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建筑大学2019年招生章程
北京建筑大学2019年招生章程一、学校名北京建筑大学、英语全名:BeijingUniversityofCivilEngarchitecture。二、办学地点西城校区:北京市西城区展览馆路一号。大兴校区:北京市大兴区永源路15日。三、办学水平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四、办学性质公营,北京市人民政府和住宅和城乡建设部共同建设高中。五、办学类型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六、颁发证书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北京建筑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的学校学位授予相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七、外语考试语言要求不限于外语语言(新生入学后公共外语课程只开设英语)。八、体检标准执行教育部、卫生计划委员会、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行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体检取消乙型肝炎项目检查问题的通知(教育厅〔2010〕2号),我校没有特殊要求。九、录取规则依据教育部和北京市等高级主管部门相关文件,全面贯彻落实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根据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德智体美情况,选择优选拔。录取时主要遵循以下原则:1、分数优先,按志愿者,不设专业水平差。2、认可各地加分政策,加分专业。3、在总分相同的情况下,按顺序比较文综/理综、数学、英语分数。4、考生提交文件后,如果没有特殊情况就不退休。5、所有专业入学前后都没有美术考试。6、所有专家都没有男女比例限制,体育、艺术等特长生在同等情况下优先录用。对于江苏籍普通类考生,学校采用先分后等级的方法,选择科目等级要求在B+、b以上,必测科目要求在c以上。等级相同的情况下,依次比较数学、外语科目的分数,如果还是相同的话,按科目等级的高低顺序选择合格,如果还是相同的话,按照必定科目等级的高低顺序选择合格。十、学费标准。
严格按照教育部和北京市有关部门制定的收费标准执行。本科:文史、管理类4200元/学年/生,理工类4600元/学年/生,给排水科学和工程(中美2+2联合培养)项目海外期间按当地收费标准执行。住宿费按条件按每学年600-1200元标准收取。十一、招生专业说明1、给排水科学和工程(中美2+2联合培养)项目合格后进行二次选拔,选拔条件为英语单科成绩在110分以上。2、北京地区外培训计划各招生专业要求英语单科成绩不得低于105分。3、根据大学招生专业入学1年到2年后,根据专业志愿者的报名顺序和综合成绩排名分别进入相关专业学习。4、2019年招收的各省少数民族预科班学生预科学习期间不分专业,预科毕业考试合格者可转入本科阶段学习。预科学习结束后,学校根据当时的教育资源状况和各专业设定状况提供预科班学生可选专业、科目、计划数、专业限制条件等,学生根据综合成绩排行榜和志愿者喜好顺序进行专业填写,学校根据综合成绩分数优先原则进行录取。十二、新生入学资格审核新生入学后,按照国家和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审核。复查不合格的学生,按招生工作相关规定处理。十三、录取查询和投诉电话录取结果查询方式为北京建筑大学本科生招生网站。招聘办公室网站:http://zsb.bucea.edu.cn/电话:010-6832507,传真:010-6832899投诉电话:010-61209094。十五、其他章程自发表之日起实施,由北京建筑大学招生事务所负责说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