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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江西婺源茶业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为规范全日制普通专科招生工作,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条例》及教育部有关高校招生工作的规定,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章程。二、院校名称:江西婺源茶业职业技术学院三、院校的国标代码:14657四、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五、招生层次和学制:普通高职,三年。第6条学院地址:江西省上饶市婺源县思口路88号,邮政编码:333200第7条学院概况:江西婺源茶业职业学院,位于中国最美乡村、书乡、茶乡婺源,是全国唯一一所以茶命名的国家级公办特色学院。学校以培养学生“匠人精神”为己任,实施“人才强校”战略,重视职业技术教育,培养社会实用人才。大学生因其爱岗敬业,扎实的基础,卓越的技能而得到社会及用人单位的肯定。学生不仅就业质量高,而且“三产朝阳专业,就业一线”,而且供不应求,合格的学生就业率达到100%。学校连续八年被江西省及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单位评为优秀。在全国技能竞赛和国内行业专业技能竞赛中,屡次荣获优秀奖,多次荣获国家教育部、农业农村部、江西省人民政府表彰。江西茶学院一直坚持不忘初心,砥砺前行,尤其是茶专业实力雄厚。全国茶艺师职业资格鉴定所设于此。与江西农业大学合作,在2013年开设茶业、旅游等专业本科专业。目前该学院有超过120名本科生。此外,我们亦与香港茶道协会及其他国际组织合作,为港澳台地区培养大批茶业精英。育才声誉好,社会影响广。引起中央电视台、江西电视台等多家媒体的深度报道和广泛关注。江西茶职院秉承“穷理笃行”校训,发扬工匠精神,努力把茶职院打造成“茶业人才基地、现代服务业精英摇篮”,建成具有特色的高水平普通高校。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八条学院成立招生工作委员会,由党委书记任组长,其他院领导任副组长,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主管全校招生工作,贯彻招生政策,制定招生计划,协调解决有关问题。九、学院招生工作委员会下设招生办公室,具体负责招生工作,由学院招生工作委员会领导,并接受学院纪委的监督。第3章录取和注册第10条录取原则:根据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考试院公布的该层次最低控制分数线,坚持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11.录取规则:1。各类考试加分优惠政策按照教育部下发的有关文件和生源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的精神执行。第二,凡填报第一志愿的考生达到生源省教育考试院规定的同层次最低控制分数线的,按考生志愿优先的原则,在录取时根据考生志愿可调整录取专业。三、凡填报我校志愿的考生,如果生源不足,可向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咨询,或经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同意适当降低分以完成当年计划,如果在规定的时间内未能完成计划,学院可将计划调至生源好的省、市招生办。进入投档分数线考生的专业安排根据考生专业志愿按总分由高到低或由计算机程序自动操作安排,充分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科学合理的原则。五、男女比例:男女比例不限;考生须按照国家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的体检专业进行选报。其他相关规定按照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机构的政策执行。第12条直升专科学校应依江西婺源茶业专科学校2019年直升专科学校及专科学校考试实施计划之规定办理。第13条依国家招生规定录取之新生,应持录取通知书,按学院规定期限及有关要求,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入学的,须向学校请假。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理由外,未或请假逾期不到者,视为放弃录取资格。新生入学后,学校应根据国家招生规定,在3个月内进行复查。检查内容主要包括:(一)入学手续及程序等是否符合国家招生规定;(二)取得的入学资格是否真实、符合有关规定;(三)本人及身份证明与入学通知、考生档案等是否一致;(四)身体和心理状况是否符合报考专业或专业类别的体检要求;(五)艺术、体育等特殊类型入学学生的专业水平是否符合入学要求。学生在复查中发现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的,取消其入学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移交有关部门依法处理。复学后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学生身心状况不适合复学的,可申请复学,复学后需在家休养的,可申请复学。学生每学期开学时,应当按照学院规定办理入学登记手续。未能按时完成注册的,应当执行暂缓注册的程序。不按照学院规定缴纳学费或其他费用的,学校不予录取。有家庭困难的学生可以申请贷款或其他形式的资助,登记后再办理相关手续。第二章招生工作监督,第十六条学院招生工作由学院纪委参与监督,并积极接受江西省教育厅、江西省教育考试院、媒体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学院招生工作委员会聘请教师和学生代表担任学院招生社会监督员,对招生工作进行第三方监督。第18条学院纪律监察电话:0793—7203702第5章学费标准学费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每门专业5000元/年。第6章奖励和资助办法第十九条奖学金和助学金政策1、学院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设立国家助学金8000元/年;5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2000-4000元/年国家助学金;3、学院设立奖学金和助学金,对有困难的学生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第7章毕业生学历与就业第二十条学生修满教学大纲规定的学分,可获得教育部统一印制的专科毕业证书。第21条毕业生毕业后,由学校负责推荐就业,亦可自行择业,双向选择。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出具的《就业推荐表》。第8章,招生专业,第二十二条招生专业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布的专业和计划。第9章第23条录取结果公布:可通过江西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录取结果查询方式或直接与学院招生办联系。第24条联络资料:电话:0793-7203706传真:0793-7340212,0793-7203706联系人:赖老师,胡老师学院网址:http://www.jxtvc.com电子邮箱:2049808501@qq.com第25条学院自公布本章程之日起生效,学院的网址:http://www.jxtvc.com第26条本章程经学院核准后,由学院招生委员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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