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文化传媒职业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
为确保四川文化传媒职业学院2019年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考生及学校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四川省有关规定,并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招生章程。学校概况(一)四川文化传媒职业学院是经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纳入国家计划统一招生的全日制普通高职院校,具有独立颁发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学历文凭的资格。学校名称:四川文化传媒职业学院(三)办学类型:统招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四)办学性质:经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院。办学层次:专科(六)学校国标代码:14004,四川招生办公室代码:5188(七)办学地点:四川省成都市崇州崇庆南路230号(成都校区)四川省绵竹市齐天镇学子路90号(绵竹校区)招生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严格执行教育部和各省(区、市)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第二,实行“学校负责,招生办监督”的录取制度,负责根据当年的录取政策,处理有关遗留问题。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招生规定确定调档比例,调档比例一般不超过招生计划的120%(平行志愿一般不超过105%)。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加分提档和录取。按照专业志愿,由高到低依次录取,第一专业志愿录满后,按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依次录取。第六条学院确认2019年省统一组织的艺术专业考试成绩。学院艺术类专业的录取原则:艺术类专业录取时,在专业、文化双线的情况下,以进档考生的专业成绩为序,由高到低(编导类专业以专业成绩为序,由高到低);(八)没有限制各专业男女生的比例。应试人员可选择外语语种,但我院只提供英语语种教学。在招生过程中,要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的规定,根据生源情况,对招生计划进行调整。考生必须在报名时将准确、有效的联系方式提供给当地招办,并在录取过程中保持电话畅通。由于信息沟通不畅而造成的所有入学遗留问题,自负责任。考生必须身体健康,符合《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有关体检要求。新生入学后,学校要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进行全面的复查。对考核不合格的学生,学院将根据不同情况进行处理,直至取消其入学资格。体检结果如有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奖优罚劣的资助制度:(一)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主要是为新入学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提供银行贷款,帮助他们支付在校学习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贷款金额一般在每学年8000元以内。新生入学前,学生须向所在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出贷款申请(一般设在县教育局内)。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学生提交的申请进行资格审查,由银行审核发放贷款。新入校学生报到时,须向学院提交与当地银行(或信用社)签订的学生贷款协议,协议内容经学院审核通过后,办理入学报到手续。奖学金:用来奖励或资助品学兼优的学生。这类奖学金主要有:国家奖学金(每人每年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每人每年5000元)、以及各种由学院设立的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主要用于资助在校期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的生活费支出。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每学年评优一次。以上奖项的具体评选办法见《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及学院相关规定。收费标准学费和住宿费按省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其他代费标准按学院公布的招生简章中规定的标准执行。本章程由四川文化传媒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联系方式:1、学院网址:http://www.svccc.net。二、联系电话:028-82312000028-823862713。QQ:800057153微信:SCWHCM_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