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网

当前:首页 > 高考网 > 高校信息

上海城市管理职业技术学院2009年度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 上海城市管理职业技术学院
二、校址 校 本 部:上海市杨浦区军工路2360号
 徐汇校区:上海市徐汇区长桥南街88号
三、层次 □ 本科  √ 高职  □ 专科
四、办学类型 √ 普通高等学校 √ 公办高等学校 √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五、在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 分专业招生人数及要求详见各省(区、市)高招办公布的招生计划
六、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 所有专业均招收英语考生。
七、招收男女生比例
八、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执行
九、录取规则   1.分数优先,按照考生专业志愿顺序录取;   2.文理科计划分开录取;   3.如有同分,文科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理科依次比较数学、语文、外语成绩。
  4.上海市投档比例为1:1.05;外省市投档比例按各省(区、市)高招办规定执行;   5.我院无相关科目成绩或加试要求,也不设非第一志愿考生的分数级差。
十、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 一般专业每生每学年7500元(沪价行(2000)120号); 建筑工程项目管理(中加合作)专业每生每学年15000元(沪教委财(2005)34号)。
住宿费标准 每生每学年870-1200元/年(沪价费(2003)56号、沪财预(2003)93号),由学院根据宿舍安排决定。
十一、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学校名称 上海城市管理职业技术学院
证书种类 修学期满,成绩合格,颁发上海城市管理职业技术学院专科毕业证书
十二、联系电话 021-65742913(招生办)
十三、投诉电话 021-65884351(纪检室)
十四、网址 http://www.umcollege.com/zb/index.Html
十五、资助学生政策 1、国家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用于奖励在校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含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获得奖励的学生奖励标准为8000元/年。
2、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在校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获得奖励的学生奖励标准为5000元/年。
3、国家助学金、学院助学金: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获得资助的学生平均资助标准为2500元/年。
4、企业奖、助学金:磊城奖学金、东嘉设计奖学金、兴安奖学金、磊城助学金、市政新星助学金等。
5、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贷款的学生最高贷款标准为6000元/年。
除以上外,学校还为困难学生提供一些勤工俭学机会。
 
关闭
CopyRight 2017 | 语文360网 | 邮件:| 鲁ICP备1502363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