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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矿业大学(北京)本科招生章程(2019年)

第一章的总则。

第一条是保证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的相关规定,结合学校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二条中国矿业大学(北京)是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211工程、985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和国家双一流建设高中。是全国首所有博士和硕士授权的大学之一,设有研究生院。培养包括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等各类高级专业人才。符合规定年限内达到专业本科毕业要求者,发行中国矿业大学(北京)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的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可以申请授予学士学位。第三条学校有学院路校区和沙河校区两个校区。学院路校区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丁11日,邮政编码:100083。沙河校区地址:北京市昌平区沙河高教园区南二街9号,邮政编码:102206,距学院路校区22公里。学校统一管理两个校区,本科生1~2年级在沙河校区学习3~4年级在大学路校区学习。第四条中国矿业大学(北京)招生工作全面贯彻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根据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选择优秀的合格。第二章组织机构和责任第五条中国矿业大学(北京)成立招生委员会,负责建议咨询和民主监督招生工作的指导小组,负责集体审议和决定招生工作。第六条中国矿业大学(北京)招生事务所作为学校常设工作机构,负责学校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其责任是:1.严格执行教育部招生政策和各省(区、市)招生委员会补充规定和实施细则2.根据教育部下达的年度招生计划和相关规定,制定地区、专业招生来源计划,制定学校招生工作章程3.开展招生宣传、咨询服务,向考生和家长介绍本校情况和招生政策4.客观、公正地完成招生工作,协调和处理招生工作的各种招生问题,对应的招生部门的招生信息进行调查。第七条中国矿业大学(北京)招生工作在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下进行。第三章招生计划和招生第八条中国矿业大学(北京)招生工作由教育部统一领导,根据教育部学校负责、招生监督原则,由各省(区、市)招生委员会组织开展本校招生工作。第九条中国矿业大学(北京)面向全国招生,根据教育部促进区域入学机会公平的政策要求,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统一考虑近年来各省(区、市)考生人数、学生情况和学生质量,研究确定学生计划。招生计划和相关考试科目要求以我校在各省(区、市)发表的来源计划为基准。学校将招生计划总数的1%作为预约计划,主要用于学生质量控制和解决同分考生的合格问题。第十条录取原则1.根据各省(区、市)的招生计划和学生情况确定提交比例,提交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05%以内。提交文件的最低控制分数线不低于当地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2.按顺序自愿报名的批次,第一志愿者考生不足的情况下,接受非第一志愿者考生。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者考生还不够的话,就会招募志愿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批次,未完成的计划征集志愿。如果招募志愿者还不足,将剩馀计划调整到其他学生质量好的省份完成招募计划。3.入学考生在思想政治品德评价和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的情况下,安排专业时,根据考生的实际评价采用分数优先的原则,不设专业水平差,考生的实际评价分数相同的情况下,依次优先采用政策加分考生、专业志愿者排名上位和考(理工类专业参考科目为数学,英语专业参考科目为英语,文史类其他专业参考科目为语文)。没有被志愿者专业录用,服从调整的考生选择优秀调整录用,专业志愿者不满意,不服从调整的考生进行退位处理。4.江苏省考生要求科目等级为a、b,必测科目等级为4C,录用专业时,我校承认江苏省规定的文理科奖励分,以先分后等级方式,结合考生专业志愿,选择优秀录取。分数相同时,根据等级从高到低选择优秀合格,等级顺序为A+A+、A+A、A+B+、AB+(A+B)、AB。5.浙江省考生填写的专业志愿者必须满足已公布的2019年各招生专业(类)对学生考试科目范围的要求,合格时按浙江省级招生公布的合格工作文件执行。6.内蒙古自治区按照招生计划1:1范围内专业志愿者排队录用的规则录用。也就是说,入学考生在计划数的1:1的金额内,按专业志愿者的顺序按大学入学考试的总分进行合格,如果有退休的话顺利合格。7.对于加分入学的考生,学校提交文件时原则上承认省级招聘教育部申报的全国加分项目,但同一考生满足多个加分条件时,只取其中最高分数,加分不得超过20分。8.过去的应届毕业生录取原则与应届毕业生相同。9.国家专业、高中专业、内地新疆班等招生事项,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和本校招生简章执行。第十一条根据学校专业设置和培养方式,部分专业特殊要求:1.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言考生。2.建筑学专业要求考生有一定的美术基础。3.数学专业要求考生的数学单科成绩在90分以上(满分150分)。第十二条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第四章附则第十三条我校公共外语课目前只提供英语教学,部分专业课程实行双语教学,教师用英语授课,非英语语言考生请慎重考试。第十四条新生入学后,按照国家和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处理,取消入学资格,取消取得学籍的学籍。第十五条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本科各专业学费标准为英语专业:6000元/人.年、工业工程、工商管理类、行政管理、法学等专业:5000元/人.年,其他各专业:5500元/人.年,住宿费根据住宿条件不同,每学年750元至1200元。上级主管部门调整收费标准,执行新标准。第十六条学校有完善的奖金、贷款、补助金制度。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有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补助金、国家补助金、勤工补助、困难补助、社会补助等比较完善的补助体系。新生开学时设置绿色通道,保证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详情请参阅当时的招生简章和考试指南,访问学校网站了解。第十七条咨询方式招聘网:http://zb.cumtb.edu.cn咨询电话:010-62331534电子邮件:kyzb@cumtb.edu.cn微信号公众信号:cumtbzhaoban。第十八条学校纪检监察部门投诉电话:010-62331416。第十九条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招生,不征收国家规定以外的费用。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依法保留追究其责任的权利。第20条章程由中国矿业大学(北京)招生事务所负责说明。第21条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实施。遇到国家法律、法规、规则和上司相关政策的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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