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大学2019年本科生招生章程
作为教育部直属高校,江南大学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一流学科建设高校。为了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按照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的原则,并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招生工作原则,现将招生简章予以公布。学校的名字叫江南大学。学校位于江苏省无锡市蠡湖大道1800号。办学形式为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学校2019年计划面向全国招收5050名普通本科生。根据教育部有关工作要求,结合我省考生数量和生源质量,学校的生源结构,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趋势,以及各专业的就业情况,确定我省分专业的招生计划。各省(区、市)的分专业招生计划,由各省(区、市)招生考试机构(以下简称省级招办)公布。报考人员可以登陆江南大学招生网查询。外语要求英语、日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的考生,其它专业不限考生外语考试。公共大学外语课是在学校本科教学活动中开设的大学英语课程,没有其他语种课程。第六条学校应遵守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原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等相关规定。第七条(一)调档比例。1.有顺序的志愿省份录取人数不超过当地招生计划的120%。2.平行志愿的省份原则上不超过当地招生计划的105%;对于生源充足的省份,在志愿服从的情况下,适当增加调档比例,但不得退档。原则上批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根据教育部有关政策给予考生全国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照顾加分政策满足的考生按加分后的总成绩参加专业录取。对按考生志愿顺序投档的考生,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考生,依次考虑非第一志愿考生,直至完成招生计划;如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然不足,则进行志愿征集。根据平行志愿投档批次,未完成录取计划的考生将被征集志愿。如果招募志愿者后仍然没有完成招生计划,那么剩余计划就会被分配到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份。上海市、浙江省两省考生的选考科目只需在学校规定的专业(类)范围内选一门,即可报考该专业(类)。如果专业(类)没有确定选考科目的范围,则考生在报考时不受科目限制。对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服从志愿的原则录取,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按照招生计划1:1的比例,内蒙古自治区按照专业志愿排队录取。如果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全部不符合要求,服从专业调剂,就把考生调到招生计划未完成的专业(类);如果不服从专业调剂,就按退档处理。进档考生在参加高考时,若投档成绩相同,按语文、数学、外语三科成绩之和从高到低排序;如果仍然相同,再按语文、数学两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如上海市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按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公布的排序规则进行。申请工业设计专业的考生,需具备一定的绘画基础。护理学专业招收女生,男生填报护理学专业志愿。国家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自主招生、艺术类、高水平运动队、保送生、内地新疆班、内地西藏班、港澳台华侨学生、少数民族预科生等招生办法,按照教育部、省招办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留用计划不得超过学校招生总计划的1%,主要用于调整各地区生源不足等情况。对江苏省考生还实行了以下规定:1.选考科目等级要求为BB(含BB)以上,必考科目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必须达到江苏省规定的本科院校填报志愿要求。艺术、高水平运动队(文化课高考)考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须符合江苏省有关规定。对进入考场的考生,按照“先分数后等级”,按分数排序,服从志愿的原则录取。得分相同的,按A+A+A+,A+A,AA+B+,A+B,AB+,AB+B+,B+B+,B+B,B+,B+,B+。三、其它要求按江苏省及各学校的规定执行。大类招生学校本科部分专业按大类招生,考生在填报高考志愿时,将大类作为一个专业填报即可。招生时不分专业,按大类招生。各类专业的分流工作在第一学年完成,并在学生入学当年经学校批准、正式公布的专业类中所包含的专业范围内进行,有关专业的学生从第二学年开始进入分流后的专业学习。新生入学后,学校将于3个月内对新生进行一次全面复查。对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学校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任何弄虚作假的考生将被取消入学资格。收费标准按苏价费[2002]第369号、苏价费[2005]210号、苏价费[2007]270号、苏价费[2008]274号、苏价费[2014]136号和苏价费[2017]243号文件规定执行。大学本科学费:学费包括专业学费和学分学费。按学年收取专业学费:文科类专业1400元、工科类江苏省优势学科专业2580元、工科类其他2000元、理科类其他2250元、理科类其他理科类1700元、艺术类江苏省优势学科专业3680元、艺术类其他3000元、医学类3000元、医学类临床医学专业2480元;学分学费100元/学分。国内外合作办学项目国内学费26400元/生·学年,国外学段学费按协议执行(不再收取学费)。住宿费用:1000元/生·学年,1200元/生·学年,1500元/生·学年(视住宿条件而定)。资助政策我校承诺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实行全覆盖,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积极通过国家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学金、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临时困难补助、疾病补助、发展性资助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让每一个受助学生都有同等的机会在人生道路上大显身手。12.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学校的有关规定,颁发江南大学的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在符合规定条件的情况下,也可颁发外方学校的相应证书。学校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制度,认真贯彻教育部招生信息公开十项规定,细化公开内容,规范公开程序。组织管理学院本科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本科招生工作的总体思路和目标的制定,对本科招生政策、计划和招生原则的制定,对本科招生重大事项的决策进行讨论,推进民主管理和监督,指导本科招生工作。录取委员会下设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本科招生具体事宜的统筹领导。录取办公室具体负责本科录取的日常事务。第十五条学校招生工作的社会监督,要自觉接受社会各方面的监督,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以保证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监察举报电话:0510-8591355716,联系方式:(一)招生咨询电话:0510-85915666,66618590(二)电子邮箱:zhshb@jiangnan.edu.cn(三)传真:0510-85913570(四)江南大学招生网:http://admission.jiangnan.edu.cn江南大学官网:http://www.jiangnan.edu.cn(五)招生就业处对本章程进行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