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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辽宁理工学院招生章程

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1.学校全称:辽宁理工学院。
2.办学地点及校址:锦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昆明街2号。
3.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民办)。
4.办学层次:本科、高职(专科)。
5.学制及学习年限:本科学制为四年的专业,学习年限为三至六年;专科学制为三年的专业,学习年限为三至五年。
6.办学形式:全日制。
7.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75.62万平方米(约合1134.2亩);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25.2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积10.7平方米;生师比17.8:1;专任教师227人,其中具有副高级职务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29.5%,具有研究生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55.9%;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4113.9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7463.5元;图书67.6万册,生均图书123册。
二、招生计划特别说明 结合我院实际办学条件,进一步优化本专科专业设置结构,强化专业办学特色,缩减社会需求不旺盛、招生就业前景不看好专业的本科招生数量。
增加我院生源较好、人才培养质量和就业率较高专业的本科招生数量,进而科学合理地调整专业、类型、层次和区域分布结构。
学院不设定预留计划。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工程、电子商务、工商管理、旅游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入学后将有部分课程采用英语教学,建议其他外语语种考生慎报。
经批准有语种限制的专业及允许招生的语种:英语专业只安排英语授课、日语专业只安排英语、日语授课;其他外语语种考生慎报;其他专业外语语种不限。
有男女生比例要求的专业及限制比例:学院各专业招生对男女生无比例要求。
三、专业设置说明
序号专业代码专业名称学制科类授予学位门类
1020401国际经济与贸易4年文、理经济学
2030101K法学4年文、理法学
3040203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4年体文、体理教育学
4050101汉语言文学4年文学
5050201英语4年文、理文学
6050207日语4年文、理文学
7050301新闻学4年文、理文学
8050302广播电视学4年文、理文学
9050303广告学4年文、理文学
10080901计算机科学与技术4年工学
11080903网络工程4年工学
12082803风景园林4年工学
13120201K工商管理4年文、理管理学
14120202市场营销4年文、理管理学
15120203K会计学4年文、理管理学
16120204财务管理4年文、理管理学
17120601物流管理4年文、理管理学
18120602物流工程4年工学
19120801电子商务4年管理学
20120901K旅游管理4年文、理管理学
21130310动画4年艺文艺术学
22130503环境设计4年艺文、艺理艺术学
23550306供用电技术3年----
24580102机械制造与自动化3年----
25580108焊接技术及自动化3年----
26580402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3年----
27590102计算机网络技术3年----
28620203会计3年----
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 本科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辽宁理工学院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达到辽宁理工学院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辽宁理工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高职(专科)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辽宁理工学院普通高等学校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五、收、退费等说明 1.学费收取标准:动画、环境设计18000元/年;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新闻学、广播电视学、广告学、网络工程、风景园林、工商管理、会计学、物流管理、物流工程、电子商务16000元/年;国际经济与贸易 、法学、汉语言文学、英语、日语、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市场营销、财务管理、旅游管理15000元/年;供用电技术、机械制造与自动化、焊接技术及自动化、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会计12000元/年。
住宿费1000-2000元/年。
2.学费的退费办法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的,学院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照《辽宁省民办学校退费管理办法》(辽价发〔2011〕53号)相关规定办理退费。
3.学院为在校学生设立优秀奖学金、品行高尚奖学金1000元/年,论文奖学金200元/年,特长奖学金50-1000元/年,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
严格按国家及省有关文件规定要求评定和发放国家一等助学金4000元/年、二等助学金25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国家省政府奖学金8000元/年。
协助做好学生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手续的办理及发放工作;对孤儿大学生等家庭经济特殊困难的学生进行部分学费及宿费的减免。
六、招生录取办法说明 1.调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和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我院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均为100%。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院校志愿录取办法:普通类、艺术类和体育类在有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我院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
在没有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志愿优先原则录取:当院校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接受院校第二志愿考生,以此类推;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计划招生数时,不再调阅其他志愿考生档案。
4.执行省招考委关于加分、降分投档以及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等政策规定。
5.普通类进档考生专业安排办法:普通类进档的考生,录取专业安排实行分数优先的原则。
对于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文科考生按照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排序,理科考生按照数学、语文、外语成绩排序。
6.艺术类专业和体育类专业招生情况说明(1)艺术类环境设计、动画本科专业在辽宁省、河北省招生;对于辽宁省考生使用辽宁省艺术类专业课统考成绩;省外艺术类考生使用该省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
艺术类录取原则为:在辽宁省及省外规定的艺术类文化课提档最低控制线和艺术类专业分数线上,以分数优先为原则,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2+艺术类专业课统考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有其他特殊要求的省份除外)。
当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艺术文科考生依次按专业课成绩、语文单科成绩、数学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艺术理科考生依次按专业课成绩、数学单科成绩、语文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2)体育类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只在辽宁省招生,学院只认定辽宁省体育类专业统考成绩。
录取原则为:考生高考及体育统考成绩分别达到辽宁省体育类文化课、体育类专业统考成绩控制分数线以上,以分数优先为原则,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5+体育专业课统考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当考生综合分相同时,体育文科考生依次按专业课成绩、语文单科成绩、数学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体育理科考生依次按专业课成绩、数学单科成绩、语文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7.中职本科专业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依次参照专业综合分成绩和文化课成绩;如再相同,依次参照语文、数学、外语成绩。
8.联系电话:0416-7980195 7980109网址:http://www.lise.edu.cn/辽宁理工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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