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大学锦城学院2019招生章程
《2019年四川大学招生章程》13903(全国代码)一、办学性质、层次和类型四川大学锦城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教发函[2005]67号文件批准,由四川大学按照教育部教发[2003]8号和教育部教发[26]8号文件要求,由四川省教育厅管理的独立学院,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办学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西区西源路1号。招生对象为当年参加全国普通高考的考生。学制四年(建筑、城乡规划等五年),本科为五年,专科为三年。录取规则:1.录取原则:以公平、公开、公正为原则,依据全国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成绩,综合衡量德智体美劳,择优录取。实行新高考省份的有关招生原则从其规定。2.调整比例:调整的比例是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生源情况和地方省级主管部门的规定确定的;实行顺序志愿的省份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如果第一志愿录取人数不足,则进行后续志愿录取。3.招生专业和计划:我校招生专业(方向)和计划以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学校在招生过程中,根据生源情况,经省级主管部门同意,可对生源不足的省(区、市)进行调整,对生源较好的省(区、市)进行补充。与此同时,根据教育部规定,省财政留出1%用于调整生源不平衡。四、专业设置:对进入本专业的考生,根据考生的专业志愿优先,由高到低择优录取。如果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全部不符合要求,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被安排到招生计划未完成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被退档。如果考生的分数和志愿相同,则以该专业相关科目的高分为准。实行新高考省份的专业设置原则由其规定。5.加分政策:对于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加分或减分政策,给予认可。升降分后形成的投档分数作为专业录取成绩的依据。六、外语语种:除特别注明的专业语种外,所有学生在入学后均以英语作为外语进行教学,请考生慎重报名。7.应往届生的男女比例:往届生与应届生待遇相同,不限男女比例。8.部分专业要求:⑴报考汉语国际教育、国际商务、国际经济和贸易专业,英语单科成绩原则上不得低于110分;⑵报考网络和新媒体专业,数学单科成绩原则上不得低于100分,语文单科成绩原则上不得低于100分;⑶报考汉语言文学、新闻专业,语文单科成绩原则上不得低于110分;⑷报考城乡规划、建筑、广告专业,建议具备一定美术基础;⑸报考金融学类专业,数学单科成绩原则上不得低于100分;9.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⑴文化成绩全国统一考试,高考文化成绩达到当地教育考试院划定的文化考试控制线。②专业成绩的认定:考生所在地教育考试院对考生进行专业考试时,认定其参加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的合格成绩;对考生所在地没有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时,认定其所在学校组织的专业考试合格成绩。㈢各专业录取办法:播音与主持艺术、表演、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产品设计等专业,在文化考试成绩和专业考试成绩均达合格分数线的前提下,以播音与主持艺术、表演、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产品设计等专业考试成绩为依据,以文化考试成绩为依据,以联考或统考成绩为依据,并规定了某一专业的录取原则或投档原则的省市,按有关规定执行。㈣报考播音主持艺术、表演专业的考生,女生身高原则上不得低于1.60米,男生身高原则上不得低于1.70米(专业成绩特别优秀的考生可适当放宽录取条件);报考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服装服饰设计、产品设计专业的考生,不能有色盲和色弱。十、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我校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录取后,对经学校复查不合格的考生,学校将根据不同情况进行处理,如有弄虚作假,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十一、毕业证、学位证:学习期满,成绩合格的,发给四川大学锦城学院的毕业证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经审核,授予四川大学锦城学院学士学位。12.考生必须在报名时提供准确、有效的联系电话,并在录取过程中保持电话畅通,以便进行必要的联络。13.招生办公室负责学校的招生工作,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活动,对于因参加中介机构或个人的招生活动而给考生和家长造成的损失,学校不承担责任。学费及助学金政策1.学费标准:根据属地化原则,我校按四川省物价局核定的普通类专业每生每年15000元,艺术类专业每生每年18000元的标准收取。注册为四川大学锦城学院学生前,学生须缴纳全部费用才能入学。2.奖学金:校长特别奖学金(最高15000元/年·生),国家奖学金(最高8000元/年·生),国家励志奖学金(最高5000元/年·生),优秀学生奖学金(最高2000元/年·生),企业特别奖学金(最高5000元/年·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最高4000元/年·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最高4000元/年·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最高4000元/年·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最高4000元/年·生)。三、ACCA奖学金:获得ACCA单科统考全球第一名者,奖励人民币20000元;获得ACCA单科统考中国大陆第一名者,奖励人民币10000元;获得ACCA全科考试成绩者,奖励人民币5000元。第七条转专业原则在符合高考录取原则的前提下,新生入学第一学期结束至第五学期开学第一周结束,每学期开学第一周,学生可根据自己的兴趣和兴趣,按照《四川大学锦城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申请转专业。非专升本考生在接受专科志愿时,可以在第一学期结束后至第二学期第一周期间申请转专业(国际班另行规定)。就业政策我校把就业工作作为学校发展的生命线,在国家政策的引导下,实行“双向选择、自主择业、学校指导、家长支持”的就业工作方针,坚持“定向、就业、重点指导、拓展渠道、专场招聘、鼓励创业”的就业服务立体化方针,不放弃任何一个有就业意愿的学生。建立了学校与当地政府、学校与行业协会、学校与知名企业、学校与学校、校地、校会、校企、校校等“四大”合作平台,为学生实习就业、升学深造搭建了“四大”,保障了学生顺利出口。按照有关规定为毕业生办理《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和《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联系电话:(028)87580030,网址:www.scujcc.cn,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技术开发区西源大道1号,邮编:6117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