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交通大学希望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的总则。
第一条是依法规范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正常顺利进行,西南交通大学希望学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和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法规,结合学院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学院全名:西南交通大学希望学院国标代码:14262学院地址:成都校区:四川省成都市金堂县学府大道8号南充校区:四川省南充市嘉陵区在王路。第三条我院经教育部批准成立,由西南交通大学召开的四川省教育厅主管独立学院,学校水平为全日制普通本科和专科。第四条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完成本专业培养计划规定的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的人,希望西南交通大学发行教育部统一印刷、在线电子注册、国家认可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专业毕业证书的本科毕业生符合学士学位的条件,希望西南交通大学给予学士学位。第五条学院招生的主要对象是普通高考学生实施全日制学习形式。第六条学习年限:本科建筑学专业学制为5年,其他本科专业学制为4年的专业学制为3年。第二章招生计划第七条招生计划贯彻国家有关招生政策,制定分专业、分省招生计划,经四川省教育厅审定后,通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向社会公布。第三章录取规则第八条以公平、公开、公正为原则,以全国普通高等院校统招考试成绩为依据,根据各省招生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德智体美劳全面测量,从高分到低分选择优秀录取。第九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来源状况确定调整比例,调整比例一般控制在120%以内。实施平行志愿者的省份,调整比例按有关省份的规定,一般控制在105%以内。第十条实施平行志愿的省份,专业志愿者以分数优先原则录用-入学考生按入学分数和专业志愿顺序安排专业的入学成绩相同时,理科生按数学、理综、语文、外语,文科生按语文、文综、数学、外语顺序入学。考生报告的专业志愿者不能满足录用时,如果不服从专业调整的话,将其调整到其他专业的专业调整的话,。第11条实行顺序志愿者的省份根据考生的专业志愿者顺序和分数高低依次合格,第一志愿者考西南交通大学希望学院的考生不合格的情况下,收到非第一志愿者的文件。第十二条是同级专业志愿者,考生的大学入学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合格。考生报告的专业志愿者不满意的情况下,服从专业调整的情况下,不服从调整到其他未录取满额的专业的专业的专业调整的情况下,退档。第十三条原则上承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指定的加分政策。第十四条对考生健康状况的要求,我院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发行的《普通高等学院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新生入学后进行体检复查,发现虚假,全部取消入学资格。第十五条不限制过去的应届毕业生和应届毕业生的合格率和男女合格率。第十六条在录取过程中,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根据学生情况调整招生计划。第十七条学生入学后,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育,非英语考生在申请志愿者时必须慎重考虑。第四章其他第十八条学院实行四川省物价局认定的收费标准征收学费和住宿费。普通本科学费15000元/年,专业学费12000元/年。第十九条学费退款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第二十条为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院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补助金、出处补助金、勤工补助金等多项补助措施。第21条录取结束后,希望西南交通大学在学院网站上及时公布录取结果的考生也可以通过学院招生事务所的咨询电话进行咨询。第22条联系方式学院官方网站:http://www.swjtuhc.cn电子邮箱:xwxyzs@163.com联系电话:028-6793588、6793581、6793298、6793299(传真)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堂县学府大道8日第23条招生工作在学院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监督电话:028-67935801。第五章附则第二十四条本章程由学院招生处具体实施,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招生,不收取与招生有关的额外费用。第25条本章程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相关政策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相关政策为基准。西南交通大学希望学院2X19年4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