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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理工大学应用科学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

为确保高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高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有关政策规定,并结合江西理工大学应用科学学院的实际,特制定本章程。本章程适用于江西工业大学应用科学学院2019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学院招生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考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学校名称:江西理工大学应用科学学院第五条学校名称:13434第六条办学性质:独立学院第七条办学层次: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第八条学校地址:江西省赣州市客家大道156号,江西理工大学黄金校区,总占地面积880亩,在校生约8000人。学校环境优美,教学设施先进,生活条件齐全。第9条学生毕业资格,依教育部规定,发给江西理工大学应用科学学院本科毕业证书,并依教育部规定,发给学士学位证书。组织单位第十条学院成立招生委员会,负责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的招生工作,研究制定学院的招生政策,对重大事项作出决定。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是学校招生就业工作的常设组织机构,具体负责招生就业的日常工作及相关工作。学院纪检监察机关对学院招生工作实行全程监督。第4章招生计划第十三条根据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批准的学校年度招生规模,结合学校的办学条件和发展定位,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本学院分专业的招生计划和相关要求以生源省(区、市)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第14条2019年本科院校面向30个省、市、自治区招收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按各省招生部门规定的录取批次,采用远程网上录取方式。第5章录取规则第十五条学院执行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投档办法。第16条普通文理科录取规则:为最大限度地满足考生专业志愿的要求,我院实行“清专业志愿”录取规则。对于报名参加考试的考生,按照第一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录取;对于未完成计划的专业,按照未完成计划的专业从高分到低分的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以此类推;对于未完成计划的专业,按照未完成计划的专业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未完成计划的专业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录取;对于未完成计划的专业,按照未完成计划的专业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录取。第17条艺术专科学校招生:专业成绩认可生源地省级统考(联)成绩。本科及以上学历,文理兼收,符合省定艺术类考生报考条件。对进入学校学习的学生,按专业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对生源地省有特殊规定的,按当地省级招考办对艺术类专业的招生规定(办法)执行。第18条体育专科学校招生:考生体育专科学校之成绩达到所在省(市)或直辖市之体育专科学校所定之分数线,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市)体育专科学校之体育专科学校之体育专科学校之体育专科学校录取标准。如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有特殊规定的,按有关规定执行。第19条各省、市、自治区之优惠加分政策,由各校提档及专科学校录取。第20条高考改革试点省份之选考科目,以考生所在省份招生主管机关公布之为准,投档录取原则,依考生所在省份招生主管机关之规定。第21条公费外语只开放英语、日语两种语种,其他语种考生入学后须改修英语或日语。考生报考英语专业须参加高考口试。招生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第23条入学男女比例不限。第6章新生入学及其他第二十四条新生应持录取通知书到学院报到,并按学院规定的时间、要求到学校办理入学手续。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入学者,须向学校请假。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理由外,未或不能按期请假者,视为放弃录取资格。第25条新生入学后,学院应于三个月内依国家招生规定审查其入学资格。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取消其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如经学院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学生的身心状况不适合在学校学习的,可按学院有关规定保留入学资格,待学校确定后,方可回家休养。第26条依国家规定入学之学生,应缴纳学费、住宿费、书费及各种证件(卡)之工本费。第27条新生户口迁移,依自愿原则。第7章学费标准第二十八条学院严格按照江西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批准的收费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专业:设计学(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数字媒体艺术),本科:14500元/年,社会体育教学和管理。13500元/年专业:冶金工程、材料成型控制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汽车服务工程、机械类(机械工程、机械电子工程)、自动化、工业工程、矿业类(采矿工程、矿物加工工程)、土木工程、工程造价、制图工程、计算机科学技术、电子信息工程、通讯工程、物联网工程、电子商务、金融。每年12000元的专业学费:商业管理,会计学,国际经贸,法律,英语,葡萄牙语:1,000元/年。第8章奖学金助学金措施第二十九条学院建立了“五位一体,联动助学”的奖学金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困难补助、勤工助学等激励与保障机制,对品学兼优的学生给予奖励,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有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在生源地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第9条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通讯地址:江西省赣州市客家大道156号邮编:341000咨询电话:0797-83126880797-83126890797-8312601@qq.com学院网址:http://www.asc.jx.cn/招生信息网:http://zsb.asc.jx.cn学院网址:3065973501@qq.com学院当年招生政策、办法和收费标准如有调整,按新的调整规定执行。第32条未尽事宜,由江西理工大学应用科学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负责解释。第33条本章程自公布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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