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府新区通用航空职业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特制定本章程,具体内容如下:一、学校名称:天府新区通用航空职业学院。二、办学性质:天府新区通用航空职业学院是经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由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普通普通高等学校。办学地址:四川成都天府新区天府大道南三段50号,办学层次:普通高校专升本5.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和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毕业证书由天府新区通用航空学院颁发,由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招生计划1.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招生的各项规定。2.因生源不足而被调回各省市的招生计划,学校在远程录取过程中,应遵循集体协商、集体决策的原则,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后,根据生源情况,将计划调回生源较好的省份。入学考核和考试所有考生均须参加今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或对口高职招生考试。入学1.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生源情况决定录取名额。实施平行志愿的省份,考生的提档比例一般不超过招生计划的105%;实施连续志愿的省份,考生的提档比例一般不超过招生计划的120%(特殊专业除外)。2.实施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加分或减分政策。根据加、降分后形成的投档成绩进行专业录取和专业安排。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实行分数优先的办法。在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没有被满足时,对服从专业调剂者,由高到低进行调剂,直至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采取退档处理。在总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理科以数学、理科综合,外语综合为主;文科以语文、文科综合为主,外语综合为辅。四、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如录取人数不足,可参加志愿征集。在采用非平行志愿填报方式的省份中,院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如第一志愿未报满,则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依次类推。除特别注明的专业外,各学校不限考生外语语种考试。由于我们学校的专业及双语教学的需要,学生入学后都将以英语作为第一外语进行教学,非英语考生报名时请慎重考虑。六、学校对学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执行。录取后对新生进行体检,如发现不合格或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录取资格。7.入学时,往届生与应届生同等对待;没有男女比例的限制。学费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学生入学需缴纳学费和住宿费等各项费用。学院按照四川省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学费为:学年学费10000-13500元/人,住宿费1200元/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将具体的各专业收费标准向社会公布。毕业生就业和资助政策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由学校推荐,面向社会进行双向选择,学校专门组织双选会,与我校签订了人才培养协议的众多知名企业将优先录用我校毕业生。学校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国家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一定数量的勤工助学岗位,并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11.为了充分发挥招生委员会和招生领导小组的作用,进一步贯彻教育部有关高校招生工作的规定,充分发挥学校各方面力量对招生工作的民主监督和管理作用,保证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地进行,并保证招生工作的安全有序地进行,学校成立了招生委员会。与此同时,为了加强学校对招生工作的领导,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学校成立了招生领导小组,按照集体议事、集体决策的原则进行招生工作。高校招生委员会、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高校招生工作的决策机构,对高校招生工作起到决策、民主管理和监督的作用。12.本章程如与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上级的有关政策有抵触,以上级的有关规定为准。二、招生办联络方式:通讯地址:四川成都天府新区天府大道南三段50号招生办,邮编:620564,电话:028-36935888,传真:028-36051508,地址:http://www.ausedu.cn电子邮件:tfthxy@163.com3.本章程由我中心招生办负责解释。2019年3月1日,天府新区通用航空职业学院正式成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