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网

当前:首页 > 高考网 > 高校信息

北京戏曲艺术职业学院2019年高职统招招生章程

为切实贯彻《阳光高考》精神,切实维护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高校部分特殊类型专业招生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的要求,结合北京戏曲艺术职业学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学院名称:北京戏剧艺术职业学院;三是类型和层次:公办全日制高职艺术专业院校。北京戏曲艺术职业学院是经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北京市唯一一所公办高职艺术院校。学校1952年由梅兰芳先生和其他京剧前辈创办。2002年12月,正式开办全日制高职教育,2006年,北京市艺术研究院与学院合并,教学和科研队伍进一步充实。学校多次被评为“首都文明单位”、“北京市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先进单位”。在2011年12月,学院被北京市教育委员会评为北京市示范性高职院校。被北京市教育委员会确定为北京市特色高水平高职院校建设单位。六十年来,学校由单一的戏曲专业发展为京剧、地方戏曲、曲艺、音乐、舞蹈、舞台美术设计与制作、戏剧影视表演等多个专业。目前,学校拥有教职工363名,其中专任教师220名,副高级职称56名。拥有北京市名师8名,优秀教师2名,优秀青年骨干教师20名,学科带头人2名。与此同时,学院长期聘请著名表演艺术家、学者和杰出演员担任特聘教授。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服务发展为目的,以满足社会文化需求为导向,以素质教育为基础,以培养学生的职业能力为核心,以艺术实践为手段,不断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和发展。从2013年开始,学院实施了体现办学特色的“六个一”工程,创办了全国第一所“少儿戏剧院”,从教育教学、教学实践、艺术创作、理论研究等方面,提高了办学水平,明确了艺术职业教育的发展方向,在教学、创作、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服务社会等各方面都取得了显著成绩。曾获国家级教学成果一等奖,北京市级教育教学成果特等奖,全国校园戏剧艺术节优秀奖,全国学生技能大赛一等奖等近300个奖项和荣誉。第五条根据教育部统一下达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编制我院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审核后,予以公布。第二章:招生对象:参加2019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的高考生。第4章招生专业考试第七条学院所有招生专业均属艺术专业,考生须参加艺术专业考试并取得合格证方可报考。第8条在省级招办为本省考生统一组织相应类别专业考试(简称为“省统考”)的省份,学院不再单独组织专业考试,取得“省统考”专业证书的考生可以自愿报考相应类别专业。第9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不统一组织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专业考试时,考生须参加学院组织的专业考试(或称“校考”),取得“校考”专业证书的考生可自愿参加学院组织的专业考试。第10条北京市考生报考本学院戏曲表演(戏曲服装、化妆技术)专业时,须参加我校组织的“校考”。戏曲表演(京剧表演、京剧音乐、木偶表演)、曲艺表演、音乐表演、舞蹈表演、戏剧影视表演(校考)或其它本科院校同类专业资格证书的考生,均可报考学院同类专业的志愿。第11条山东省考生报考音乐表演(鼓曲、评书)专业,须参加本校组织的“校考”,其他专业须取得本校任何一所本科院校颁发的同类专业证书,不需参加本校组织的“校考”,获得专业证书的考生方可报考本校相应类别的专业。第12条大学音乐表演专业(器乐演奏),专收小号、圆号、长号、长笛、单簧管、双簧管、巴松、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贝司、钢琴、二胡、琵琶、中阮、古筝、扬琴、唢呐、竹笛、笙、民族打击、西洋打击乐。戏剧艺术设计与制作(戏剧影视灯光音响)专业招考方向只招收男生。第13条以上之规定,如与各省教育主管机关最后公布之艺术高考政策有差异,应以地方政策为准。第5章录取规则第十四条根据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管理机构的规定,学院在各省的具体录取批次,由省招生考试管理机构确定。15.录取时,考生的文化课高考成绩必须达到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划定的高职艺术院校录取控制分数线。第16条录取时,除北京市、山东省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根据当地投档政策和投档规则统一投档后,学院根据已投档考生的专业成绩从高到低,综合考虑其德、智、体等各方面情况,综合衡量,择优录取。第17条北京市录取办法,以高考加会考方式办理,台艺设计与制作专科学校依北京市招办投档政策及投档规则,依已投档学生之美术专业「统考」成绩,以高分至低分录取。戏剧表演(传统戏曲服装、化妆技术)专业“校考”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排序。其它专业则按专业“校考”成绩优先录取,获得学院“校考”证书者优先,录取未满时,根据剩余已投档学生的高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综合考虑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第18条山东省招生,经山东省招办根据当地投档政策及投档规则统一安排,曲艺表演(鼓曲、评书)专业学院按已投档考生的专业“校考”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录取,其他专业按已投档考生的高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录取,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第19条学校录取学生时,调阅学生档案之比例,不得超过120%。第20条文化课成绩如依规定办理,学院得认其成绩。第21条学院于第一志愿未满者,得于第二志愿之应征人数不足时,依序类推。第22条学院对考生的身体条件要求,严格执行《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新生入学后还要进行体检,如有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其入学资格。第23条录取时,往届生与应届生同等对待。第24条为保障应试人之权益,高招期间,学院招生办随时与应试人电话联络及确认。因此,考生要确保高考报名时所填写的电话畅通,随时可以接听,以免延误招生工作。被录取的考生,一经发现,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第26条以上规定如与考生所在省的招生政策有差异,应以当地招生政策和录取政策为准。第6章颁发文凭第二十七条学生完成教学计划所规定的全部课程后,经考试成绩合格,发给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并由教育部进行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第7章其它第二十八条戏曲表演专业免收学费,其他各专业每学年12000元,每学年住宿费750元。第29条学院得设奖助金制度。对于德智体全面发展,成绩突出的学生,根据学院奖学金制度,可以获得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助学金和学院奖学金。对有特殊困难的学生,学校可以先通过"绿色通道"解决入学问题,入学后可以按照国家助学贷款的有关规定,申请贷款。第30条北京戏曲艺术职业学院招生咨询电话:010-67561657,招生监督电话:010-67579183通讯地址:北京市丰台区马家堡东8号8号楼,邮编:100068学院网址:www.bjxx.com.cn第八章附则第31条本章程如有与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以及上级的有关政策相抵触之处,以国家的法律、法规、规定为准。

关闭
CopyRight 2017 | 语文360网 | 邮件:| 鲁ICP备1502363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