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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美术职业学院2012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学院全称:辽宁美术职业学院学院地点及校址:沈阳市沈北新区沈北路30号 邮编:110136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办学层次:专科学习年限:所有专业学制均为三年,学习年限三年办学形式:全日制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188761平方米,教学行政用房12000平方米,专任教师342人,其中副高级职称以上107人,教学仪器设备值2075.81万元,图书30.78万册。
二、计划特别说明招生专业语种:各专业招生不限外语语种,学校外语课程只安排英语教学,其他语种考生慎报。
男女比例要求:不限三、专业设置说明
专业代码专业名称学制
660115文化市场经营与管理(媒体经营与管理方向)三年
620403营销与策划三年
610204服装设计三年
670101艺术设计(服装设计)三年
670112广告设计与制作三年
670204服装表演三年
560104室内设计技术三年
670101艺术设计(室内设计技术)三年
560106园林工程技术三年
670108雕塑艺术设计三年
670305影视动画三年
670104电脑艺术设计三年
670304影视多媒体技术三年
670103视觉传达艺术设计三年
670102产品造型设计三年
670110雕刻艺术与家具设计三年
670101艺术设计(摄影摄像技术)三年
670101艺术设计(展示设计方向)三年
560105环境艺术设计三年
670101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三年
590110动漫设计与制作三年
670101艺术设计(动漫设计与制作)三年
590108软件技术(手机游戏开发方向)三年
670138游戏设计与制作三年
670201表演艺术三年
670207编导三年
670307主持与播音三年
四、毕业证书说明高职专科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辽宁美术职业学院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五、收、退费等说明1、学费收取标准: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收费。
2、学费的退费办法: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院执行《辽宁省民办学校退费管理办法》(辽价发【2011】53号)的规定。
3、我院优秀学生和贫困学生享受国家和省政府奖学金和助学金,奖学金和助学金的发放按照《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国家、省政府奖助学金管理办法》进行评比发放。
六、录取办法说明1、调档比例:第一志愿生源充足的情况下120%投档。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院校志愿录取办法1)艺术类考生参加本省美术专业联考成绩合格,按考生志愿、高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辽宁省:服装表演、表演艺术(黑龙江、吉林:服装表演、表演艺术、编导、主持与播音)需参加我院专业校考成绩合格,按考生志愿、高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如果生源不足我院承认其他院校专业考试成绩。
)2)文史、理工按考生志愿、按高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进档考生专业安排按考生志愿先后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
一志愿与二志愿级差3分,二志愿与三志愿级差3分,其它专业志愿之间级差为0分。
3)中职类按考生志愿、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4)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情况下按考生志愿顺序录取;5)对加分或降低分数要求投档的考生我院按省招考办要求录取;联系电话:024-89745555、89745666学院网址:http://www.fzcollege.org 辽宁美术职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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