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科技大学城市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
学校名称:西南科技大学城市学院(国标代码:14045,在四川省招生代码:5713)CityCollege,SouthwestUniversityOfScienceAndTechnology(英文),学校地址:城南校区:四川省绵阳市游仙区三星路11号,城西校区:四川省绵阳市安州区启星大道北段三、学校性质:普通全日制本科高校四、办学类型:独立学院五、办学层次:普通本科六、入学要求:本科七、入学批次:城乡规划专业,其他专业学制四年,专科三年。招生计划:学校面向全国招收本、专科生,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负责向社会公布。详细录取人数以各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入学政策:新生入学后实行一学年的通识教育学习,大二入学时按学生兴趣和双向选择的原则进行相关专业的学习。录取规则:1、严格执行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关于招生工作的政策和规定,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估,择优录取”的原则。二、西南科技大学城市学院将根据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调剂比例,调剂比例不超过招生计划的105%。在未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第一志愿的考生被优先录取,如果第一志愿的考生不在计划范围内,我校将接收非第一志愿的考生。艺术产品设计专业录取原则:文化考试、专业成绩达到控制分数线后,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文化成绩较高者优先录取。五、非艺体类专业录取时,对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按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的顺序排序,理科生按数学、文科综合、语文、外语的顺序排序。对于外语专业的考生,如果上述成绩相同,外语口试成绩高者优先录取;6.执行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机关制定的加、降分政策,以加、降分后形成的特色分为专业录取成绩依据。第七条招生工作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根据生源情况进行调整。八、我校在内蒙实行“1:1招生计划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首先对我校名列招生计划内的考生按专业志愿顺序依高考总分排序录取,如有退档,则顺延录取。九、考生填报志愿后,是否具备投档资格,以当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招考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为准,我校规定的专业录取原则只适用于进入我校的考生。英语专业要求考生外语应试语种为英语,其他专业语种不限,但非英语专业考生进入大学后,大学外语公共必修课应为大学英语,因此,在同等条件下,英语专业考生可优先录取。十一、学校严格执行各生源地的各种加分(减分)政策,并以分数为依据,决定是否录取及专业安排。第十一条收费标准
学院根据四川省发改委核定的实际收费标准收取学费。学费为本科艺术类专业15000元/生•年,理工类专业14000元/生•年,文史类专业13000元/生•年,艺术类专科专业14000元/生•年,理工类专科专业11000元/生•年。学生的住宿费、书本费、体检费、军训服装费、甲肝疫苗费、各种保险费等,均由学生本人负担,入学报到时按国家规定和四川省发改委核准的标准缴纳。学生公寓的卧具用品由学生自愿购买。4.凡符合退学条件的学生,均按照西城院字[2006]19号文件《西南科技大学城市学院退学学生管理办法(修订版)》执行。12.学生奖励和资助:学生在学校期间可根据有关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国家助学金(最高4000元)、大学奖学金(最高2000元)及勤工助学岗位等。各种补助资金覆盖全校学生的55%。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我院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到户籍所在地教育部门学生资助中心申请每年8000元的生源地助学贷款。第十三条毕业文凭:根据教育部规定,毕业学生颁发国家统一认可的西南科技大学城市学院毕业证书,符合授予学士学位条件的,颁发西南科技大学城市学院学士学位证书。14.招生男女及身体状况说明:本学院招生男女不限,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下发的《普通高校招生男女体格实施办法》执行;产品设计专业限制色盲、色弱考生。第十五条除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统一公布的录取结果外,我院将在招生网上(http://cc.swust.edu.cn/zs/)公布录取结果。入学咨询及联系方式:联系人:西南科技大学城市学院(绵阳市游仙区三星路11号)招生办(邮编621000):0816-833558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