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护理职业学院2019年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为规范重庆护理职业学院的招生行为,保障考生的合法权益,维护学校正常的招生秩序,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的招生政策,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衡量、综合评定、公开考试、公平竞争、公正选拔、择优录取的原则。第三条学校名称:重庆护理职业学院(ChongqingNursingVocationalCollege),简称:重庆护理职业学院,系经重庆市人民政府批准,于2016年由重庆市教育委员会管理,属民办高职院校,实行全日制专科层次高等教育。第6条办学地址:重庆市璧山区来凤街道解放东路600号第七条基本办学条件:重庆护理职业学院是经重庆市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教育部代码:14576),由重庆市教育委员会管理的非营利性、全日制、非赢利的普通高职院校。学校位于重庆市璧山区来凤街道解放东路600号,由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出资举办,紧邻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青杠老年护理中心,占地288.23亩,建筑面积97552平方米。目前,图书馆拥有教学仪器设备总值1300多万元,藏书12.6万多册。学校现有专任教师150名,其中高级职称教师42名,硕士研究生47名,专任教师中“双师型”教师占60%以上,在校生近3200名。第3章:组织和职责第八条重庆护理职业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主管全职招生工作,研究制定招生政策,审定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中的重大事项;第九条重庆护理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是学校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招生的各项日常工作。第10条学校纪检监察机关对招生工作的各项政策、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第二章招生计划的制定,第十一条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学校的发展规模、办学条件和人才需求情况,拟定年度招生计划。学校招生办按照国家有关招生政策,本着教育公平的原则,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口基数,考虑生源质量和就业需要,编制分省、分专业学校招生计划,报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审批。第13条学校招生办公室应于规定期限内,将经教育部批准的招生计划报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并予以公布。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公布的数据,我校2019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如下。录取基本原则:学校应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选拔、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录取考生。录取办法(一)学校遵守省(市)、自治区规定的投档规则。对报考我校的考生,符合有关省(市)规定的加分或降分条件,经省(市)招办批准投档到我校的考生,我校将择优录取。专业设置是按照专业志愿的优先次序来决定的,专业志愿之间没有分数级差。为进档考生从高到低优先录取第一专业志愿,若第一专业因分数低而不能满足时,就参加第二专业志愿的录取,以此类推,参加第二专业志愿的录取。当考生填报的志愿均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者,按高、低分向未满的专业调剂;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作退档处理。大学各专业不限应试外语语种,新生入学后,公共外语教学以英语为主。男女比例不限,但考虑到助产专业的特点,助产专业不招收男生。鉴于医药类专业的培养要求和就业的特点,我校不招收色盲、色弱的考生;护理类专业要求男生身高不低于160厘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50厘米。本办法所称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是指高校招生考试工作。第16条招生结束后,学校会在校园网站上及时公布录取结果,考生可登陆重庆护理职业学院网站查询。第17条入学及复查依教育部规定,新生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学校将根据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学校将区别情况处理,直至取消学籍。入学时,如发现并核实考生考试作弊行为,学院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将其退回原籍。
第6章收费标准和其他第十八条收费标准:按重庆市物价局渝价[2002]225号文件执行。学习费用:每年10000元,老年保健和管理,社区康复专业。护士,助产,康复治疗技术,中医康复技术专业12000/年。住宿:每年1000元。若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离校,学校将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和实际住宿时间,按照渝价[2005]487号文件有关规定,收取剩余学费和住宿费。第19条学生的保障。
奖学金:设立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校级奖学金以及各类个人奖学金等,分别按照教育部和学校的有关规定予以评定和奖励。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校助、特困补助、勤工助学等,以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第20条学历证书颁发: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之全部课程,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者,发给国家承认,经教育部电子注册之重庆护理职业学院普通专科毕业证书。第21条招生工作联络资料:学校网址:www.cqnvc.com,招办电话:023-87389028,监督电话:023-87389019,招办邮箱:cqhlxyzs@163.com,招办地址:重庆市璧山区来凤街道解放东路600号邮政编码:402763第七章其他学校招生工作的相关事宜,请您直接与学校招生办公室联系。如有不实,学校概不负责。第23条学校招生工作之其他政策、规定,如与本章程有抵触,以本章程为准;如有与国家或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以国家或上级有关政策为准。第24条本章程由重庆护理职业学院就业招聘部负责解释。
2019年6月3日,重庆护理职业学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