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现代职业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
一、办学属性和水平:全日制民办普通高等职业学院。二、学校地址:四川省成都市西南航空港华创路1号,邮编:610207。三、录取规则:1、录取工作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责任、省招聘监督录取方法,按当年录取政策处理相关遗留问题。2、对省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学科竞赛获奖者和具有文体特长的考生,在同等情况下优先录取。3、严格执行省内为鼓励考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制定的各项加分投入政策,以投入成绩为合格和专业确定的主要依据。4、严格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5、体检标准:女性1.58米以下,男性1.68米以下的考生请慎重报告旅游管理、酒店管理、旅行社经营管理专业的有色盲、色弱的考生请慎重报告工业设计、建筑室内设计、建筑装饰工程技术、数字媒体应用技术、包装规划和设计专业。6、所有专业都没有男女比例限制,对过去的毕业生和应届毕业生视同仁。7、普通类专业录取原则:按总分优先、志愿优先原则,将调整范围内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第一专业志愿合格的分数未达到第一专业志愿合格线时,看是否达到第二专业志愿合格分数线,如果各专业志愿者之间没有设定等级差距的考生所有专业志愿者都不能满足,考生根据专业调整,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到低的原则调整到未满足的其他专业8、对口高职专业合格原则:按总分排序,第一志愿者优先,从高分到低分合格,考生所有专业志愿者不能满足时,考生服从专业调整时,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配给同类别的其他专业,考生不服从专业调整时,学校有权退学处理。9、我院严格执行各出处的加分(减分)政策,以合格和专业安排成绩为依据。10、录取的考生不退档,不交换录取。11、招聘期间,在本院招聘信息网的招聘查询中及时公布招聘结果。四、毕业证书发行:本院各专业学生在学校修理期间,根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课程考试(审查)成绩合格,毕业时四川现代职业学院发行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五、奖、贷款、补助措施1、奖学金:用于奖学和优秀学生,奖学金主要有国家奖学金(每人每年8000元)和国家励志奖学金(每人每年5000元)和垄断率达到20%的学校级奖学金。2、补助金:主要用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校期间的生活费,主要包括国家补助金(每人每年最高4000元)和学校级贫困补助金。3、出处信用补助金:主要帮助新入学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支付在校学习期间的学费、住宿费银行贷款,每人每年最高可贷款8000元。4、学校还提供学校级困难补助、工作补助、贫困学生补助职场等多项资助,学生还可以获得学校合作企业提供的学费、奖学金补助,鼓励学生申请出处补助金。六、联系方式:电话:028-858793、85879392传真:028-8587005网站:http://www.scmvc.cn四川现代职业学院二○一九年四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