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大学2019年本科招生章程
重庆大学2019年本科招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2019年普通大学招生工作的通知》(教育〔2019〕1号)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招生考试工作的其他相关文件,结合学校的实际,制定本章程。第二条章程适用于学校2019年本科招生。第三条学校名为重庆大学,英语名为ChongqingUniversity。上级主管部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学校是国有公营、全日制大学,是国家211工程和985工程重点建设的高水平研究型综合性大学,是国家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中(a类),设有研究生院和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授权学士、硕士、博士学位。学校有a、b、c、虎溪四个校区,a校区位于重庆市沙坪水库区沙正街174号,b校区位于重庆市沙坪水库区沙北街83号,c校区位于重庆市沙坪水库区渝碚路131号,虎溪校区位于重庆市沙坪水库区大学城南路55号。第四条发行证明书:符合规定年限内达到专业毕业要求者,发行重庆大学本科毕业证明书的学校学位授予相关规定者,发行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明书。第五条学校本科招生工作全面贯彻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根据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综合测量考生德智体美劳,选择优秀合格。第二章组织机构和责任第六条重庆大学本科招生指导组,校长担任组长,教育副校长、学生副书记担任副组长,教务所、学工部、纪检监察部门、招生事务所等有关职能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是组长。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本科招生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本科招生工作,讨论决定本科招生工作的重大事项。第七条重庆大学本科招生工作委员会由分管学生工作副书记担任主任,委员由教师代表、学生代表、校友代表组成,发挥民主监督和管理作用。第八条重庆大学招生监督组,由学校纪委书记任组长、纪检监察部门负责人任副组长,对学校本科招生各环节进行全程监督,处理本科招生工作相关信访、投诉和投诉。第九条重庆大学招生办公室为学校常设机构,其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国家招生政策和制度,在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负责学校本科招生相关工作的组织实施。第三章招生类别和计划第十条学校2019年本科招生类别包括普通文理科(包括大学入学考试改革省的综合改革)、自主招生、艺术类、国家特别计划、大学特别计划、外语类保送生、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体育教育、香港免除考生、港澳台联合招生、台湾免除考生、民族班、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少数民族预升本等。第十一条学校除了部分特殊类型以专业招生外,其他类别以专业(类)招生。根据专业(类)合格的新生入学后,在相应的专业(类)进行大班培养,大班培养结束后,根据大班分流方案分流到具体的专业继续学习。根据专业录取的新生入学后入专业的大班进行大班培养,大班培养结束后不参加大班分流。第十二条学校在国家方针政策指导和教育部统筹安排下,根据社会和经济发展对人才培养的战略需求,遵循公平性、科学性、稳定性,结合学校本身实际,以生源质量为先导,兼顾地区平衡原则,确定源头规划编制方法。学校本科分省专业招生计划由各省招生考试机构向社会公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简称省)的招生批次以各省招生考试机构公布为基准。第十三条学校将招生计划总数的1%作为预约计划,主要用于学生质量控制。第四章录取原则第十四条根据各省生源情况和学校预约计划确定调整比例,平行志愿者调整批次,调整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顺序志愿者调整批次,调整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第十五条录格原则(一)合格时,首批合格考生的专业安排实施分数(合格分数)优先考虑专业志愿顺序原则。分数相同时,根据以下原则优先安排专业:1.专业志愿者优先2.专业志愿者相同时,按相关科目排序:①理科考生依次比较理科综合、数学、外语、语文成绩②文科考生依次比较文科综合、语文、外语、数学成绩③上海考生不分文理,首先比较与大学专业组合考试科目要求一致的考试科目中最高成绩(不一定同科目),依次比较数学、外语、语文成绩。非第一批注册(或顺序志愿者非第一批注册)的候选人根据本条的上述规定,在未注册的专业中进行专业安排。(二)考生填写的专业志愿者未满足时,对于服从专业调整者,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调整到未满足专业,对于不服从专业调整者,进行退位处理。其中:1.上海考生只能在同一所大学的专业组调剂。2.重庆大学-辛辛那提大学联合学院的电气类(中外合作学校)专业和机械类(中外合作学校)专业属于中外联合学校类项目,调整时只录用填写该类专业志愿者的考生,如果考生没有填写中外联合学校类专业志愿者,就不会被调整到中外联合学校专业。该学院录取的学生入学后不得转到其他学院学习。(三)江苏省考生学业水平测试要求:两门选拔科目水平要求为a(物理或历史)、b(其他科目),自主招聘、高水平艺术团、高中专业计划合格考生水平要求为b(物理或历史)、b(其他科目)的必测科目为4C以上,技术合格。(四)上海市、浙江省考生考试科目应符合当地招生考试机构发表的我校专业考试科目要求,学校采用上海市、浙江省发表的方案和有关方法。第十六条学校自主招生、艺术类、高校特别计划、保送生、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体育教育、香港免试生、台湾免试生等特殊类型招生项目,按各种招生简章执行。第十七条普通学生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执行。第十八条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言考生。软件工程、会计学(ACCA方向)、重庆大学-辛辛那提大学联合学院的电气类(中外合作学校)和机械类(中外合作学校)专家使用英语原始教材和外国教师教育,非英语语言考生慎重报告。第十九条建筑学、城乡规划、风景园林专业、重庆大学-辛辛那提大学联合学院电气类(中外合作学校)专业和机械类(中外合作学校)专业学制为五年。第五章入学和复查第二十条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新生未经同意过期不报告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第21条开学三个月内,学校将对所有新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将取消入学资格。第22条入学报告期间,艺术类、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外语类保送生等特殊类型合格的新生,必须参加专业和特长的再测试,再测试不合格者必须取消入学资格的自主招聘、高中专业计划合格的新生,再测试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第23条在学校期间,如果发现并确认在大学入学考试申请、考试、合格等阶段欺诈者,学校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处理。第六章学费、住宿费和奖贷学金第二十四条学校学费由专业学费和学分学费两部分组成,学费采取预收制,年底按专业学费和选修学分学费报销。根据国家和重庆市的相关文件精神,本科各专业的学费标准预定在文理科各专业(类)4000-6875元/年之间,其中软件工程专业3、4年级15000元/年设计学类专业11500元/年舞蹈表演、音乐表演专业1325元/年戏剧和电影学类专业15000元/年重庆大学-辛辛那提大学联合学院相关专业学费合计约6万美元(前4年学费:重庆大学1500元/年,辛辛辛那提大学6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