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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

学校的性质及办学类型新乡学院是一所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学校国家标准代码11071,位于河南省新乡市境内。招生计划我校根据学校发展规划、办学条件、生源状况及社会需求,编制2019年分省招生计划,面向22个省(市、自治区)。学校按照河南省教育厅批准的专业(类)及下达的招生计划编制分省分专业的招生计划,经省招生办审核通过后,由省招生办通过《新乡学院招生信息网》、《学校招生简章》等多种渠道向社会公布。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我校本科招生计划为35人,用于调整生源省(市)、自治区进档考生生源不平衡情况,具体办法由新乡学院招生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录取规则1.根据教育部和省(市、自治区)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规定,在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基础上,对考生进行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第二,考生按照2019年各省(市)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本校志愿填报,执行省控分数线由各省(市)招生主管部门确定。根据“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落实招生工作。实施教育部和省(市)制定的招生政策,承认省(市)制定的加分政策,在录取时实行分数优先的原则,不搞专业等级差。在分配专业时,所有进入本专业的考生都要按照投档顺序排队,根据考生填报我校专业志愿的具体情况,由高到低依次录取,如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则录取第二、第三专业志愿。如考生对所报专业志愿不满意,学校将根据分数调剂到相关专业进行录取;如考生对所报专业志愿不满意,而又不服从调剂,学校将对考生进行退档处理。四、根据有关省、市政策要求,内蒙古实行了“专业清分”制度;江苏省实行了“先分数后等级”制度,文科类专业选考科目“历史”,理科类专业选考科目“物理”,分数相同的,按照先分数后等级的原则择优录取。五、2019年我校本科招生专业为机械、外国语言文学、中国语言文学、计算机、数学、教育学、化学及制药、土木工程、设计、工商管理、材料、电子信息等12个专业大类,考生在填报高考志愿时,将该专业大类作为一个专业来填报。按照同一类专业录取的新生,入学时在专业大类内不分专业,在完成通识课程学习后,按照学校关于按专业大类录取的有关规定,参加专业分流,然后进入本专业大类某一专业学习。六、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否则不予录取。7.入学时不限制男女比例。八、外语语种要求:我校各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新生入学后公共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九、艺术类、体育类考生对我校相关省份的专业统考成绩或省招办指定的相关院校的联考成绩均认可。10.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1)本科设计学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动画、音乐学、播音与主持专业,专科广播电视学、音乐表演(综合)专业: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成绩均达到省级统考合格分数线,按考生的志愿,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录取;(2)专业音乐表演(专业舞蹈):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舞蹈成绩均达到省级录取控制分数线,根据考生的志愿,按舞蹈专业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录取;专业舞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录取;专业舞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录取;专业舞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录取。本科艺术专业: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成绩均达到省级统考分数线,根据考生报考志愿,按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考生的总分,以高分到低分录取,总分相同的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分录取。大学广播电视编导本科专业: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成绩达到省级录取控制分数线,根据考生报考志愿,按文化课成绩占60%、专业课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考生的总分,由高到低按总分相同的顺序录取,由高到低按专业课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录取。11.体育类专业: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成绩均达到省级统考合格分数线,进档考生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录取;文化课成绩相同的,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的,按文化课语数外成绩的顺序录取。收费标准:1.学费标准为暂定分专业2019年学费标准,若调整学费标准,将按省有关规定执行。大学:文科专业3400/年·生,理科专业3700/年·生,艺术类专业5700/年·生,中外合作办学生物技术专业学费16000/年。专科学校:文科3300元/年·生,理科3600元/年·生,艺术类5600元/年·生,医学类4400元/年·生。教材费:每人1000元,据实结算,多退少补。三、住宿:住宿年费暂定800元/年。奖励性资助学校注重对优秀学生的奖励性资助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设立了国家奖学金和新乡学院校内奖学金,鼓励学生努力学习。为新入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绿色通道",保障其顺利入学,同时提供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特殊困难补助、勤工助学等多种形式的资助,确保每个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都能顺利完成学业。学位证学生在规定年限内,修完培养计划规定的课程,德、智、体、美、劳均达到毕业要求,由新乡学院颁发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和专科毕业证书;学校根据有关规定,对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授予相应学科门类的学士学位。录取结果公布渠道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在其规定的渠道中公布,一般为招生网站;我校在“新乡学院招生信息网”上公布录取结果,同时将《录取通知书》以特快专递形式邮寄给考生所填写的通讯地址和收件人。咨询及联络方式学校地址:咨询电话:0373-3682901,3682902(招生办公室)监督电话:0373-3682523(纪检监察处)邮政编码:453003电子信箱:xxxyzsb@163.com学校网址:http://www.xxu.edu.cn招生网址:http://zs.xx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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