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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第一章总则为全面贯彻落实教育部落实阳光工程的精神,为保证我院2019年招生工作有序进行,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教育部、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等相关招生工作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章程。第一章程适用于我院2019年招生。第二条学院全称: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国标代码:14478)。注册地址:郑州市郑尉路18日,邮政编码:450048第三条我院是公营、全日制普通高学。第四条办学水平:普通专业。第五条学生完成规定课程,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的,发行国家教育部电子注册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专业毕业证书和河南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发行的就业报告书。第二章学院概况第六条学校条件:学院位于郑州市管城回族区郑尉路,学校设施完善,校园环境优美,交通便利。占地面积301亩,建筑面积12万平方米,学院图书馆藏书36万册,数字图书馆文献丰富。学院建立了千兆光纤的数字校园网络系统,实现了教育、管理、物流服务的全数字化。学院拥有会计、金融、税务、市场营销等30多个校内基础、专业研修室,其中与新道科学技术株式会社合作建立的虚拟商业社会环境VBSE综合研修中心、与宇宙信息公司合作建立的国家、地税研修中心、与深圳国泰公司合作建立的现代金融研修中心等在国内同类大学中处于领先水平。第七条教师队伍:学院现有教职员376人,其中专业教师256人,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以上教师86人,研究生以上学历161人,专业教师占63%的双师型教师82人,专业教师占32%。近年来,学院教师在各级刊物上发表了600多篇学术论文,获得省级优秀成果奖200多项,主编、参编省、部计划教材100多项。第八条系设置:目前,学院设置三院(会计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网络学院)、五系(财税金融系、商贸系、经济管理系、信息技术系、体育艺术系)、两部(基础部、社会科学部)、一中心(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开设有会计、理财、理财、投资理财、营销、电子商务、工程造价、物流管理、计算机应用技术、软件技术等20多个专业。第九条学校特色:学院成立以来,继承了正德明志,经过世界应用的学校训练,以素质为中心,以创新为源,技能为中心,以特色为中心,以就业为中心,立足河南,面向市场,服务社会,培养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第一线所需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学院坚持财经类、应用型、特色化的学校定位。在长期的学校实践中,学院以财经专业为基础,支持应用技能,以技术专业为特色的学校构想,形成了财经为基础,应用方向、全面发展、国际化学校的学校特色。第十条就业配置:学院与许多省内外使用者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根据双向选择、自主选择的原则,为毕业生建立了良好的就业平台。第三章组织机构和职责第十一条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和制定学校招生工作相关政策,确定招生计划,讨论和决定大学入学考试招生工作事项。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学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校长担任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学校招生部门。第十二条学院设立招生工作监察组,负责监督招生工作中各项政策和规定的执行,维护广大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学校招生工作监察组由学校纪检监察所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学院党委副书记任招生工作监察组长。第十三条学院招生部门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招生日常工作。第四章招生计划第十四条根据教育部、河南省教育厅分省专业招生计划制定工作要求,我院分省专业计划根据各省(区、市)考生人数和学生质量、联合培养机构要求、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倾向、毕业生就业质量和下落、考生对我院各专业认可度等因素综合考虑制定。第十五条我院高职招生分省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招生管理部门向社会公开发布的数据为准。招生计划主要有两条发表途径:一是相关省招生管理部门按规定向社会发表,二是我校通过学校招生网站和学校认可的媒体向社会发表。第五章录取原则第十六条报考我校所有考生必须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的艺术、体育类专业考生必须参加省统一专业考试,合格者可以参加考试。第十七条公开、公平、公正、接受监督,德、智、体全面测量,选择优秀录取第十八条的学校以大学入学考试成绩为基础,实行志愿优先、综合评价、优秀录取的方法。1.入学考生的专业分配,根据大学入学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选择优秀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采用分数清楚的合格方法,同时综合考虑不同专业对相关考试科目、身体条件等因素的要求,总分相等者按语言、数量、英语顺序合格考生填写的志愿者不能满足的情况下,服从专业调整者,根据考生的成绩在允许调整的专业范围内进行调整合格,考生填写志愿者时没有明确表示服从专业调整者,都被视为不服从专业调整。2.艺术类专业:在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成绩双过线的前提下,合格时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文化课成绩比例占50%,专业课成绩占50%,总分相等的专业课成绩高的人优先合格。第十九条学校实行国家规定的加分政策,原则同意各省招收加分政策。第20条考生录取后,根据新生报告须知的要求向学校报告。新生入学后,根据河南省教育厅的统一配置,对新生进行资格审查。对于不符合录取条件或不正当行为者,取消入学资格和学籍。第6章学费和住宿费第21条按照国家规定,学生入学需要支付学费、住宿费、书籍费等。根据河南省物价部门核定的学费标准,艺术类专业5600元/生年,文科专业3300元/生年,理科专业3600元/生年,中外合作办学专业12000元/生年,软件技术、移动应用开发、网络营销、舞蹈表演等校企合作专业除向学校缴纳学费外,还需向合作企业缴纳一定的实习培训等费用。住宿费最低标准是每学年800元。第七章奖(助)学金设置第二十二条为特困学生开辟绿色通道,根据实际经济困难程度采取缓慢、减少、免除等措施,帮助贫困学生完成学业。设立多项奖学金,报酬面达30%以上。我院贫困学生可以申请国家补助金、励志奖学金、国家补助金。学校成立的勤工助学委员会负责勤工助学的组织、管理,广泛开拓勤工助学渠道,努力帮助贫困学生。第八章,第二十三条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招聘,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聘等活动的中介机构和个人,我校依法追究其责任。第24条学校以往招生相关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发生冲突,以本章程为基准,本章程与国家和上司有关政策不一致,以国家和上司有关政策为基准。本章程的解释权归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招生就业所。第25条学校招生章程以教育部阳光大学入学考试信息平台发表为基准。学院地址:郑州市郑尉路18号邮件编辑:450048号咨询电话:0371-617011361701136719536716学院网站:http://www.zzzcsjr.edu.cne-mail:zzscsx@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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