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
四川省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学校名称:国标代码:12970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办学地址:四川省遂宁市学府北路1号办学层次:公办专科全日制普通高校、省级示范性高职院校、省级优质高职院校立项建设单位。学校地址:http://www.scvtc.edu.cn办学特色:学院是由四川省人民政府主办,四川省教育厅管理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坐落于全国优秀旅游城市,四川省第二大交通枢纽——遂宁市。学校占地面积1049亩,现有专科生14000多名,是全国文明单位、全国道德教育先进单位、四川省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学校以立德树人,百年不遇,百年不遇,砥砺前行,积淀着深厚的人文底蕴,积累着丰富的办学经验;凝练着“志存高远,志存高远,志存高远”的校训;确立了“德智体美全面发展,职业素养全面发展,职业技能全面发展,职业技能全面发展”的办学理念;创建了“省地共建,园校融合,产教结合”的人才培养体系、“学生综合素质训练体系”、“中高职衔接,人才培养立交桥”、“民族地区教育帮扶”、“教育科技扶贫”等特色品牌项目。学费标准:学院实行学分制收费,按四川省发改委核定的标准收取。招生办法:1、学校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行网上远程招生。二、平行志愿考生档案的调阅比例一般不超过105%。三是对进入考场的考生,根据考生的专业志愿,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艺体类专业在文化课和专业考试成绩双上线的前提下,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第四,学院录取采用“专业志愿清”的录取方式,即对已经投档的考生,按照考生第一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由学院审核后,在专业招生计划内择优录取;对于已经投档的自由考生,由学院审核后,在剩余专业招生计划内择优录取;对于尚未完成专业招生计划的考生,由学院审核后,在考生第一专业志愿未完成专业招生计划内择优录取;依此类推,直至考生完成专业招生计划为止。如果学院根据考生全部专业志愿仍未完成招生计划,则在考生自愿的前提下,按照服从专业调剂志愿从高到低的顺序,经学院审核后,在剩余专业招生计划内择优录取,直至完成招生计划。五是我院经教育部批准实行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实行2019年单独招生办法。新生入学后,学院将进行复查,如发现不符合条件或有徇私舞弊等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入学资格。七、新生入学后,在符合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关专业调整规定的前提下,经考生申请,在学院专业调整办法和专业范围内进行专业调整。八、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2019年的招生工作。结业证书:学生完成人才培养计划中规定的全部课程和教学环节,取得规定学分,符合结业条件者,可获得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