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普通专科2019年招生章程
1.基础是规范招生工作,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保证学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章程》及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章程。2.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全称(学院代码:14482)3。全日制高职院校办学类型和层次。办学宣传5。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经重庆市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2013年成立。学校地理位置优越,位于巴南区高职城,占地约263亩,建筑面积约6.3万平方米;“生态、开放、集成、智能化”的校园环境、完备的实训基地和专业教学设施,为帮助学生成长成才提供了全面的基础保障。
学院拥有一支德高望重的艺术教师队伍,教职工315人,其中50%以上是硕士和博士。专职教师大多毕业于国内知名艺术院校,聘请了一批国内外知名艺术家授课。学院根据职业教育要求,突出艺术人才培养特色,努力培养“舞台表演、艺术创作、文化传承、服务实践”的高素质技能型文化艺术人才。
1.奖学金:用于奖励学习成绩优异的全日制学生(经济困难家庭的学生)。主要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院奖学金。(1)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2)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约占在校学生总数的3%)。(3)学院奖学金:我院成绩突出的学生,一等奖学金1000元/学期,二等奖学金500元/学期,三等奖学金300元/学期。
2.奖学金:用于资助品德良好、工作努力、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学生:国家一级奖学金4000元/人,国家二级奖学金3000元/人,国家三级奖学金2000元/人。
3.助学贷款:用于帮助经济困难的学生在校期间缴纳学费,以保证其顺利完成学业。我院实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信贷学生贷款是经政府批准,由国家开发银行向符合条件的经济困难家庭的学生发放的学生贷款。在学生入学前注册地办理,政府提供利息补贴和风险补偿。当年入学的新生可向学生原籍教育行政部门下属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信用助学贷款,每名学生每年最高贷款8000元。对于城乡户籍低收入家庭和重庆市农村建卡贫困儿童,学费超过8000元的,超过国家助学贷款限额的部分可以继续向学生来源基金管理中心申请贷款。12.收费以重庆市物价局批准的标准为准。学费:学前教育、艺术教育、早教、旅游管理、文化市场管理、公共文化服务与管理、文物修复与保护5000元/年;新闻编辑制作、传播策划、数字媒体应用技术学费6500元/年;艺术设计、公共艺术设计、人物形象设计、产品艺术设计、舞台艺术设计与制作、音乐表演、戏剧、影视表演、舞蹈表演、国际标准舞等艺术专业。学费1万元/年;音乐教育6250元/年。学生住宿标准:800-1200元/年。以任何理由辍学或提前离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