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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工业贸易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

为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充分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障我院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有关法律及教育部有关高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的规定,制定本章程。招生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第三条江西工业与贸易职业技术学院是经江西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集文、理、经、工、管、艺、艺、体为一体的综合性、公办省级示范性高职院校,专业类别齐全,办学规模为:集文、理、艺、体为一体的省级示范性高职院校,2016年被评为江西省优质专升本学校,学校代码为:13423,建校于1964年,占地面积540亩,现有全日制在校生9000多名。四、主管部门:江西省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第五条经江西省财政厅、教育厅、物价局批准的学院新生学费标准为:每学年学费6000元,住宿费800-1000元。录取规则:我校将通过各省招办、学院网站、学院招生简章等形式,向社会公布我校的招生计划。招生批次详细情况见各省(区、市)考试院(招生办)2019年《招生简章》专刊。第7条招生录取:我院按教育部及各省(区、市)教育考试院(厅)的有关规定进行招生录取。按照教育部的要求,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录取原则。二、外语语种要求:不限外语语种。3.男女比例:男女比例没有限制。四、健康要求:考生应按照《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选择符合自身身体条件的专业,否则,由学院负责调剂到其他合适专业,如不服从调剂,将被视为退档。五、专业安排办法:对进入本专业的考生,原则上按其专业志愿安排专业,对个别专业,在公示的基础上按专业志愿优先,总分优先的原则安排专业。6.分数级差:不存在分数级差。7.对加、减分投档考生:执行省、市、区政策。八、录取结果公布:可在省教育厅网站、省招办网站、省招办网站查询。九、上述招生办法如与本省规定不一致,按本省规定执行。第5章:奖、助、贷政策第八条学院依照国家有关政策,设立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院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勤工助学、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期间的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生特殊困难助学基金等多种奖励性资助项目,并根据学生在学期间的实际表现按规定发放。第6章毕业生颁发文凭第9条毕业生颁发普通专科毕业证书和经教育主管部门审核、编号、网上注册的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第7章地址和联系方式第10条学院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角洲大学园区嘉言路699号电话:0791-8377780083777980邮编:330038网址:http://zsc.jxgmxy.com/E-mail:jxgmxy@126.com第8章附则第11条学院章程如有与教育部最新规定相抵触之处,以教育部最新规定为准。本章程由江西工业贸易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处负责解释。第13条本章程自公布日起施行。2019年4月24日,江西工业贸易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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