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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工程职业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

总则第一条为保障高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考生及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及山西省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章程。招生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招生工作受到纪检监察机关、考生、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学院简介第四条学院名称:山西工程职业学院第五条学院代码:14681第六条学院地址:龙潭校区:太原市新建路131号,唐槐校区:太原市小店区西贾北街72号(邮编:030032)第七条学校性质:公办学校,民办学校,民办学校: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民办学校:高职(专科),民办学校,民办学校:高职(专科),民办学校:高职(专科),民办学校,民办学校,民办学校,民办学校,民办学校,民办学校,民办学校,民办学校,民办学校,民办学校,民办学校,民办学校,民办学校。组织机构第十二条学院成立招生工作委员会,由学院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它的主要职责是:全面协调学院招生工作,指导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审核批准学院年度招生章程和年度招生工作实施方案。高校招生就业办公室是高校开展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拟订招生章程,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负责招生的日常管理工作。学院的招生工作实行院系两级管理体制,系部设立招生工作组,主要职责是提出专业招生计划建议,并提供专业招生宣传服务。学院成立招生监督工作组,其主要职责是对学院的招生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并对考生的投诉和申诉进行处理。招生计划编制,根据《山西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实施方案(试行)》(以下简称《方案》)的精神,结合省(区、市)生源情况、区域协调发展、历年计划安排和毕业生就业情况等因素,确定各专业的招生计划编制办法。学校实行教育部和山西省教育厅批准备案的分省(区、市)、分专业招生计划,具体招生计划以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数据为准。第五章:录取规则第十七条学院录取工作在招生工作委员会领导下进行,招生就业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第18条招生工作,应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定、择优录取。第十九条学院根据“学院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对考生进行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根据身体条件符合相关专业培养要求,投档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且符合学院调档要求的考生,按投档顺序、专业志愿、高考成绩分类录取,专业志愿之间不设级差。第20条文史、技术类录取学生应按「自愿优先」的原则安排专业。在同等条件下,平行志愿考生按等级排序,理工类考生按等级排序,理工类考生按数学、外语、语文单科成绩的高低排序,文史类考生按语文、外语、数学单科成绩的高低排序。第21条艺术(美术)生,依专业考试成绩,以优等方式录取。如专业成绩相同,按文化成绩的高低决定录取。第22条中加合作办学项目的招生:经山西省教育厅批准,并经教育部备案,学院与加拿大北方理工学院(NorthernCollegeofAppliedArts&Technology,Canada)合作,开展机电一体化技术和建筑工程技术两个高等专科教育合作项目,每所学校招收50名山西省高考考生。在中加合作办学项目中,招收的学生必须按照中加合作办学计划的规定和要求完成全部课程学习,经双方考试合格后,方可获得山西工程职业技术学院高等专科毕业证书和加拿大安大略省专科毕业证书。按照山西省物价局、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山西工程职业技术学院中外合作办学收费标准的通知》(晋价费字[2015]224号)的规定,经研究,现就中加合作办学项目收费标准批复如下:中加合作办学项目面向山西省高考招生,招生对象为英语语种考生,录取规则与普通文、理考生相同,无专业志愿的考生不予录取。第23条对口招生录取,按国家、山西省对口招生录取政策执行。根据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确定的专业类别和专业分数线,由高到低分类录取;符合相关政策规定,享受加分的考生,可按省招办规定的加分投档,录取时加分。第24条学院与有关中等职业学校合办五年制职业教育(“三二”),招收山西省初中毕业生。入学工作由对接中职学校负责,入学手续按照山西省中考招生有关规定办理。五年制职业教育“三次转学”学生在完成中等职业教育学习后,愿意进入中等职业教育学习的,必须参加由学院和中职对接院校共同组织的中等职业教育转学考试,考试合格后方可升入中等职业教育继续学习。在中学阶段没有完成学业(包括考试不及格、补考五门以上科目、休学、留级、开除学籍等)和在中学期间有违法行为或受到记过以上处分的学生,不得参加中学毕业考试。分阶段考核是根据人才培养的要求,注重过程考核、综合评价和奖惩措施。由学院牵头,与对接的中等职业学校共同研究制定转学入学考核方案。评估方案经教育部备案后公布实施。经过“三二一”升学考试并被录取的学生,不得参加普通高考、对口招生考试和单独招生考试。转学新生入学前,由中职学校组织体格检查,并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意见》规定,对不符合录取专业要求者,取消其入学资格。第25条矿井通风与安全、采掘技术及救援技术等专业,只招男生,其他专业不设男生女生比例。第26条学校只提供英语教学,建议应试小语种者谨慎对待。考生须按学院规定的日期到学院报到,逾期未报到者,将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招生资格。第27条新生入校后,学院应根据入学资格审查和入学体检的有关规定,对新生进行复查,复查结果有问题的,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执行。收费标准:学生学费、住宿费严格按照山西省物价局有关文件规定的标准执行。

2019年各专业收费明细表

序号 专业 学费(元/年) 住宿费(元/年) 备注
1 煤矿开采技术 4000 8人间600
6人间800
唐槐校区
2 矿井通风与安全 4000
3 煤层气采输技术 4000
4 建筑工程技术 5200
5 建筑经济管理 4000
6 建设项目信息化管理 4000
7 安全技术与管理 4000
8 矿山机电技术 5200
9 机械设计与制造 5200
10 机械制造与自动化 5200
11 机电设备维修与管理 4000
12 电气自动化技术 5200
13 机电一体化技术 5200
14 焊接技术与自动化 5200
15 自动化生产设备应用 4000
16 工程地质勘查 4000
17 矿山地质 4000
18 工程测量技术 4000
19 摄影测量与遥感技术 4000
20 矿山测量 4000
21 煤炭深加工与利用 4000
22 环境监测与控制技术 4000
23 应用化工技术 4000
24 化工装备技术 4000
25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 4000
26 物联网应用技术 4000
27 计算机网络技术 5200
28 计算机信息管理 4000
29 移动应用开发 4000
30 金融管理 4000
31 会计 5200
32 市场营销 4000
33 物流管理 4000
34 救援技术 4000
35 工程测量技术 4000 400元/600元 龙潭校区
36 环境监测与控制技术 4000
37 资源综合利用与管理技术 4000
38 安全技术与管理 4000
39 黑色冶金技术 4000
40 轧钢工程技术 4000
41 有色冶金技术 4000
42 建筑工程技术 5200
43 建设工程管理 4000
44 建筑经济管理 4000
45 机械设计与制造 5200
46 数控技术 4000
47 材料成型与控制技术 4000
48 机电一体化技术 5200
49 电气自动化技术 5200
50 工业过程自动化技术 4000
51 智能控制技术 4000
52 工业机器人技术 5200
53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4000
54 新能源汽车技术 5200
55 工业分析技术 4000
56 城市轨道交通机电技术 5200
57 城市轨道交通通信信号技术 5200
58 城市轨道交通供配电技术 4000
59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 4000
60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 4000
61 物联网应用技术 4000
62 计算机网络技术 5200
63 软件技术 5200
64 移动应用开发 4000
65 云计算技术与应用 4000
66 大数据技术与应用 4000
67 会计 5200
68 物流管理 4000
69 环境艺术设计 5200
70 旅游英语 4000
71 摄影测量与遥感技术 4000
72 电子商务 4000
73 建设项目信息化管理 4000
74 建筑工程技术(中外合作办学) 9000
75 机电一体化技术(中外合作办学) 9000


七、资助政策第二十九条学院严格执行财政部、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在高等教育专科阶段设立的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等国家资助政策。第三十条学院建立勤工助学、困难学生资助、特困生资助等资助政策,帮助家庭困难学生完成学业。八、招生咨询、监督与申诉第三十一条 学院招生咨询部门:招生就业处咨询电话:0351-3350580 0351-3350864 学校网址:http://www.sxgy.cn第三十二条 招生监督申诉部门:学院纪检监察室申诉电话:0351-33504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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