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首钢工学院2019年高职高专教育招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结合首钢工学院实际,制定本章程。该办法是社会了解首钢工学院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也是首钢工学院招生咨询和录取的主要依据。学校简介1、学校名称:首钢工学院2、学校类型:公立学校3、办学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晋元庄路6号4、基本情况:首钢工学院始建于1978年,前身为北京钢铁学院附中,是国家教育部批准的一所工科本科院校。经过教育部批准,1994年更名为首钢工学院。专科学校,护理,机电,环保,计算机,经管等专业,是一所多学科,多层次,协调发展,具有行业优势和办学特色,充满活力和发展潜力的大学。在1999年之前,学院一直以培养本科为主,设有六个本科学位授权点,毕业生主要分布在首钢。高等职业院校在大力发展高等职业教育的同时,确立了培养适应我国产业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需要,具有鲜明专业特色的高素质、高技能人才的办学方针,并开始了改革与实践。为社会统一招生,培养应用型、技能型、管理型人才。学校设有护理系、电工系、电工系、电工系、冶金安全与环境学院、管理系、基础学院、继续教育学系、机电一体化、电气自动化、计算机应用技术、人力资源管理、社会体育、学前教育、护理等30多个高职专业。第三条招生专业:建筑工程管理、环境工程技术、机电一体化、电气自动化、机械设计制造、汽车测试与维护、动画制作、计算机应用技术、数字媒体应用技术、会计、旅游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学前教育、护理、社区康复、社会体育等16个专业。目前,北京、河北、山西、内蒙古、黑龙江、辽宁、浙江、安徽、山东、湖北、贵州等11个省的普通高中毕业生计划招收1180人。报名条件:符合教育部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有关规定。每学年收费6000元;住宿:男生750元,女生900元;女生750元。第3章录取规则第七条录取原则:学院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执行教育部和北京市招生办制定的招生政策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以考生填报的志愿和高考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全面考核德智体全面发展,择优录取。在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省招生办、省招生办、考生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第8条录取原则:学院依志愿优先,分数优先之原则录取。同等条件录取原则:同等条件优先录取获得市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等荣誉称号的考生。特殊专业录取原则:环境工程技术、数字媒体应用技术、动画片技术、护理专业对考生的体检有要求,色盲、色弱请慎重报名。第11条寄送通知:网上录取结束后,首钢工学院经省招生办高招办同意,将录取通知书快递送达。第二章:报到与跟踪管理第十二条:新生应持本校录取通知书,按国家有关规定,凭校长签发的《录取通知书》到学校指定的时间办理入学手续。因特殊原因不能到校报到者,须以书面形式向学院提出申请,未经学院书面同意超过规定的报到时间不能到校报到者,除不可抗力外,将被视为放弃入学资格。详情请参阅《首钢工学院2019年新生入学通知》。第13条入学资格审查:新生入学后,学校应根据国家招生规定,在三个月内对新生进行入学资格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登记手续。对没有通过考试的考生,学院将不予录取,直至取消其入学资格。十四、培养学生的依据:新生入学后,学校根据教学计划,按照《首钢工学院学生管理办法》、《首钢工学院学籍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进行学生培养。15.学生资助相关政策:首钢工学院设立了多种形式的奖学金和助学金,还设立了国家助学贷款和勤工助学岗位。第16条发给毕业证书之办法:学生完成规定学业后,经考试合格,符合毕业标准,发给首钢工学院专升本全日制普通专科毕业证书。第5章附则17:章程的适用范围:高职院校全国招生范围。第18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即具有法律效力。首钢工学院以前有关高职招生政策、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以本章程规定为准,一律废止。第19条规约的解释:本规约由首钢工学院教务招聘处负责解释。第10组:学校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晋元庄路6号,邮编:100043,咨询电话:010-5980580359805808,学院招生网http://www.sgit.edu.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