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化工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
四川化工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学院的顺利招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发[2014]35号)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发函[2019]1号)及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招考委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章程。根据教育部要求,我院招生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实行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办法。第2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三条学院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学院领导和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全面负责学院的招生工作。四是建立由院领导和纪委办公室组成的投诉监督小组,对高校招生工作进行监督。招生过程中,由招生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考生申诉、申诉处理工作。招生就业处是学院招生工作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按照上级和学院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招生工作,办理招生日常事宜。学院简介第六条学院名称:四川化工职业技术学院。学院的国家标准代码为:12637;四川学院的国家标准代码为:5172。学院地址: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瓦窑坝66号,邮政编码:646099。没有任何地方开设了分校。九、办学层次:专科(高职)。第10条学校性质:公立普通高等学校。11.办学类型:全日制。第12条学院的隶属单位:四川省经济信息厅。第13条毕业证书核发:根据国家招生管理规定,经教育部批准,在学校学籍管理系统中,完成教学计划中规定的理论和实际教学环节,符合毕业条件的,发给毕业证书,并报四川省教育厅电子注册;毕业证书种类: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第4章录取第十四条学院对报考我院的往届生和应届生实行同等对待,不限男女比例。第15条外语语种要求:不作语种要求,只进行英语教学。第16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学院执行教育部、中国残联联合发布的《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第17条根据“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行远程网上录取,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实施。第18条入档学生之专业录取原则:普高学生依序依序由高到低,中职类学生依序由高到低,中职类学生依序由低到高,中职类学生依序由高分到低,专业志愿之间无等级差。第19条各科成绩不及格者,依下列规定办理:一科成绩不及格者,依各科成绩及格后,办理补考。第20条专业志愿不符合规定或不服从专业调剂者,学院将作退档处理。第21条深度贫困县免费定向生2019年我院将继续在深度贫困县招生专科单列计划培养生,具体生源范围、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以省教育厅下达的文件为准。学院严格执行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的《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评价标准》,并将学生的德智体全面发展评价成绩作为招生和专业安排的主要依据。第23条各分专业计划得调剂使用,但总计划不变。第24条公布录取结果:邮寄录取通知书,并可透过学院网站查询录取结果。第5章收费标准、奖学金和助学金第二十五条收费标准:按照四川省物价局核定的学费标准,每年住宿费为650-1200元。第26条学院设有奖学金资助制度。其中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企业奖助学金、学院奖助学金、新生奖学金等多个奖、助学金项目,每个项目最高单项奖金达8000元,每学年可累计获得最高奖金14000元。奖学金可以资助全院30%以上的优秀学生和100%的贫困学生。第27条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大学开设绿色通道入学,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并按月发放生活费。第6章招生工作的监督、投诉和咨询第二十八条招生工作接受纪律监督和投诉处理部门:学院纪委监督电话0830-3150185。录取通知书及联系方式:招生办电话:0830-3151321(兼传真),3150329(兼传真)学院网址:http://sccc.edu.cn,招生办电话:http://zjc.sccc.edu.cn,招生办邮箱:3190785388(申老师);3498458443(范老师);2979331505(罗老师);3161661896(何老师);2141347821(伍老师);1358441445(陈老师);电子邮箱:6460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