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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外语外贸职业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

为规范我院的招生录取工作,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保证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和平稳有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学校教育法》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按照教育部有关高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的要求,按照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我院招生工作始终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新闻媒体、考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学院名称:江西外语外贸职业学院(国标代码:13422)学院简介:江西外语外贸职业学院创建于1964年,隶属于江西省商务厅,是江西省人民政府与国家商务部共建的一所公办普通本科高校,是江西省第一批省级示范性高职院校和省教育厅确定的国家优质高职院校。五是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高等专科学校。第6条办学层次:高职(专科)学制:三年十、严格执行国家和省的招生政策,按照国家和省高考招生规定和程序,以及投档分数线,择优录取。在平行志愿录取的省份,按“分数优先,志愿服从”的录取原则进行投档录取。申请加分的考生,按照生源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程序办理。11.招生性别比例和外语语种不限,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卫生部《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的标准。第12条录取结果之公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考试院及我院网站均以查询方式公布录取通知。第4章新生入学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第十三条收费标准1.学费:6000元/年2.住宿费:1000元/年(4人间),600元/人(6人间),每年学费:700元/生(多退少补),学费:35元/年第十四条根据教育部关于新生入学和注册的有关规定,学院对新生进行全面复查,凡在招生和录取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其入学资格。15.学院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设立了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院奖学金、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应征入伍义务兵家属优待金、退伍义务兵教育补贴、直招士官国家资助、绿色通道、勤工助学、学生困难补助等多种形式的奖学金和助学金,并按照国家、省和学校的有关政策发放。第十六条学院地址:南昌市高新区天祥大道291号,咨询电话:0791-8835267788244635249,联系人:李娜,电话:0791-88352677882449,学院地址:http://www.jxcfs.com/邮箱:jxwmxx@163.com。凡与国家法律、法规及教育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有关政策有抵触的,按国家有关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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