年)
-3700。
高分子材料和工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