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南卫生健康职业学院2019年普通高职(专科) 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是规范学院招生工作,保证公平、公正、公开选拔符合培养要求的学员,根据教育部和江西省相关招生档案精神,结合我院招生工作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二条章程适用于赣南卫生健康职业学院普通高职(专业)招生。第三条招生工作贯彻公平、公正、公开和德、智、体全面评价、综合评价、优秀采用原则。我院招生录取工作由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和社会各界监督。第二章学院概况第四条基本信息:学校名称:赣南卫生健康职业学院国标代码:14569学校性质:全日制、公营普通高等学校办学水平:高职(专业)学校地址:江西省赣州市蓉江新区高校园区邮政代码:341000学院基本情况介绍:赣南卫生健康职业学院是江西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新设立的市属公营全日制专业水平普通高等学校。学院位于赣州市蓉江新区高校园区,现占地面积840亩,建筑总面积21万㎡,其中教育楼4万㎡,实验楼3.6万㎡,图书馆1.4万㎡,学生食堂1.1万㎡,学生宿舍5万㎡,创新创业中心0.91万㎡,学生服务中心图书馆藏书34.9万册,其中电子图书10万册。建设先进的计算机房、多媒体教室、语音教室和400米标准塑料课程运动场的教育设备总额达到6186万元现有校外实训基地160多家。学院拥有年龄和学历结构合理、教育教育水平高的教师队伍。现有教职工373人,其中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103人,副高职称95人,双师型教师120人,全国职业教育名师1人,省级优秀教育队1人,省、市级五一劳动奖章5人,省级纸巾女标兵1人,省黄炎培职业教育优秀教师1人,赣州市特殊津贴专家和教育专家8人,13名教师在国家、省、市各类学术团体和协会担任重要职务。第三章招生专业和招生规则第五条招生专业:学院设有护理、助产、药学、医学检查技术、康复技术、医学美容技术、医学影像技术、口腔医学技术、中药学、药品生产技术、中医康复技术等11个高职专业。第六条招生计划:学院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网站、学院招生简章等形式向社会公布。合格批准详细见各省(区、市)考试院(招生事务所)发表的2019年招生计划。第七条招聘:学院根据教育部和各省(区、市)教育考试院(招聘事务所)相关文件的要求进行招聘。1.根据国家教育部最新发布的当年《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通知》的要求,根据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本人的志愿选择优秀的合格。2.外语语言:语言无限。3.男女比例:助产专业只招收女性,其他专业男女比例无限。4.健康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选择符合自己身体条件的专家。否则,学校将负责调整到其他合适的专家,如果不服从调整,将进行退位处理。5.专业安排:根据专业志愿者优先、总分优先的原则安排专业。6.分数级别差:不设立非第一志愿者的分数级别差。7.对加分或降分的考生:执行各省市区的照顾加分政策,加分的考生可以通过加分后的招聘加分。8.合格结果公布:各省教育厅网站或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查询、学院招生信息网站(http://gnwzy.gnhvc.cn:8085/zs.asp)查询、发送合格通知书等形式。9.以上录取规则与所在省份的招生政策不符的,执行所在省份的招生政策。第四章入学、奖励政策、就业和证书第八条资格确认:新生入学后,学院按教育部相关规定进行资格复查,对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入学资格。第九条收费标准:实行江西省教育厅、财政厅、物价局相关文件规定标准,学费5000元/年,住宿费1000元/年。第十条奖励和援助政策:为了鼓励优秀考生参加考试,帮助优秀学生和贫困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院根据国家规定设立了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年)、国家鼓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年)、优秀学生奖学金、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系列奖学制度,发行奖金和荣誉证明书,填写了学生文件。同时采取国家补助金(一级4000元/人年、二级3000元/人年、三级2000元/人年)、国家出生地补助金、勤工俭学、临时困难补助、学费减免、入伍学费补偿偿和学费补助等多项补助措施。第11条学历证明书:学生在学校期间满足教育计划规定的学分,可以取得教育部统一编号的专业毕业证明书。第五章附则第十二条学院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招生,不征收国家规定以外的费用。对以赣南卫生健康职业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和宣传等活动的个人或机构,学院依法保留追究其责任的权利。第十三条本章程与国家相关政策不一致的,以国家相关政策为基准。第十四条章程由赣南卫生健康职业学院招生就业所负责说明。第十五条联系方式:电话:0797-83619280797-8361997709770977710传真:0797-8361928地址:江西省赣州市蓉江新区高校园区网站:www.gnhvc.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