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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

攀枝花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切实加强学校全日制普通书、专业招生工作(以下简称招生工作)管理,深入贯彻落实招生工作阳光工程,规范招生行为,保证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招生考试工作的其他相关文件,根据我校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二所学校的中文名称:攀枝花学院的英文名称:Panzhihuauniversity的学校属性和水平:省属公营综合全日制普通高等本科学校的国标代码:11360上级主管部门:四川省教育厅的学校地址:1、校本部:四川省攀枝花市东区机场路10号2、阿署达花舞人间校区:四川省攀枝花市东区阿署达景区第三所攀枝花学院位于中国着名的钛之都、阳光花城、康养地、国家卫生城市、全国优秀旅游城市、全国唯一以花园命名的攀枝花市教育部是川西南、滇西北唯一以工作为中心的综合性普通本科学校。第二章组织机构及其职责第四条学校成立由学校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教师代表、在校学生及优秀校友代表组成的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贯彻落实国家招生工作的相关政策,执行学校党委和行政相关招生工作的决议,制定学校招生计划,确定招生政策和规定,研究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第五条招生就业所是学校具体负责普通书、专业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其主要责任是组织招生工作改革的调查和研究人才需求的预测,根据学校的发展计划,制定省、专业招生计划的组织和开展招生宣传的远程网上新生招生第六条是为了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学校招生实施阳光工程,招生录取全过程公开,信息透明。学校成立由校纪委书记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招生考试工作人员的纪律教育和责任约束。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参与招聘全过程,重大问题由学校招聘委员会集体研究决定。设立监督通报电话:(0812)337903。第三章招生计划第七条招生就业单位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发布的招生计划,贯彻国家相关招生政策,根据学校发展规划、办学条件、人才需求、学科发展等制定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经校务会审定、四川省教育厅批准后执行,并向社会公布。第四章录取规则和方法第八条学校录取工作在教育部领导下,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进行。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聘监督招聘体制,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美劳全面评价、优秀招聘原则,为国家和学校选拔优秀人才。第九条调整比例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录用文件和学生情况确定调整比例,按顺序自愿投稿批次,调整考生文件的比例原则控制在120%以内的平行自愿投稿批次,调整比例原则控制在105%以内。第十条性别限制:所有专家都没有男女比例限制。第十一条外语语言:外语学院相关专业只招收英语语言考生,其馀学院和专业不限制考生的外语语言,考生入学后可以安排英语、日语、韩语、西班牙语为第一外语语言教育。第十二条体检要求:报考考生必须通过省级招生委员会指定的医疗机构体检合格,体检标准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行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相关补充规定执行。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校根据情况处理。发现伪造者,全部取消学籍。第十三条加分政策:我校认可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各种加分政策,考生加分适用于投票、确定专业。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学科竞赛获奖、文体特长的考生,同等情况优先录取。第十四条入学考生的录取方法:①入学考生根据分数优先原则,从高分到低分结合考生专业志愿顺序安排专业。同分排序规则是文史类为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的理工类为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②如果考生的所有专业志愿者都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整的考生将被调整到其他录取未满足计划的专业的不服从专业调整的考生将被撤回。③美术类专业合格,文化成绩、专业成绩必须达到生源所在省的相应批量控制分数线。四川省考生根据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其馀省考生根据综合成绩(文化成绩+专业成绩)以专业志愿者的高分到低分为优秀。④外语学院专业录取时需要考察考生英语单科成绩,原则上录取的考生英语成绩在满分的60%以上。⑤建筑学和城乡规划专业要求有一定的徒手绘画基础。新生入学后进行徒手绘画测试,测试成绩不合格者转学到土木和建筑工程学院的土木工程或工程管理专业。⑥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实行征集志愿者补充学生。第十五条少数民族预科专业确定办法:为进一步落实少数民族预科招生录取照顾政策,切实加强我校少数民族预科学生在委托培训学校学习期间的管理,原则上我校所有专业对相应科目学生开放,但必须结合学生结业成绩和平时表现进行综合确定。第五章收费标准及其他第十六条,我校收费标准按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财政厅及攀枝花市物价局、财政局、教育局认定的标准执行。第十七条为鼓励学生努力学习,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建立了完善的奖、补助、贷款、勤务、减免体系,设立了国家奖学金、国家鼓励志奖学金、大青年奖学金、社会捐赠奖学金、国家补助金、广州补助金、社会捐赠补助金等奖项,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了一定数量的勤务补助金,同时被我校录用的本专业学生由于家庭经济困难,根据国家的相关资助政策,学生可以向父母所在地教育局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支付学生源地信用补助金,在学校支付个人贷款第十八条发行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和证书种类:学生完成学校规定的课程和学分,符合毕业条件的发行学校名称为攀枝花学院的毕业证书达到授予学士学位条件的学校名称为攀枝花学院的学士学位证书。第六章附则第十九条招生咨询、联系方式:1、联系电话:(0812)33708833721822、通信地址:四川省攀枝花市攀枝花学院招生就业所3、学校网站:http://www.pzhu.cn招生信息网:http://zsw.pzhu.cn4、电子邮件:0812-337088@163.com第二十条本章程由攀枝花学院招生就业所负责解释。攀枝花学院2019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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