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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轻工职业学院 2018年招生章程


辽宁轻工职业学院是经辽宁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是大连地区唯一一所省属公办、辽宁省及东北地区唯一一所以轻工为主的高等职业院校。
学院坐落在风景秀丽的海滨城市大连。
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1、学校全称:辽宁轻工职业学院2、办学地点及校址:辽宁省大连市金州新区金港路288号3、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公办高等职业技术学院)4、办学层次:高职专科5、办学形式:全日制6、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15.9253万平方米(约合238.8亩);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11.50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积6.4平方米;生师比20.2;专任教师总数 303 人;其中:具有副高级职务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24.1 %;具有研究生学位以上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63.7%;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5071.7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7357.4元;图书41.3万册,生均图书59.9册。
二、招生计划特别说明1、计划分配原则(1)按照教育主管部门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结合学校的办学条件和发展定位、往年计划分配情况制定本年度分省分专业计划。
(2)坚持统筹兼顾、平稳有序、动态调整,稳步提升生源质量的原则。
2、所有专业无外语语种限制。
3、所有专业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4、学校招生计划按照辽宁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三、专业设置说明2018年我校招生专业(方向)共计32个,其中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二年制、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专业二年制、数控技术专业二年制、电气自动化技术专业二年制是与大连市轻工业学校和沈阳市轻工艺术学校“3+2”对接。
2018年招生专业(方向)为:
序号专业代码专业名称学制学习年限科类学费(元/年/生)
1670205商务日语三年三至五年文理兼招4500
2640101旅游管理三年三至五年文理兼招4800
3640105酒店管理三年三至五年文理兼招4800
4630506报关与国际货运三年三至五年文理兼招4800
5630604连锁经营管理三年三至五年文理兼招4800
6630302会计三年三至五年文理兼招4800
7630301财务管理三年三至五年文理兼招4800
8630802移动商务三年三至五年文理兼招4800
9640106休闲服务与管理三年三至五年文理兼招4800
10600302国际邮轮乘务管理三年三至五年文理兼招4800
11610202计算机网络技术三年三至五年理工4800
12610210数字媒体应用技术三年三至五年文理兼招4800
13610119物联网应用技术三年三至五年理工4800
14610205软件技术三年三至五年理工4500
15610115移动互联应用技术三年三至五年理工4800
16560103数控技术二年二至四年
4500
17560103数控技术三年三至五年理工4500
18560102机械制造与自动化三年三至五年理工4800
19560302电气自动化技术二年二至四年
4800
20560302电气自动化技术三年三至五年理工4800
21560301机电一体化技术三年三至五年理工4800
22610101电子信息工程技术三年三至五年理工4800
23560309工业机器人技术三年三至五年理工4800
24540104建筑室内设计三年三至五年文理兼招4800
25580405纺织品检验与贸易三年三至五年文理兼招4800
26580410服装设计与工艺三年三至五年文理兼招4800
27650108服装与服饰设计二年二至四年
4800
28650108服装与服饰设计三年三至五年艺术4800
29650122人物形象设计三年三至五年艺术8000
30630701市场营销(服装品牌管理方向)三年三至五年文理兼招4500
31650111环境艺术设计三年三至五年艺术8000
32650102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二年二至四年艺术8000
33650102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三年三至五年艺术8000
34600405空中乘务三年三至五年文理兼招8000
35650209服装表演三年三至五年艺术8000
36650209服装表演(航空服务方向)三年三至五年艺术8000
四、毕业证书说明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辽宁轻工职业学院普通高等学校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五、收费情况说明1、 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标准我校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向学生收费。
(1)我院各招生专业收取学费标准已在“三、专业设置说明”表中具体列明;(2)住宿费收费标准为6人间900元/年·人,4人间1200元/年·人。
2、学费和住宿费的退费方法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的,学校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住宿费,每年按10个月计费。
3、给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1)奖、助学金:学院设有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人)、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人)、国家助学金(一等4000元/年·人;二等2500元/年·人)、辽宁省政府奖学金(8000元/年·人)等奖助学金。
校内奖学金(一等1200元/年·人;二等800元/年·人;三等400元/年·人)。
校内评审委员会根据《辽宁轻工职业学院大学生手册》奖学金实施方案进行评定,并公示5个工作日。
(2)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国家开发银行、农村信用社等金融机构为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设立的助学贷款。
由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学生入学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金融机构申请。
获批后,用于支付学生在校期间所需学费、住宿费。
(3)其他资助方式:勤工俭学、学费减免、绿色通道等。
六、录取办法说明1、调档比例辽宁省普通类调取档案比例为100%,其他省市调取档案比例按该省录取文件规定执行。
艺术类按照《关于印发2018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执行。
外省调取档案比例按该省录取文件规定执行。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
3、院校志愿及录取(1)、普通类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专业安排实行“分数优先”的原则。
(2)、艺术类专业只录取参加省级艺术类统考且成绩合格的考生。
环境艺术设计、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等专业在高职批第一阶段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其他艺术类专业在高职批第二阶段实行有序志愿投档录取。
各专业在专业课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文化课总成绩艺术类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按专业课成绩和文化课成绩折算后的综合分由高至低录取。
综合分折算方法:综合分=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2+专业课成绩(统考);无外语小分限制。
(3)、空中乘务、服装表演、服装表演(航空服务方向)专业只录取参加省级专业统考且成绩合格的考生,若不组织此类专业统考的省份则只录取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且成绩合格的考生。
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若通过本省文化课总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在此基础上按专业考试成绩由高至低录取;无外语小分限制。
注:如果所在省招生部门有本省规定的录取原则与办法,按所在省招生部门的录取原则和办法录取。
4、对高考加分考生的处理在录取中执行省招考委关于加分、降分投档以及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等照顾录取的规定。
5.院校录取原则及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普通类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
专业安排实行“分数优先”的原则。
对于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理科按数学、语文、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文科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艺术类专业只录取参加省级专业统考且成绩合格的考生。
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若通过本省文化课总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按照考生“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2+专业课成绩(统考)由高往低录取,当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艺术(文)依次按专业科成绩、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由高往低录取;艺术(理)依次按专业科成绩、数学、语文、外语单科成绩由高往低录取;无外语小分限制。
服装表演、服装表演(航空服务方向)、空中乘务专业只录取参加省级专业统考且成绩合格的考生,若不组织此类专业统考的省份则只录取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且成绩合格的考生。
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若通过本省文化课总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艺术(文)依次按专业科成绩、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由高往低录取;艺术(理)依次按专业科成绩、数学、语文、外语单科成绩由高往低录取,无外语小分限制。
七、联系电话、网址辽宁轻工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联系电话:0411-66864822、66864899、66864867 传 真:0411-66864822邮政编码:116100网 址:http://www.lnqg.com.cn辽宁轻工职业学院二〇一八年四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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