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业大学2019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一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有关规定,并结合本校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招生章程,以供参考。学校的校名是中国农业大学,简称中国农大,英文名称是ChinaAgriculturalUniversity,英文简称CAU,学校的网址是www.cau.edu.cn。其主管部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该校的东校区位于北京市海淀区清华东路17号,西校区位于北京市海淀区圆明园西大街2号。学校为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是国家“211”、“985工程”建设的国家级重点大学,2017年被评为一流大学建设高校(A类)。对在规定期限内达到所学专业毕业要求的统招普通本科生,颁发中国农业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对符合学校学位授予规定的,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第2章组织机构第四条学校成立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国家有关招生工作的文件规定,结合学校工作实际,领导和推进学校本科招生工作。中国农业大学招生办公室作为学校的常设工作机构,负责制定本科招生章程,编制招生计划,开展招生宣传,组织和实施本科招生等日常工作。学校招生工作在学校纪检监察机构的监督下进行。第二章招生计划第七条我校2019年继续面向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的除外)招收本科生。招收的专业涉及农学、工学、理学、经济学、管理学、法学、文学7个学科门类。学院综合考虑各省考生人数、生源质量等因素,结合近年来各省招生计划执行情况,制定各省招生计划,详见各省公布的各省招生计划。该校本科招生计划不超过1%作为预留计划,主要用于调整生源质量和解决同分考生录取问题。八、按顺序志愿投档的考生,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时,按考生投档分数由高到低,择优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直至来源计划完成为止,如合格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然不足,则按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征集志愿;未完成计划的考生,也应按计划征集志愿。报名不足的考生可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质量较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计划。第9条学校2019年按学科大类进行招生,分为:科学与工程(生命科学)、生物科学(信息科学)、生物科学(包括生物科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包括生态学、资源环境科学、应用气象学、环境工程4个专业)、食品科学与工程(包括食品科学与工程、食品质量与安全、生物工程、葡萄与葡萄酒工程4个专业)、农业工程(包括农业机械化及其自动化、农业工程2个专业)、电子信息工程(包括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包括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2个专业)、水利工程(包括农业水利工程、水利水电工程、能源动力工程3个专业)、经济学(包括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学、农林经济管理3个专业)、化学(包括化学、应用化学2个专业)、地理科学(包括化学、应用化学2个专业)、地理科学(包括化学、应用化学2个专业)、地球科学(包括地球科学)、地球科学(包括地球科学、地球科学、地球科学、地球科学、地球科学、地球科学、地球科学、地球科学、地球科学、地球科学、地球科学、地球科学、地球科学、地球科学、地球科学、地球科学、地球科学、地球科学、地球科学、地球科学、地球科学、地球科学、地球科学、地球科学、地球科学有农学、种子学和工程学、园艺、园林、植物保护、动物学、草业、动物医学、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机械电子工程、工业设计、车辆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农业建筑环境与能源工程、土木工程、数学与应用数学、工程力学、法学、社会学、英语、传播学、农村地区发展、国际经贸(中外合作办学)、交流学(中外合作办学)、农林经济管理(中外合作办学)、水产养殖、设施农业科学与工程、市场营销、公共事业管理等29个专业。除了动物医学专业的学制5年,其他专业的学制都是4年。第10条各科各科成绩及格后,由各科各科成绩及格后,统一组织基础教学,一至二学年后,学生可依其兴趣、就业意向、教学资源等,选择其中一科继续学习,毕业后发给毕业证书。第11条水产养殖学、设施农业科学与工程、市场营销、公共事业管理等4个专业只招收山东省新生;新生到北京报到,完成一年级后,从二年级开始到我校烟台学院进行教学实习,直到毕业;四年级的本科生不得转其他专业继续学习。第五条学校收取的学费和住宿费严格按照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制定的收费标准执行。2018年(含港澳台地区)普通本科院校(含高职高专院校)的学费为:农学、种子科学与工程、园艺、园林、植物保护、动物学、草业、动物学、水产养殖、设施农业科学与工程等专业学费3000元/(生·年);国际经济与贸易(中外合作办学)、传播学(中外合作办学)、农林经济管理(中外合作办学)等专业学费为5000元/(生·年)。住宿:900-1200元/年/生.年。第5章录取规则第十三条录取大学本科毕业生,必须符合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第14条调档比例按志愿顺序投档的学校,考生档案调阅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平行志愿投档的学校,考生档案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15.加(降)分政策对符合国家政策的加分、降分考生,我校原则上同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在全国范围内的加(降)分投档政策,但最高加分不得超过20分,并根据投档成绩和专业安排录取。第16条专业安排我校以投档成绩为主要依据,对进入内蒙古自治区的考生进行专业安排,采取分数优先,根据考生成绩和专业志愿,由高到低顺序录取。如果成绩相同的考生竞争同一专业,将对语文、数学、外语、理科综合(或理综)和文科综合(或文综)科目的成绩进行比较,单科成绩较高者优先录取,直到该专业计划完成为止。无文综、文综的省份,以选测科目成绩作为文综和理综的比较成绩。当考生的专业志愿全部不能满足时,如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的成绩、所报专业倾向等调剂到其他按志愿未满的专业;如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平行志愿报考省份若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则第一志愿院校一般不退档。第17条外语语种申请英语专业者,外语语种要求为英语,口语表现优异。国际经贸(中外合作办学)、通讯(中外合作办学)、农林经济管理(中外合作办学)、国际经贸(中外合作办学)等专业英语语种考生报名。第18条申请工业设计、园林等相关科目之应试人,应具有一定之绘画基础。第19条男女比例我校各专业对男、女比例没有特别规定。第20条往届生各科毕业后,各科均无额外要求。第21条学校招收的非西藏生源的西藏定向就业毕业生,属于国家指令性计划,有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计划的考生可自愿填报。学校只招收报考定向就业专业的学生,有书面申请和家长或监护人签字意见,且投档分数在我校当地调档分数线以下40分以内,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的应届高中毕业生。报考定向就业专业的考生,须与学校和定向就业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方可入学。学校将会取消那些拒绝签署协议的已录取学生的入学资格。招收定向就业的考生,入学后不得再申请转学,毕业后不得直接到定向单位就业,也不得报考研究生。民族预科班、内地西藏班、新疆高中班等属于国家指令性就业培训项目,鼓励学生毕业后回到生源地就业创业,同时允许其到内地就业。第22条国家专案学院承办国家专案,2019年继续面向教育部规定的地区招生,录取分数原则上不得低于本地一批次本科录取控制分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