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新能源科技职业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
江西新能源科技职业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一、学校名称及代码:学校名称:江西新能源科技职业学院代码:14166二、学校性质:民办普通专科学校三、办学地址:江西省新余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渝东大道818号四、办学层次和办学形式:普通全日制高职(专科)学生五、招生对象和培养目标:招收参加2019年普通高考的应征入伍的历届高中毕业生。着重培养和锻炼学生的综合素质及应用能力、动手能力、实践能力。通过培训,使学生具备较强的创新精神、创业能力,较系统地掌握本专业必要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操作技能,具备较强的实际工作能力和为国家振兴、民族繁荣、社会发展服务的技术研发和推广基本能力。招生专业及计划:具体招生专业及计划见各省《报考指南》。录取原则与办法:学校严格按照教育部关于普通高校招生的相关规定,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按照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其具体录取原则是:1.普通高等专科教育招生,按学校所在省的招生计划数和考生志愿,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录取。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的指导意见》。我学校要求非语文考生的外语语种为英语,男女比例不限。我校艺术类专业文理兼招,承认各省联考成绩。如专业成绩合格且文化成绩达到省定的相应等级文化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则按文化成绩由高到低顺序录取。收费项目和标准:严格按照省发改委收费处和省教育厅财务处登记的标准执行,有关详细情况请见届时学校向新生寄送的《入学须知》。9.退学退费:学生因特殊原因申请退学,学校严格按照江西省教育厅《江西省民办高校退(转)学退费办法》的规定办理。学生入学学籍(考籍)和毕(结)业证书的种类:学生入学学籍(考籍)和毕(结)业证书由生源所在地省级高招办办理正式录取手续,按时到学校报到,取得省教育厅普通高等教育学籍(考籍);学生考试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由国家教育部统一印制的加盖江西新能源科技职业学院公章的毕业专升本毕业证书。未办理省级高招部门录取手续的考生,普通高等教育学籍将不予注册。11.奖学金与助学金及生源地贷款助学制度: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生源地助学贷款及生源地助学贷款。选拔条件:学生在校期间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的领导,遵守宪法、法律、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好,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突出,可申请评选为奖学金。有家庭困难的学生可以申请国家奖学金。审核程序:个人申请、当地政府(民政部门)贫困证明、班级评议、校务会评议、学校学生资助评审委员会审核,报教育厅审批。补助标准:1、国家奖学金:每学年8000元/人;2、国家励志奖学金:每学年5000元/人;学生在学校申请贷款:学生可以凭入学通知书或在校证明在学校申请免息贷款(在校期间),每个学年每人最多可申请8000元。12.学校法人代表,办学许可证查询网址:www.jxedu.gov.cn13、联系方式:学校地址:江西省新余市渝东大道818号,联系电话:0790-67646660790-6765666,联系人:0790-676605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