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信息工程大学银杏酒店管理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
成都市信息工程大学银杏酒店管理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有关规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进行招生,确保学院高考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章程。学校名称:成都信息工程大学银杏酒店管理学院(以下简称“学院”),英文译名:YinxingHospitalityManagementCollegeofCUIT,学院代码:13670,是一所以酒店管理、旅游管理为特色,以管理学、艺术学、文学、工学、教育学、经济学等多学科交叉与协调发展的本科高校。学校创建于2002年,是由成都银杏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全额出资,与成都信息工程大学合办的本科层次的独立学院,是四川省第一批经教育部审核批准的独立学院之一。学校位于四川省成都市郫都区红光镇广场路北二段60号,学校网址:www.yxhmc.edu.cn。学院招生工作要全面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大力推进招生“阳光工程”,为国家和学校选拔优秀人才。录取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第2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学院招生委员会。包括学校领导,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教师代表,学生代表及校友代表。录取委员会主任由招生主任担任。录取委员会设主任一人,副主任一人,委员若干人,由录取委员会聘任。五是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该组组长由招生办公室主任担任,副组长由招生办公室副主任和教学办公室副主任担任,成员由招生办公室、教务处、学生处、财务处、资产与后勤管理处等部门负责人组成。根据《成都信息工程大学银杏酒店管理学院招生委员会章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招生与就业处,负责研究制定学院招生工作的相关政策和规定,研究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第6条招生工作监督小组。学校建立了由纪委、监察部门组成的招生工作监督组,对招生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招生办主任由纪委书记担任,招生办委员和监察委员会主任为成员。录取工作监督的日常运作由纪检监察机关负责,监督录取工作的各项政策、规定的执行,确保依法录取,维护广大考生和高校的合法权益。第7条学院的招生宣传及招生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招生政策、规定及业务培训。第3章招生计划的制定第八条学院各专业的招生计划,应根据社会对人才的需求、学院的发展规划、办学条件、学科建设、学生就业等情况制定,报省教育厅和省招委批准实施。第9条各省分专业计划之编制,应依各省人才需求、生源及就业状况等,依招生就业处所定之时间,向各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主管机关申请,并于规定期限内呈交各该普通高等学校录取通知书,予以公布。第10条学院依本条例规定,留出少量本科课程,以平衡各省、市、自治区之生源。保留名额原则上不超过本年度本科招生计划的1%。保留方案经主管部门审核后,向社会公布方案数量及使用原则,并在招生结束后公布使用情况。留学人员计划的使用,坚持质量优先,公开透明的原则,主要向报考高校生源较集中的省(区、市)投放。第4章录取规则第十一条学院根据“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根据非平行志愿投档批次,我校优先录取第一批录取的考生。按平行志愿投档批次,严格执行招生单位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厅)有关投档规定。实施新高考方案的省份的选考科目和录取办法,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为准。第12条学院依其招生计划及所在省(区、市)生源情况,与各省(区、市)教育考试院商定调档比例,第十三条学院招收非普通类专业学生的录取规则:艺术(美术与设计)专业只招收参加艺术(美术)高考的考生。体育课只招收参加高考的体育类专业考生。文化课成绩的认定:以省统一组织的文化课考试成绩为依据,并达到当地招办(教育考试院)规定的本专科分数线。鉴定专业成绩:根据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考试院(招办)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成绩,鉴定本、专科专业专业考试成绩。艺术(美术和设计)专业在进档考生中,文化考试和专业考试成绩均达到控制分数线时,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同专业成绩相同时,按文化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包括政策加分在内,择优录取。在文化和专业考试成绩均达到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体育类专业在进档考生中,根据专业考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在同专业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根据文化考试成绩(包括政策加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如果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教育考试院(招办)对艺术类、体育类考生有特殊要求,则按当地教育考试院(招办)的规定执行。第14条四川省以专业志愿优先(专业清)为原则,其他省份以分数优先(分数清)为原则,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志愿、总分及相关科目成绩进行综合考虑后,安排录取专业。根据招生原则,优先满足入学率高的考生第一专业志愿要求。对于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按照成绩由高到低的原则,参考考生其他专业志愿进行调剂录取。在江苏省内,进入江苏省内的考生采用“先分数后等级”的原则,即按投档成绩排序,当投档成绩相同时,根据考生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排序,按专业排序。选考科目及等级的规定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为准。学院招生专业均无男、女比例要求,且文理兼收。第16条学院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在入学考试时,应将英语作为第一外语进行教学。第17条体育、艺术特长生,得同等条件优先录取。对于加、减分投档考生的处理,严格按照考生所在省(区、市)教育考试院(厅)有关规定执行。第18条学校对学生健康状况的要求,由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共同制定。学校对学生健康状况的要求,由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共同制定。学校对学生健康状况的要求,由教育部、卫生部共同制定。颜色偏浅的色盲考生不能报考艺术专业。第19条依专业类别录取之新生,入学前须依规定向主修专业提出预修申请,原则上进校后再依预选专业培养。第20条入学后,艺术类、体育类各专业与非艺术类、非体育类各专业不得互调,且各专业之间不得相互调整。第21条入学后,学校应依入学政策及入学标准审查,如有不符合规定或有舞弊行为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并退回原地区及单位。第22条依教育部规定,完成本专业训练计划之训练,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者,由成都信息工程大学银杏酒店管理学院具印发给经教育部认证,并在学信网查询之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专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条件者,由成都信息工程大学银杏酒店管理学院发给学士学位证书。第23条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等教育招生主管机关之有关文件规定,「已录取之学生,不得改录」,因此被学院录取之学生,须经学院招生主管机关核准后,方可入读。第5章收费标准及其他第二十四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学生在入学时必须交纳学费、住宿费和其他代扣代缴的费用,学院严格按照四川省物价局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收费。第25条为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院不断创新形式,拓宽资助渠道,形成了奖、助、贷、勤等多种形式的资助体系,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全面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