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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农业大学2019年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为确保青岛农业大学2019年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招生“阳光工程”继续全面实施,维护考生和学校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各省(市、区)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青岛农业大学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条 青岛农业大学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青岛农业大学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第四条 学校全称:青岛农业大学。
第五条 学校代码:10435。
第六条 学校地址:城阳校区:青岛市城阳区长城路700号。
蓝谷校区:青岛市即墨区鳌山卫街道办事处问海路17号第七条 办学性质及类型:公办普通高等院校。
第八条 办学层次:本科院校。
第九条 招生范围:以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第十条 办学条件青岛农业大学是山东省政府举办的公立多科性大学,是教育部教学水平评估优秀高校,是山东“特色名校工程”首批立项重点建设大学、博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A类大学和一流学科立项建设大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