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应用技术职业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
为保障学院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实施招生“阳光工程”,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办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19〕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本章程适用于江西应用技术职业学院专科(高职)普高类和高职“五年制一贯制”专业的招生录取工作。学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机关、考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学校基本信息:学校名称:江西应用技术职业学院:国标代码:12942办学性质:公办、省属普通高等职业学院(国家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全国骨干高职院校、江西省第一批示范性高职院校、全国第一批应用技术型本科人才培养试点单位)级别:高职(专科)收费标准:普通高职(高职)5000元/年,高职(中外合作)专业10000元/年,学校地址:江西赣州市蓉江新区高校园文峰路9号,文政编码:341000历史沿革:我校建于1958年,前身是江西省立地质学院(本科),1973年复办为国家地矿部直属院校,1994年更名为南方工业大学,2002年经江西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升格为普通高等院校,现主管单位为江西省自然资源厅。办学特色:学校占地面积1262亩,是我校第一批国家级高职高专院校和江西省第一批示范性高职院校,分别于2012年、2014年通过验收;2014年被批准为应用技术本科人才培养试点单位,2016年被确认为国家优质高职院校建设立项单位,2018年被评为江西省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建设项目立项单位,省财政支持建设项目立项单位,是全省唯一一所获得“第六届黄炎培奖”的高校。目前,学校拥有10个二级学院和1个教学部,47个专业,其中,国家财政支持的重点专业6个,省级财政支持的重点专业6个,省级示范专业5个,省级特色专业6个,国家级和省级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5个,国家精品课程2门,省级精品课程39门,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3门,教育部教指委精品课程2门,在全省同类院校中名列前茅。学院拥有2个国家级职业教育实训基地、2个国家级师资培训基地、2个教育部"提升专业服务产业发展能力项目"、1个教育部职业教育合作项目、4个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2个省级实训基地、22个校内实训中心、149个实验实训室、229个校企合作校外实训基地。学院是攀岩运动的世界冠军基地,攀岩竞技成绩全国第一,世界一流。获得22个世界冠军,22个亚洲冠军,185个全国冠军,10次打破世界纪录,5人10次荣获“国家体育荣誉勋章”。目前是全国攀岩队训练基地,江西省攀岩协会,江西省攀岩队所在学校。第3章招生与录取规则第六条招生计划:根据生源情况,学校根据教育部下达的年度招生计划总数,向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分配招生计划,不预留计划。各省、自治区招生办、学校网站和学校招生简章等形式,向社会公布招生计划。招生批次详细情况见各省(区、市)考试院(招生办)2019年招生计划。招生录取:我校按照教育部和省(区、市)教育考试院(厅)有关文件的要求进行招生录取。按照教育部的要求,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录取原则;外语语种要求:各专业均要求考生使用英语进行考试。3.男女比例:男女比例没有限制。四、健康要求:考生应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选择适合自身身体条件的专业进行体检。5.专业安排方式:对进入本专业的考生,根据专业志愿优先,总分优先的原则安排专业(其中学前教育专业招收高考文理各60名)。6.分数等级:对于非第一志愿的考生,不设置分数等级。七、对加分考生:各省市区实行照顾加分政策,加分考生可凭加分后的招投总安排专业录取。八、录取结果公布方式:在省教育厅网站、省招办网站、我校网站上进行查询,并发送录取通知书。九、上述招生办法如与本省规定不一致,按本省规定执行。入学资格、奖助政策、就业资格证书第八条:新生入学后,学校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资格审查,凡不符合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九、收费标准:按江西省教育厅、财政厅、物价局有关文件规定执行。第10条奖励与资助政策:为鼓励优秀学生到我院就读,帮助优秀学生和贫困生顺利完成学业,现已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勤工助学、特困生补助、校企合作专项奖学金等奖学金、助学金和荣誉证书在我校发放,学生档案中应记载。与此同时,还采取了国家助学金、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勤工俭学、临时困难补助、学费减免、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人员代偿学费等多种措施。11.就业:与全国国土资源行业及300多家企事业单位合作,建立了较为稳定的就业基地和校外实习基地。大学生一次性就业率连续多年超过90%,在江西省高校中名列第一。多次被评为江西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和就业工作考核优秀单位。第12条学历证明:学生在校期间修满教学计划所定学分,可获教育部统一编号的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学校不得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与招生有关的事项,除国家规定的收费项目外,不得收取其他任何费用。对于利用江西应用技术职业学院名义开展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个人或单位,我校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本章程如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有关政策为准。本章程由江西应用技术职业学院负责解释。第16条联系方式:地址:江西赣州市蓉江新区高校园区内本校招生章程发布网址:http://www.jxyyxy.com/zsw电话(传真):0797-8326546,8326576,8327962招生办公室电话:0797-8326179,0797-8326992电子邮件:jxyyzjc@126.comQQ:8977578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