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网

当前:首页 > 高考网 > 高校信息

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2019年高会统招招生章程

《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学校名称: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院校代号:10857(国标)1105(北京)办学地点:北京市朝阳区芳园西路5号(院本部)北京市朝阳区东坝红松园北里甲1号(东校区)北京市丰台区花乡辛庄90号(南校区)北京市密云县西桥路7号(首经贸密云分校)办学性质:国家公办学校:专科学校,本科,专科,学制三年。学校类型:经教育部批准的全日制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办学特色:已建有60多年历史,现为国家教育部批准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是国家示范骨干高职院校,国家示范性软件职业技术学院,国家职业教育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教学资源库建设项目单位,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北京市示范性高职院校,北京市特色高层次职业院校,北京市"一带一路"国家人才培养基地,北京市"一带一路"国家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校,北京地区高校示范性创业教育示范校,北京市职业院校信息技术专业师资培训基地,北京电子职业教育集团牵头单位。经过65年的办学历程,已为我国培养了八万多名具有较高综合素质和较强专业技能的电子信息技术与综合类专业人才,为我国电子产业的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为培养高素质高技能人才,学院开设了44个面向高新技术产业、生产性服务业、文化创意产业等领域的专业,人才培养目标与北京市产业发展方向高度一致,充分体现了高职教育的特色。学校拥有一支教学经验丰富,敬业精神强,整体水平较高的师资队伍,拥有高级职称教师近77%,其中硕士学位教师占77%。目前,各级各类学校有6500多名学生。学校重视学生的基础学习能力、职业能力、就业能力和创业能力的培养,开展健康向上、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举办了科技艺术节、体育节和丰富多彩的第二课堂,学生社团蓬勃发展,学生综合素质全面提高。学校培养的毕业生深受电子、通信、航天、科研、金融、地铁、公安等领域用人单位的欢迎,近几年毕业生就业率均在99%以上。坚持“博学笃行,术道精诚”的校训精神,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树立先进的教育服务理念,充分发挥行业办学优势,深入开展产学合作,形成校企人才共育、过程共管、成果共享、责任共担的人才培养模式,营造“校中有企、企中有校”的良好育人环境,使教学过程理论联系实际。学校有46个校内实习基地和420个校外实习基地,为保证优质职业教育提供了良好的条件。学校于2008年取得了留学生入学资格,并具备了港澳台学生入学资格,先后招收了法国、英国、美国、德国、日本、哈萨克斯坦、马来西亚、俄罗斯、埃及等92个国家的2600名留学生,开设了专业学历课程,2006年11月至今与新加坡南洋理工学院开展了52期师生合作交流项目。不断深化的中外合作办学,推动着我院朝着高水平、国际化的方向发展,为今后在首都国际大都市培养高素质人才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报名对象:1.北京:参加当年高会统招(含美术)的考生;2.外省:参加当年普通高考的考生;入学条件:符合当地招生办发布的相关文件规定。对申请我院美术专业的考生,我院不组织专业课加试。录取专业及计划:以当地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专业及计划为准。招生规定:1.严格执行北京市教育部和北京市高校招生的有关规定和政策。招生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德智体美等原则。二、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及身体健康检查合格,符合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及其他录取条件;三、体检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对于北京地区的考生:在高考成绩达到高职院校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考生应如实填写本人的健康状况,如有隐瞒病史的行为,学院将按照学籍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4.对北京地区考生:在高考成绩达到高职院校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考生按分数(语、数、外三科总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投档,投档顺序为考生志愿检索,只要考生的会考成绩满足所报志愿的要求,且该专业招生计划未满,考生将被本专业录取。报名后,如有未满计划之专业,将会向社会公布,重新征集考生志愿,但仍按上述办法录取;5.对于美术专业的考生,须参加当地组织的美术科加试,成绩达专科合格线,按文化课考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6.对于外省考生:须按当地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录取办法录取;7.不设男、女比例。入学通知渠道:学校将按当地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方式发出入学通知,由学院负责寄送。学杂费标准:艺术类专业每学年8000元;其他专业每学年6000元;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每学年12000元。住宿标准:每人每年550-900元,按物价部门规定的标准收费。其他情况:1.凡我院正式招收的全日制学生,在学业上成绩优异,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具有创新精神,综合素质突出,可申请奖学金。学院对高职学生实行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校内助学金相结合的模式。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各种竞赛活动,在科技成果、精神文明、文体活动等方面表现突出的,可获得专项奖学金。三、家庭贫困的学生,符合有关条件的,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四、为加强我院高职生自主创新能力和创业能力的培养,高职院校学生入学后均可申报学院科技创新计划或大学生创业计划,每个项目可获得1万-3万元的资助。学校地址:www.bitc.edu.cn,招生咨询电话:010-64353978,64374282,85305088.学校地址:www.bitc.edu.cn其他:本章程由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解释。实施期为一年。2019年4月,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

关闭
CopyRight 2017 | 语文360网 | 邮件:| 鲁ICP备1502363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