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机电职业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
河南省机电职业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为确保学校规范有序地开展招生工作,特制定本章程。学校名称:河南机电职业学院,国标代码:14348,普通本科院校,省代码:6382。校址:郑州市南龙湖大学城泰山路1号,邮编:451191。第3条河南机电职业学院为河南省教育厅直属公立全日制高职高专院校。曾获得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河南省文明单位、河南省文明标兵学校等荣誉称号。学院的招生层次为:高等职业教育。根据《河南机电职业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规定,毕业生将获得河南机电职业学院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证书和就业报到证。学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择优录取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考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二章招生组织机构,第六条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领导、专家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制订招生章程、招生政策,确定招生规模,调整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中的其他重要事项。录取小组组长由学院院长担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具体负责招生计划申报、招生宣传、咨询、录取审核等日常工作。高校要建立招生工作纪检监察组、宣传保障组、网络保障组、后勤保障组、安保保障组等相关部门,对招生工作进行监督和保障。第二章招生计划的分配原则和方法:教学指导与评估处根据各二级院系的专业师资队伍、专业课实践条件等情况,参照往年的招生人数,提出本年度各专业的招生计划分配方案,报学院批准后实施。学校没有保留名额。第4章录取规则第10条除应用英语专业要求考生的外语语种必须是英语外,其他专业不作外语语种要求。学院实行“学校负责,省招生办监督”的招生制度,在教育部的领导下,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招生工作。第12条学校将投档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按“先志愿,后分数”的原则进行调档;已投档的考生,按“专业清楚,志愿明确”的原则进行专业选择。高校招生,不设男女生比例;对考生身体素质的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有关规定执行;对国家规定的照顾加分或降分投档的考生,按加照顾分后的总分数处理。培养费用:按照河南省教育厅、财政厅、物价局核定的标准,学校按学年收取培养费用,学费标准如下:(一)各类专业学费为:艺术类专业5600元/学年,理工类专业3600元/学年,文史类专业3300元/学年。㈡住宿费用:每年600元。教材费:根据课程安排,学生自愿购买。第15条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无力支付学费者,学校得设绿色通道,由学生先办理入学手续,再依其实际情况,分别采取不同的办法予以资助。第16条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校综合奖学金、个人奖学金、贫困生奖学金等,并可为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和勤工助学岗位。第6章其他第十六条新生报到后,学校应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对新生进行政治、文化、身体等方面的复查,发现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取消其入学资格。第17条河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的招生网站:www.hnjd.edu.cn,咨询电话:0371-85901686,85901038,85901016;传真:0371-85901685;招生咨询:0371-85901014。第17条本章程由河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解释。2O1920年4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